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主播40萬能否要回?年齡不同結果不同!未成年人也會違法

我記得我在11歲的時候,所能夠做的可能也就是幫家裡打打醬油。所以,我一直覺得,現在的孩子可能在智力發育上、在心理成熟度上,遠遠超出於我,甚至是與我同一輩的人。故而,有時候,我不敢想象,一群又一群只有十一、二歲的孩子,手裡捧著手機,竟然在近乎痴迷的給主播進行打賞、購買各種遊戲道具……


根據新聞報道,宿遷的一個只有11歲的小男孩,在家裡看主播並給予打賞。讓人吃驚的是,該男孩前前後後打賞的總金額竟然高達40萬元。其父母發現之後緊急採取了報警措施。

打賞主播40萬能否要回?年齡不同結果不同!未成年人也會違法

這一事件也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討論。當然,討論最多的便是小孩子打賞的40萬元是否能夠要回?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主播進行打賞在法律上屬於贈與行為。所謂贈與,簡單解釋就是將財物無償地送給了其他人。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贈與是需要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才可以做出的行為,否則,贈與在法律上就會產生效力上的爭議。

而我國民法總則將民事行為能力按照年齡劃分為了三個層次,即8週歲以下的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8週歲以上或16週歲以上的未能成年人(能夠以自己的能力養活自己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當然,對於在智力和精神上伴有障礙的天使們,我們就不再談及了,僅以年齡為例子講講小孩子的行為效力問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8週歲以下的小孩子,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通常而言,其所從事的民事行為均無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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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8週歲以下的小孩子,如果從事的行為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追認,那便是有效的。或者,如果是純粹接受利益的行為,那也是有效的。

比如,7歲的小明去商店買了一瓶醬油,事後小明的爸爸告知店主,是他讓小明去買的,那麼小明打醬油這件事情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再比如,小明去商店附近玩,店主看小明聰明伶俐,頗為喜歡,於是就送給了小明一盒糖。小明接受了。像這種小明純獲利益的行為也是有效的。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些孩子主要是8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按照法律規定,其從事的與其智力、認知程度相適應的民事行為是有效的。否則,得不到父母或監護人的追認,便是可以撤銷的。

比如,15歲的小麗為了提高自己的學習成績,到圖書館花了300塊買了一套學習叢書。以小麗的年齡來推斷,其完全清楚300塊的金額以及購買叢書的目的及意義,故該購書的行為便是有效的。

但如果,小麗是花了10000元購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那就值得商榷了。畢竟,以15歲的年紀,尚無法對10000塊的金額以及筆記本的性能等形成客觀的認知,也容易陷入誤區,故而如果父母不予追認,那麼購買電腦的行為便可以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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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打賞主播40萬的小男孩上來。11歲的孩子尚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主播的直播行為,以及對於打賞的法律效力、40萬打賞金額的認知上,都還不成熟,故該打賞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可撤銷。

如果打賞的是400元錢,那麼該種打賞對於11歲的小孩子而言,並未超出其年齡和智力程度,就屬於有效行為了。

所以,如果事件中孩子的父母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40萬的打賞行為的話,是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小孩子不犯法的誤區

實踐中,還有相當比例的父母持有著一種錯誤的認知,即小孩子是不犯法的。他們認為,小孩子從事的所有行為,都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當然是有偏差的。

“犯法”這種通俗化的稱謂,實際上涵蓋了三種可能的行為,即其行為屬於民事侵權,其行為構成犯罪,其行為違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小孩子涉及民事侵權的,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比如,小孩子故意將其他孩子推到,導致他人受傷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該種侵權責任就需要由孩子的父母來進行承擔。

打賞主播40萬能否要回?年齡不同結果不同!未成年人也會違法

小孩子涉及刑事犯罪的,比如縱火燒燬了別人的貴重傢俱,涉嫌故意破壞他人財產罪。其實,犯罪已經構成了,只不過法律並不對14週歲以下的小孩子予以處罰而已。

如果是16週歲以上,就需要對自己的刑事犯罪完全負責了。對於14週歲以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法律規定在觸犯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是需要負擔刑事責任的。

現在比較普遍的校園霸凌事件,也讓很多人對我國的刑事責任年齡進行了批判。但法律目前依然如此,我們就不再多做探討了。

還有一種,違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比如,14週歲以下的小強,跑到別人家裡偷了別人500塊錢。在法律上小強不構成犯罪,但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雖然對小強不予處罰,但公安會責令父母對其嚴加管教。14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做這種事情,那就有可能給予行政拘留了。


結語

綜上可知,法律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但並不縱容未成年人胡作非為。在民事領域,小孩子從事的與其年齡、智力、認知狀況相符合的行為才是有效的;在刑事領域,小孩子也會構成犯罪活動;在治安管理領域,小孩子也可能會違反規定,面臨拘留。

對於家長而言,還是應當多花時間陪伴、教育孩子。如果家長自身就痴迷於手機、網絡,那就不能一味地去責怪孩子的盲目打賞了。

想要孩子的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光是法律的不斷完善。更多的,還是家長們自己的真正付出。畢竟,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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