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鍾立明決定逮捕


案訊 | 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鍾立明決定逮捕

原南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程管理和平戰結合科副科長鍾立明(副科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上林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上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鍾立明作出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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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

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受賄罪】

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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