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允許停車場配建商業設施!青島33部門協同攻堅破局“停車難”

3月4日,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九大部分“26條”舉措,並向公眾作出目標承諾:

到2022年,中心城區新增泊位25萬個,其中公共停車泊位2.3萬個,配建泊位22.7萬個;全市經營性停車場基本納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聯網管理泊位達到31萬個;統籌規劃設置道路泊位,實施智能化改造,實現規範有序管理;打造綜合治理示範區,老舊小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停車難進一步緩解。

首次允许停车场配建商业设施!青岛33部门协同攻坚破局“停车难”

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頂層設計。記者注意到,“26條”裡的每一條具體措施都落實了責任分工,其中首位單位是牽頭單位,其他單位是支持配合單位,一共涉及33個單位部門。據牽頭單位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意見編制過程不僅借鑑比較先進城市經驗做法,與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進行了深入對接,還反覆徵求了各區市政府和市人大、市政協及市民代表意見,務求將全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升到一個嶄新階段。

力度之大,源自需求之迫切。青島市中心城區小汽車保有量約125萬輛,現有停車泊位約144萬個,車輛和車位數比值為1:1.15,符合國家規定的車位配比,總體比例平衡。但是,基本車位滿足率卻不足80%,尤其是老城區停車矛盾突出,集中體現為“停車泊位絕對量不足、共享挖潛資源不足、立體停車設施不足和可用土地不足”。可以說,青島市停車環境到了必須突破的地步,用政策措施規範提升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引導停車產業發展勢在必行,也是迫在眉睫。

此次實施意見提出的總體思路,是“管理屬地化、建設市場化、運營智慧化、監管法治化”。

價格,是調控停車需求的重要槓桿。此次新規提出,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行價格調控機制,合理調控停車需求。青島市停車收費價格自2006年制定後,多年未調整,與社會發展、停車供需不相匹配。因此,此次新規確定了“路內高於路外、地面高於立體、地上高於地下、交通繁忙區段高於外圍區段、交通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

停車設施建設,土地保障是根本。此次新規提出,要充分利用棚改、企業搬遷騰空的零星地塊、邊角地塊,以及拆違、環境綜合整治釋放的空間、具備條件的施工豎(斜)井等地下空間,優先建設停車與綠化相結合的公共服務設施。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

開通政務服務“綠色通道”,是加快停車設施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意見提出,對於具備條件的新建項目超額配建、捆綁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土地出讓(劃撥)條件,給予適當獎勵;除設備基礎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按照特種設備類報建,免予辦理用地、規劃、環評、施工等許可手續。

“市場能做好的交給市場去做”,解決停車問題亦如此。青島市政設施管理中心主任王濤全程參與前期調研和新規起草工作。他表示,此次出臺的“26條”中有一半篇幅是針對停車產業化,包括土地規劃、資金獎補、商業配建等,青島對市場化建設運營停車設施的支持力度可見一斑。

例如,新規專列“產業發展”部分,意在用有限的財政資金撬動巨大的市場資本。各區政府要設立專項資金,對公共停車場建設和聯網管理進行獎補,根據新建停車設施類別不同,每個泊位給予補助1.2萬至2萬元不等。這一獎補力度走在了全國前列。

在建設運營模式創新方面,意見提出,條件成熟時可依託現有平臺公司通過合資、合作、參股等模式,採用公開招標等方式引入社會優質專業公司或互聯網企業組建集團公司,並與各區平臺公司合資成立區停車設施建設運營公司,採取特許經營的方式,負責公共停車場投資、建設、運營和道路泊位經營管理。

此次意見的一大突破,是首次允許停車項目適度配建商業設施——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原則上允許配建不超過20%的附屬商業面積。青島市市政空間開發集團項目經理李昕剛認為,這讓企業更堅定了經營思路,也看到了更清晰的發展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單純新增泊位不是解決停車難題的根本之策,供需之間的有效對接與平衡是另一個重要的發力點。青島市目前已由華通集團建立市級智慧停車平臺,平臺名稱是“青島市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還同步開發應用了手機APP“宜行青島”。此次意見明確,經營性停車場應當實施智能化改造,按照標準接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為提高停車場聯網積極性,此次新規明確了聯網管理獎補政策:享受建設獎補的停車場均應實現聯網管理,對既有停車場實施智能化改造並聯網管理的給予1萬元獎補。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肖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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