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概念
1.力的概念:力是物體對物體的推、拉、提、壓、吸引、排斥等作用,這裡的“作用”就是力。
(1)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一個物體受到力的作用,一定有另一個物體對它施加這種作用,前者是受力物體,後者是施力物體.如馬拉車時,馬是施力物體,車是受力物體.
(2)力不能離開施力物體與受力物體而單獨存在;只要有力的作用,就一定有受力物體和施力物體.
我們平常所說,物體受到了力,而沒指明施力物體,但施力物體一定是存在的,不管是直接接觸的物體間的力的作用,還是非接觸的物體間的力的作用.也不管是宏觀物體間力的作用,還是微觀物體間力的作用,都不能離開物體而單獨存在.
(3)力的作用:物理學中,通常將物體之間的推、拉、提、壓、排斥、吸引等叫做力的作用.
(4)單位:在國際單位制中,力的單位是牛頓,簡稱牛,符號是N.這是為了紀念英國科學家伊薩克•牛頓而命名的.
力的作用效果
1、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①物體運動狀態的改變:一是指物體運動速度大小發生了改變.如物體從快到慢、從慢到快、從靜止到運動和從運動到靜止都是速度大小在改變;二是指物體運動方向發生了改變,如左轉彎、右轉彎等都是說明其運動方向在改變;三是指物體運動速度大小和運動方向同時發生了改變.
②力可以改變物體運動狀態並不是說物體只要受力,其運動狀態就一定要改變,“可以”不是“一定”.
如果物體處於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物體的運動狀態不變。
2、力可以改變物體的形狀:用手拉彈簧使彈簧變長了;揉麵時,麵糰形狀不斷變化;刀片能劃破紙等,都表面力可以使物體的形狀發生改變.
力的三要素
物理學中把力的大小、方向、作用點叫做力的三要素;力對物體的作用效果取決於力的三要素(當其中一個因素改變時,力的作用效果就會改變).
力的示意圖
(1)力的示意圖指用一根帶箭頭的線段來表示力.箭頭的方向表示力的方向;線段的起點或終點表示力的作用點.
(2)畫力的示意圖的步驟:
①確定受力物體;
②在受力物體上畫出力的作用點;
③確定力的方向後沿力的方向畫一條線段;
④在線段的末端標箭頭,在箭頭旁標出所畫力的符號、數值大小和單位.
力的圖示
(1)為了形象、直觀地表示力,我們可用一根帶箭頭的線段來表示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點(即力的三要素).這種表示力的方法叫做力的圖示.沿力的方向所畫的直線叫力的作用線.
(2)畫力的圖示的步驟:
①選定標度(用多少毫米表示多少牛的力);
②從作用點沿力的方向畫一條線段,根據選定的標度和力的大小按比例確定線段的長度,並在線段上加上刻度;
③在線段的末端加箭頭表示力的方向,箭尾在力的作用點上,如圖所示.
(4)力的圖示與力的示意圖不同,力的示意圖側重於力的方向,它在力的大小、標度上沒有力的圖示那麼嚴格.
力的相互作用
(1)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物體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2)由於力是一個物體對另一個物體的作用,因此力不能脫離物體而存在.當我們討論某一個力時,一定涉及兩個物體,一個是施力物體,另一個是受力物體.施力物體在施力的同時也受到受力物體對它的作用,即施力物體同時也是受力物體.
(3)當受力物體受到一個力的作用時,同時也給施力物體一個力,這兩個力互稱為作用力與反作用力.
彈力
1、物體受力時發生形變,不受力時又恢復原來的形狀的特性叫做彈性。
物體變形後不能自動恢復原來形狀的特性叫做塑性。
彈簧的彈性有一定的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就不能完全復原。
彈力是物體由於彈性形變而產生的力。
2、測量力的大小的工具叫做測力計。
彈簧測力計原理:彈簧受的拉力越大,彈簧的伸長就越長。在彈性限度內,彈簧的伸長
跟受到的拉力成正比。
彈簧測力計結構:彈簧、掛構、指針、刻度牌、外殼。
彈簧測力計使用:
①觀察它的量程(測量範圍),加在它上面的力不能超過它的
量程。
②觀察分度值,即認清它的每一小格表示多少牛。③檢查它的
指針是否指在“0”刻度,測量前應該把指針調節到指“0”的位置上。
測量時:注意防止彈簧指針卡住,沿軸線方向用力。
讀數時:視線與刻度面垂直。
重力
1、宇宙間任何兩個物體,都存在互相吸引的力,這就是萬有引力。由於地球的吸引而使物體受到的力,叫做重力。地球上所有物體都受到重力的作用。重力的施力物體是地球。
2、重力的大小通常叫做重量。
物體所受的重力跟它的質量成正比,它們之間的關係是G=mg。
符號的意義及單位:
G——重力——牛頓(N)
M——質量——千克(kg)
g=9.8牛/千克(N/kg)(在要求不很精確的情況下可取g=10N/kg)
3、重力的方向是豎直向下的。
應用:重垂線
4、重力在物體上的作用點叫做重心。形狀規則的物體的重心在它的幾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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