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與李某某糾紛一案,現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3月10日下午16時,潘集法院通過“雲上法庭”調解一起異地離婚糾紛案。
該院於2020年3月10日受理了一起原告張某某訴被告李某某離婚糾紛一案,由法官張海倫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進行了審理。
據悉,張某某系女方,住在淮南潘集區,她曾於2019年6月份以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後因自身原因無法趕到法院開庭,法院按撤回起訴處理。現得知潘集法院已啟動“雲上法庭”,當事人不到法院也能“當面庭審”,張某某遂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通過電話聯繫了在浙江省寧波市打工的李某某,告知其不用到法院可以在“雲上法庭”實行“當面庭審”。李某某經考慮後表示,同意在租住的房屋內通過微信小程序“出庭”參與庭審。
在法官的釋法析理和耐心調解下,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協議離婚。
從立案到結案不到半小時,通過“雲上法庭”將這起困擾雙方當事人長達8個多月的離婚糾紛調解,使雙方重獲自由。
(潘集法院 汪其敏)
閱讀更多 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