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婚前買房,結婚會加上男方名字嗎?

瓦倫木


全款付當然不加,要分期付款然後得一起居住的肯定要加,這是必須的


謹言日記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我有一個同事他結婚了,女方家裡挺有錢的,父母給她買了套房子作為嫁妝,然後女方父母提出有寶寶了,三年後可以加上男方名字,我那個同事但不是很在意房子的問題,最主要他們感情挺好的!我覺得只要感情好婚後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加不加名字沒有那麼重要,將來都是給孩子的,我們只是臨時住著罷了。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謝謝


滬漂小彬彬


你好!我來回答女方婚前買房,結婚後會不會加上男方名字的問題。我個人覺得當今社會離婚率太高,人人都變得很現實,可能大部分人都不願意讓男方加上名字,只有少部分人會願意。

如果女方婚前不是付全款,按揭貸款部分是婚後雙方共同承擔的,則男方可以要求在產權證上添加上名字,這也是合理的,但是房子貸款期間,好像不能加上名字。如果女方婚前購房是付全款的,其產權應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婚後如果願意添加上男方名字後,則房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婚後女方不願意讓男方加上名字,其實這也是很正常的現象,畢竟現在房價很高,動不動就幾百萬,萬一雙方感情不和鬧離婚,那就麻煩了,所以女方也學會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至於最後能不能加上名字,這要看個人魅力和婚後的各方面表現,是否能贏得女方的信任與讚賞。在平常生活中,做任何事情要學會換位思考,換個角度看待問題,問題就容易解決了。順祝家庭幸福、萬事如意!再見!





豪哥播報


大家好,作為生活領域創作者,我來分享下我的觀點,希望得到大家的認可

如果女方婚前買房,會加男方名字嗎?我的意見是,不加男方名字。

理由一、

2018年新婚姻法明確了婚前房產的歸屬和離婚後的房產分配,是歸婚前出資購買者所有。但是,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而加上對方名字,則視為財產贈予,房產為雙方共同所有。婚前房產是自己奮鬥,或者父母奮鬥而來,應保持自己獨自的擁有權。



理由二、

婚姻生活幸福與否,與房產寫誰名字無關。如果夫妻雙方生活幸福,相濡以沫,房產是誰的名字有什麼關係?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離婚了,那我們憑什麼讓一個已經不愛的人去分走我的財產?


理由三

國家為什麼要修改婚姻法中,對婚前財產的規定?在之前歷年中,有多少通過短期婚姻來榨取錢財的案子,我們不是沒有看到過。所以別拿“不肯加我名字,是不是就想著以後離的時候咋樣咋樣”的話來扣帽子。

如果是真的感情,就別盯著我財產;如果想盯財產,那我憑什麼讓你盯?換句話說,你是要我的人,還是要我的財產?如果必須要求加對方名字,那這結婚的目的是否單純,我們就必須要思考了。


這就是我個人的一些觀點,希望我的分享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大家來討論。


光頭哥說影視


我是觀點是不會,作為一個女性,按照現在的社會觀念,結婚的婚房大多數還是由男方提供的比較多的,完全可以不用買房子。因為社會觀念即便不買房,作為女方也不用擔心以後沒房會造成自己嫁不出去的問題。如果以後找的另一半經濟基礎比較差,又沒有能力獨立買房,但是感情又比較深,也是可以雙方共同承擔房子首付,共同償還貸款,雙方一起去購買一套屬於自己小家庭的房子也是未嘗不可的。

那為什麼要在婚前買房子?婚後又不會加男方名字呢?

這個問題是出於一下幾個方面考慮的:

1)出於自身安全感的考慮。

你要知道現在的女性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她們無論在學歷上,還在在職場裡,都是表現的相當出色的,她們絕大部分人是有很強的獨立自主意識。他們不會把自己的安全感完全依附於一個男人。如果有一天男人變心了,婚姻出現問題了,分手了也不至於無家可歸。要知道有多少女人的婚姻就是太依附於男人,即便不幸福,也不能選擇離開,因為沒有其他的容身之所。這個時候如果有一套房子是完全屬於自己的,那麼相對來說自己就有了選擇的權歷。

所以房子在她們眼裡不僅僅是一套房子那麼簡單,房子代表的是內心的安全感。有了房子心裡才會覺得踏實。

2)出於投資賺錢的角度來考慮。

如果你是一個投資者,你會把那花錢買的投資品分一半給另一個人嗎?當然不會啦。為什麼要投資,投資就是希望它能保值的情況下給我們帶來更好的收益了。我投進去100元就是希望它能給我創造110元的價值。那麼我給了別人一半,不僅不能得到預期的收益,反而面臨虧損50%的風險。不但不能賺到錢,還可能虧一大筆錢,我相信任何一個投資者都不會這麼做的。

所以出於投資賺錢的角度來說,風險大於收益,也是不會加對方名字的。

所以綜合以上方面的考慮,我不會加男方的名字,當然男方如果以後結婚買房,不需要我承擔首付,不需要我償還貸款,我對加不加我的名字,也不會太過計較。畢竟我有能力在婚前買得起房子,就是有獨立賺錢的能力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野小兔


1、在法律層面來講

婚前買房,該房產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將來如果要離婚的話,仍歸女方個人所有。

婚後,如果加上了男方的名字,則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還貸部分也成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之間加名流程相對簡單,可以免徵契稅、個稅、增值稅

2、在情感方面來講

是否要加男方的名字,要綜合考慮雙方感情狀況,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因為房子而導致家庭不和睦的十分常見,家庭和諧最重要,但也要綜合考慮房子加名的風險。


春雷說法


我是過來人,如果女方婚前買房結婚沒有必要把男方的名字加上房產證上。不是我個人自私,而是我經歷的事太多了。常言說不能給自己留福而不能給自己創造禍端。無論什麼事情,凡是給自己留一手,以防後患。


站集鎮孔治業


這是婚前財產,可能是女方或者她們一家共同努力而得到的,對於一般的家庭非常不容易,而如果在加上男方名字有些不合適,第一對一個自尊心強的男人來說,他不會要女方的財產,怕別人說閒話,第二如果婚後不幸福,如果面臨離婚,有個自己的房子也是一種安慰,第三婚前單獨買了房子也是實力的表現,不會被別人看低,我認為不用寫男方名子!



驛城趙老弟


婚前女方買的房子,婚後男方要求房產證加入自己的名字,雙方協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在有購房貸款的情況下,需要得到銀行的同意),也就是說,決定權在女方。女方有權拒絕男方的要求,但女方買房支付的僅是首付款,男女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前提下,如果離婚的話,不會全部認定為女方的婚前財產,雙方共同償還的部分視為共同支出,法院會根據當下的市場價值來酌情處理;如果女方是全款買房,離婚時女方首先要證明購房日期是在婚前;其次要證明是自己支付的全部購房款。進行證據保全滿足這兩個條件,法院將依法認定為女方的婚前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mfq20090821


不需要加上男方的名字,因為兩個人結婚,是因為對彼此的喜愛和為了一生在一起奮鬥而結婚。如果兩個人非常的相愛,而女方為了表達對男方的信任,非要把男方的名字加入,那也沒有必要,因為只要兩個人相愛,對彼此都非常忠誠。加與不加都無所謂,反而加了會有很多麻煩,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要因為財產和外在的東西產生糾結和爭執。所以,不需要寫上男方的名字,男方也不要因為這種事情糾結,反而會影響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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