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異,女方淨身出戶不要兩孩子,我跟她要撫養費,過份嗎?

瘋子1245016


這種問題很容易出現極端的答案吧

一,合理從法律上

二,不道德從情感上

因為,孩子的媽媽肯定是最愛自己孩子的,有很多母親,為了孩子能犧牲一切,為什麼後來卻為了給你離婚,寧願選擇,不要孩子。不要財產,更不要你,

不要孩子,是因為你傷害了她的心,

不要財產,是因為你的財產還不夠你自己浪費,如果要了財產,那就要給你共同撫養孩子,而那筆共同撫養孩子的錢卻怕你又浪費,所以迫不得已

不要你,那是因為太傷心了,剛開始嫁給你承擔了多大的壓力跟風險。

如果你有1千萬,她會淨身出戶?

如果你有1千萬,你會給她要撫養費

醒醒吧,這個問題就讓自己被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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