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有什麼用途?

2020不尋常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絡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絡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絡或專用網絡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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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支付牌照的業務範圍包括:銀行卡收單、網絡支付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其中網絡支付又細分為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數字電話支付和固定電視支付。這是《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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