视百姓为“刁民”的人大代表是怎么选上的?

刚才看了一个视频,讲的是佛山市的一个叫方明的人大代表,语出惊人。她说:“百姓是教好,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

如果她是目不识丁的农妇,她的言论我理解。毕竟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对农村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还有待时日,民主法治平等自由这些政治术语对他们来说,尚属于外来文化,没有融入他们的生活根植到他们的血脉中。

然而,这位人大代表是一位人民教师,正值壮年。看了这段视频,我第一反应是,她是怎么选上的?说这种话的人大代表如何会代表百姓的利益,为百姓说话?

我不禁回忆起自己曾参加过的一次人大代表的选举。当时,我所在的单位要选举一位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2位,一男一女。候选人的资料贴在墙上,介绍了他俩的年龄、单位、文化程度、所从事的工作。没有照片,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俩。选举时,两人都没到半数,需要重新选举。校长为此又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在会上宣布了重新选举的原因,郑重地告诉大家,只能选女的,不能选男的。大多数教师按照校长说的打钩,女的终于选上了。我两次都弃权,因为我不了解他们。

我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要当人大代表,总要对选民负责,出来跟选民见个面,说几句话。否则,我怎么知道他/她是否敢于说话,能否为我们教师代言?我凭什么要选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当人大代表?

这位方明老师,我觉得她的脚是跨进了新时代,然而脑子还停留在古代的专制集权社会里。在她的脑子里,政府与百姓的关系,还是封建社会中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君王和臣民的关系。我猜想她平时培养教育学生,不是要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不是要培养当代公民,而是教育学生做政府的孝子。她认为政府要教导百姓,而且要严厉,不能溺爱。她深信棍棒底下出孝子,否则就是逆子,甚至是刁民。她根本就不清楚,当代社会,政府是一个公共服务机关,政府人员是公务员,是人民公仆。

她自然也不清楚,政府的权力是哪里来的。作为人大代表,她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一个不明白自己是代表人民说话的代表,甚至把百姓视为“刁民”的代表,很难指望她会代表人民利益提出建议案和行使表决权。

教师,算是社会中有文化的人,竟然有这样的言论,并且还是在两会上发表这样的论调。我真的不明白,教师中稍微有点公民意识,敢于为百姓利益呐喊呼吁的人选真的就没有了吗?她是如何被选出来的?

在我的眼里,她连当一个教师的资格都不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她做到了那几样。像她这样的老师,会培育出当代公民吗?

希望媒体继续监督,把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对这样的人大代表要依法罢免,及时增补合格的人选。这种人的存在,简直是对人大代表会议制度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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