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老人,執勤回家後猝死,可以申請賠償嗎?

gao黎明的曙光


73歲執勤?應該是主動做志願者吧?估計他衣食無憂,何須要賠償?那是給他抹黑!

再說回家後猝死,與工作無關吧?沒有必然聯繫吧?想得出來。誰賠償?過路人?不可能由國家賠償吧?國家的錢主要是納稅人交的稅,企業家成唐僧肉了,他們好多都自身難保了,把他們企業搞死了,稅源少了。後果怎麼樣?想想吧。


虎嘯zhouyichang


老人的工作是堅守在村裡的防疫點,村裡安排每天下午六點至夜間十二點值班,值班回家後早晨猝死的,我不能證明值班跟猝死有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也無法認定工傷,村委會不予理睬,我很寒心,那些說訛錢為了錢,炒作的請繞行吧!我是想要一個公道,和求助大家問問我申請補償合不合理,不是我的我也不會佔。我只是覺得老人的精神應該得到肯定和嘉獎。


gao黎明的曙光


從提問的詞語分析:

“執勤”,不是企業的勞務關係,也不屬於返聘性質。屬於義務勞動性質的值日,值勤。

“回家後”,指已經完成當天的執勤工作,從執勤崗位步行或利用交通工具平安到家。

“猝死”,指老人突發性的發病,快速離世,一般以腦心血管,發生中風或心肌梗塞為多。

平安回家後,在家裡突發疾病猝死,與執勤工作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從發病地點,發病屬性看,沒有充分的理由,提出經濟賠償。


沈克明1


一般人在單位工作或者加班,執勤等,感覺身體不美,回家休息或者去看醫生的多,所以在家突然死亡的多,這樣矛盾出來了,單位執勤辛苦也可能過度,下班死亡,都想應該單位什麼賠償或者補助或者工傷,那是不大妥當的


和諧渭南235


六十退休,七十三你們讓他上崗,隨然回家死了,但是你攤上事了。


美好時光284143506


可以申請賠償,賠不賠是另回事,誰叫用人單位用人不當,七十多歲的還在執勤。


陳玉新4


有的街道居委會用70歲以上的老人帶紅袖套巡查如果發生意外包括自身三高造成的都可追究街道居委會責任要求賠償。


漁翁62954467


73歲的老人還參加防疫執勤難得可貴,應申報工傷或革命烈士也是應該的。


義俊8088


生,老,病,死是人的自然規律,老人被聘去執勤回家後死亡,這事別去有意炒作,更不要借老人死亡去詐人家,多一點理解,多一點寬容,多一份和諧,和諧社會靠大家。人都會死亡,什麼時候死亡,什麼原因死亡,誰也無法估計,誰也無法迴避。再說,73歲了,能夠被聘執勤,雙方都是願意的事,老人也是價值的體現,也說明雙方關係都很好,不然社會上那麼多人,為什麼對方卻偏要去聘73歲高齡的老人去值勤?現在老人走了,你們要去找用人單位要過高的賠償,那也不是老人的本意。這事有什麼想法可找個知心朋友聊聊,別找律師,現在的律師有的很壞,唯恐天下不亂,為了錢什麼官司都敢打,什麼話都敢說,無事可以找出事來,小事可以弄成大事。再回到用人單位,老人必竟在執勤後回家死亡,或許執勤對老人的死亡有一定的誘因作用,所以應該對老人家屬給予一定的補償,雙方多進行溝通,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別弄得大家不開心。


昌化人


73歲,早已經過了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年齡,

誰僱傭的73歲高齡高人從事體力勞動(包括看門)誰就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出了事就由誰承擔責任!

據此,73歲執勤回來死亡老人的直系家人,可以向直接僱傭老人的單位或個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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