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7197684149935
您既然都提到了,復工了,那妥妥的屬於工傷的。因為你在家時沒被感染,而因復工即是上班受到感染,應當屬於工傷。國家提到過的,要企業做好充足的防疫準備,而你在按照企業要求去做還是被感染就屬於工傷了。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你不服從企業的防疫工作,私下違規不帶口罩出去買東西,不配合防疫工作,被感染了,則屬個人問題。
小杰評辣事
我是素煮婦,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關於復工被感染,算工傷嗎?我的觀點是
一,上班途中感染
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需要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步行,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確的立法進行規定,所以說如果上班途中感染不算工傷。
二,上班期間感染
從現在報道的新聞來看,有的是因為在餐廳吃飯,接觸到新冠肺炎的同事感染,加上各地相繼出現了停留15秒或者30秒被感染的情況,說明新冠肺炎病毒的傳播性非常強!現在企業復工需要員工佩戴口罩,酒精等防護措施,如果在辦公室廠房等公共區域被換疾病的同事感染的話,並不符合當前法律規定的工商條件,因此也不屬於工傷!
在這個特殊時期中,小型企業承受著巨大的資金壓力,如果不及時開工企業面臨的房租員工的工資,銀行的貸款,還有店鋪等各種的支出,不斷的消耗著,在這種情況下,復工冒著極大的風險!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一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15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以上是我全部的觀點,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素煮婦
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工作中受到傷害。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可以根據不同的傷情給予不同的賠付。
一般來說工傷的認定結果是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判斷的,通常有以下幾種結果:
1.確定是工傷的
職工在工作時間內並且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那麼是可以賠的(例如高空作業不幸發生事故);
職工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加班的時候不幸受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例如醫鬧事故等);
職工因為工作原因患上職業病的(長時間在地下工作的職工可能會有肺病);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包括乘坐各種交通工具發生意外的)。
2.視同為工傷的
在工作時間內或者崗位上,職工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獲得理賠(比如過勞死);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消防員救火不幸燒傷);
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不能算是工傷的
職工因為故意犯罪發生的意外事故是不能算工傷的;
職工因為醉酒或者吸毒發生的意外事故同樣不能算工傷;
職工自殘或者自殺的也不是工傷。
二、上班路上感染上新型冠狀病毒算是工傷嗎
上班路上感染上新型冠狀病毒算不算是工傷主要還是看情況考慮,如果是醫護行業或者相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自己工作職責的時候,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都是被認定為工傷的。但如果不是從事醫護行業的,那麼在上班期間,職工不幸感染了新冠病毒,是很難認定為工傷的,原因如下:
目前根據國家規定,如果是非醫護人員感染上新型冠狀病毒,並且能算是工傷的,那麼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工作場所存在新冠病毒;
第二,在工作場所感染病毒,而非地鐵、公交、商場或者其他地方
但想要滿足這兩項很難,新冠病毒無影無形,還有潛伏期,所以很難認定職工是在哪裡被感染上的,所以說是很難被認定為工傷的。
銳文心語
大家好,我是四哥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感謝大家的閱讀,謝謝
廣西四哥視界
復工被感染,算工傷嗎?
新肺疫情的恐懼已經成為過去,迫於國家經濟壓力和家庭經濟壓力,國家先允許部分產業復工,同時打工者們也躍躍欲動,於是,路上的車多了,打工者紛紛辦理健康通行證走上覆工之路。
但同時也會出現一個棘手的問題,打工者們回到原來的工作單位就會造成人員聚集,相互感染成為潛在的隱患,到底該怎麼辦?
許多單位對於回廠人員先採取了隔離14天后的措施,也有部分單位直接上崗,但不允許職工外出廠房等於集體隔離。
能避免一切感染嗎?萬一有一個職工復工後出現新肺症狀怎麼辦?誰也不能一句話否定。
那麼,真正感染了算不算工傷?其一,國家有規定,感染者除去醫保和個人其他商業保險外,剩餘部分醫療支出由財政負擔,也就是醫療費你不用擔心了。其二,既然復工了,就說明你是在單位上班,單位應該承擔你在患病期間的一切生活費和誤工費,大疫當前,方顯單位和領導們的高風亮節。
所以,復工被感染,應該算工傷。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法律知識淺薄,不當之處請諒解。
魏宗營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剛好與我的崗位對口.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1日表示,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認定為工傷。
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有了明確安排。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這是在抗擊疫情期間,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職業暴露風險高的從事預防和救治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特殊政策,體現了對醫護和相關工作人員的關愛。
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對已參保並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及時落實相關待遇,消除廣大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後顧之憂。
趣味醫學小知識
復工被感染,要看被感染的具體時間,
上班的工作期間,還有上下班途中。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應當認定為工傷:
第一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以工傷的判定標準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
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
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對於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應該做類比推理,
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屬於工傷。
隔壁小沙同學
復工感染,算工傷。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的,認定為工傷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近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確定了工傷認定適用對象範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除此之外,個別地方也表示,如果能證明感染新冠肺炎確實和工作有關也應該認定為工傷,但大部分地方規定,一般員工不能構成工傷,除非員工是在從事本單位防疫工作期間感染的。
1、戴好口罩,儘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2、傳遞紙質文件要消毒,人員相隔一米以上;
3、不建議使用中央空調,電梯尤其要消毒;
4、開會後桌椅要消毒,最好開不見面的視頻會議。
5、用餐不要面對面,少交談距離保持一米以上。
以上就是:復工後有員工確診怎麼處理 員工復工後感染誰負責相關介紹。請大家繼續關注
小菥
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復工被感染算工傷嗎?怎麼辦?
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規定,如果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應當被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是除了上述人員外,復工被感染,應該不算工傷。
《關於應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該通知中明確,在新型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應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這是在抗擊疫情期間,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職業暴露風險高的,從事預防和救治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特殊的政策。
同時,人社部於本月21日表示,如果不是從事新型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為什麼除醫護等相關工作人員外,其餘不能認定工傷?
什麼是工傷:
首先我們來學習一下什麼是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下列情形,也可以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勞動者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總結
通過上述對工傷的學習瞭解後,如果職工在復工期間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根據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人社部關於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規定,是出於在疫情抗擊期間,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職業暴露風險高的人員特殊政策,體現了黨和國家對醫護人員等相關工作人員的關愛。並不能對所有的職工普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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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講法
【案例】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擁有職工720人,北京子公司127人。受疫情影響,該公司資金鍊出現巨大壓力,其財務部門提出擬通過變更工資支付日緩解資金壓力。無獨有偶,還有一些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選擇降低員工薪酬。
【釋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但是,無故拖欠工資不等於延遲發放工資,在特殊情況下,企業可以延遲發放工資,但要與職工協商一致。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在本案中,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黃新發律師根據公司實際,通過公司技術部門設計線上調查問卷發放給員工填寫提交的方式,快速與幾百名員工達成了變更勞動合同延期發放工資的協議,留存了員工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的電子證據,依法解決了企業復工復產後面臨的資金困難。
【案例】某互聯網公司職員李某於2月5日從黑龍江返京,2月10日至13日到公司上班。2月13日,李某出現咽痛、腹瀉等症狀,隨後於2月19日被確診,致82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
【釋法】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進行細化,明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患職業病的等7種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而根據人社部、財政部、衛健委三部委下發的《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因此,除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外的普通勞動者在普通工作場合或搭乘交通工具上下班途中感染上新冠肺炎的,一般而言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