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否涉黃、是否侵權 解讀“肖戰風波”背後3大法律疑問

因粉絲與一篇文章引發風波,肖戰工作室日前發佈微博稱,“關注到關於肖戰粉絲的一些爭論,對此事所造成的影響,深感遺憾與歉意。”儘管如此,有關涉事小說、肖戰名譽權以及網絡暴力等爭議仍在不斷髮酵。

  2月24日,一作者微博發佈同人文章《下墜》最新章連載,並附上“AO3網站”網頁鏈接。肖戰粉絲注意到後,認為文章及其衍生作品將肖戰“女性化”,稱“侵犯了肖戰肖像權和名譽權”,大批粉絲舉報《下墜》及其作者。

小說是否涉黃、是否侵權 解讀“肖戰風波”背後3大法律疑問

  何謂“同人小說”?目前較為統一的解釋是——利用原有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進行的二次創作小說。伴隨娛樂、體育等社會人物的高密度曝光,“真人同人小說”也逐漸興起。

  2月29日晚,隨著網友舉報,AO3受到訪問限制,其微博稱:“由於這次連接問題並非由AO3服務器所導致,我們並沒有方法解決這個問題。”

  爭議一

  小說是否涉黃?

  “具體判定由出版管理機關進行鑑定”

  粉絲“巴南區小兔贊比”在微博中表示,“同人文學”創作應堅守底線,在微博公共平臺以藝人為原型創作未成年人“色情文學”,並大規模擴散,汙染了網絡環境。隨後,該粉絲倡導肖戰粉絲進行舉報。

小說是否涉黃、是否侵權 解讀“肖戰風波”背後3大法律疑問

  “‘肖戰粉絲舉報’事件,反映出互聯網環境下言論自由、藝術創作自由與公共秩序(淫穢色情信息管理)、人身權益(姓名權、名譽權)之間的矛盾。”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接受封面新聞採訪時表示,在互聯網發展下,用戶享受網絡帶來的自由與便捷,同樣應注意法律規範。

  鄭寧表示,並非描寫性行為的出版物即為淫穢色情物品,具體判定應由出版管理機關進行鑑定,或由法官在個案中結合內容和受眾理解做出合理解釋。小說《下墜》是否構成淫穢色情出版物,需個案判斷。

  記者注意到,根據《刑法》 第367條及《關於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定》等,淫穢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宣揚淫穢行為,而沒有藝術價值或科學價值的出版物。“夾雜淫穢、色情內容而具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表現人體美的美術作品;有關人體的解剖生理知識、生育知識、疾病防治和其他有關性知識、性道德、性社會學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作品,不屬淫穢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範圍。”

  “淫穢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由新聞出版署負責鑑定或認定。關於通過網絡平臺發佈的小說是否涉黃,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嵩琦向封面新聞表示,作為網絡服務平臺,應建立平臺治理機制,制定治理細則,健全用戶註冊、賬號管理、信息發佈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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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議二

  小說是否侵犯明星名譽權?

  多位肖戰粉絲髮文反對以明星為原型,稱“同人創作”抹黑和貶低明星,涉嫌侵害藝人名譽權。同時,也有網友質疑肖戰應在事件發酵時,起訴網文作者,維護自身權益,而不是任由粉絲“混戰”。

小說是否涉黃、是否侵權 解讀“肖戰風波”背後3大法律疑問

肖戰工作室道歉。圖源:官方微博

  “如果普通瀏覽者足以認定小說描述的人物就是明星本人,小說的內容也嚴重到構成侮辱或誹謗,並由此對明星名譽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後果,導致其社會評價嚴重降低,即從客觀角度上來說,小說的內容使明星本人遭受精神傷害並降低了社會評價,即可認定構成名譽權侵權。”尹嵩琦表示。

  她指出,“同人小說”是否侵犯明星名譽權,取決於幾個關鍵點。首先,小說內容是否可讓普通瀏覽者認為小說人物的個人要素與明星個人要素一一相對應;其次,內容是否嚴重到構成侮辱或誹謗;再者,內容是否會對明星名譽造成實質性損害後果,導致其社會評價嚴重降低。

  尹嵩琦強調,此時的損害後果並非主觀認定,須通過客觀第三人角度認定是否降低了明星社會評價。此外,若小說中同時使用明星姓名和肖像,還可能涉嫌侵犯明星姓名權與肖像權。

  記者注意到,在《下墜》中,作者使用角色名為藝人王一博,而另一主人公為“贊贊”,與肖戰的“戰”諧音,並在文中使用女性角色“她”代稱。其中角色臺詞更有“我一定要變成女人”等。

  “‘同人文’寫作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可能涉及侵犯名譽權,但如何平衡公眾人物名譽權與公民言論自由是一個更加複雜的法律問題。”鄭寧表示,涉案作品影射藝人肖戰“從事賣淫行為”,如符合法律規定的名譽權侵權構成要件,可能會構成名譽權侵權。

  鄭寧表示,根據《憲法》第38條、《刑法》第246條、《民法總則》第110條對名譽侵權所做規定,侮辱、誹謗和新聞報道嚴重失實是名譽侵權的三種方式,‘同人文’創作不涉及“新聞嚴重失實”,但有可能涉及侮辱和誹謗。

  爭議三

  遭遇“網絡暴力”能否維權?

  “已違反網絡相關規定”

  此次風波中,不少網友因反對粉絲不理智追星而遭“人肉搜索”。微博中“請肖戰粉絲停止網絡暴力”這一話題的閱讀量達9272萬,討論次數超30.5萬。有網友表示因發聲而遭謾罵,家庭住址遭洩露。

小說是否涉黃、是否侵權 解讀“肖戰風波”背後3大法律疑問

  日前,國家網信辦發佈《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3月1日起施行。鄭寧表示,此《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明確了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的法律責任,同時完善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責任相銜接的體系化規定。

  她指出,違反《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因此,粉絲進行“人肉搜索”,違反了新出臺的《規定》。

  “‘人肉搜索’本身就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涉嫌侵犯隱私權。在網絡上發表自己看法應有一定合理限度,採用‘人肉搜索’方式進行報復是不可取的。”尹嵩琦表示,如何在網絡上合理表達不同觀點,青少年如何合理追星,如何對其進行合理引導等,都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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