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徹底改變貼磚片、噴塗、上漆的錯誤做法

要徹底改變貼磚片、噴塗、上漆的錯誤做法

要徹底改變貼磚片、噴塗、上漆的錯誤做法

■廣州市歷史建築廟前西街30號(左為改變前,右為改變後):紅磚牆被油紅漆前後。

專家指新河浦是廣州檔次最高的歷史街區之一

新河浦“破壞性修繕” (下)

(上接09版)

“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最重要的價值要素是外立面,最主要保護的是外立面的歷史風貌,在紅磚牆上油漆、貼磚片,在水刷石立面上噴仿石漆都是破壞歷史風貌。”

廣州市名城委委員湯國華教授對廣州新河浦歷史文化街區頻頻發生的“破壞性修繕”很痛心。

眼下越秀區政府正在實施的“東山印象”品牌計劃,推進新河浦一帶的歷史建築活化利用,有文保志願者及專家擔心歷史建築修繕能否得到有效監管。

越秀區歷史建築全市最多

曾推出網格化巡查

過往近10年,越秀區既是歷史建築、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線索數的全市之最,其保護類建築也屢遭破壞。

而新河浦歷史文化街區則首當其衝,除了署前樓、龜崗三馬路5、7號被拆除案外,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共“三大”會址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恤孤院路16號,違反文物與規劃部門意見,在清水紅磚牆上貼紅磚也成為眾矢之的。(詳見新快報2014年7月25日《未按批覆意見維修東山小洋樓擅改外觀被查處》報道);

2015年9月新快報報道越秀區預保護建築接二連三被拆、負責日常巡查的街道、城管失職後,受到廣州市領導關注並批示,越秀區政府辦負責人表示,由居委會網格員負責歷史建築和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線索的日常巡查;保護類建築的保護工作將納入街道辦城管科及居委負責人年度考核。(詳見新快報2015年9月29日《越秀區:將用網格化APP巡查各類保護建築》報道)

問題一

多處歷史建築未掛牌

居委會表示以保護掛牌歷史建築為主

為何已宣稱實施網格化巡查,發現破壞的卻是文保志願者,而就在事發地的居委會、城管等卻渾然不知?

新快報記者在廟前西街30號調查時發現,此建築並沒有掛曆史建築標誌牌,對此,越秀區規劃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業主一直不同意掛牌保護。

《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的保護對象應當設置保護標誌。保護標誌應當在納入保護名錄後六個月內設置完畢。

但居委會負責人表示:“現在還有七八位歷史建築的業主不同意掛牌。”

這位負責人認為:“已掛牌的歷史建築進行了登記,如果業主不同意掛牌,我們就不掌握這個名單。我們以保護掛牌的歷史建築為主。”

對此,負責廣州市歷史建築推薦工作的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劉暉指出:《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和《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都規定,在制定歷史建築保護名錄時要徵求業主和其他利害相關人的意見,實踐中確有部分業主反對把他們的物業列入保護名錄,即使已經列入名錄也反對掛牌。

歷史建築保護名錄是政府為保護文化遺產,從公共利益出發,衡量了這些建築的歷史、科學、藝術等價值之後,通過法定程序確定和公佈的。需要明確的是,這兩部法規規定的都是“徵求意見”而非“徵得同意”,即使業主或利益相關人反對,政府依然有權將其列入保護。業主反對掛牌更不是有關部門放棄監管的理由。是否歷史建築應以政府公告為準,而不是看現場是否掛牌。

越秀區規劃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繼續聯繫業主儘快完成設置保護標誌牌工作。對於部分未掛牌的歷史建築,為避免保護工作的缺失以及出現歷史建築被破壞等情況,區政府已安排部署各職能部門和街道做好相關保護、巡查、監督工作。

那麼居委會等有否對歷史建築進行網格化巡查?

居委會負責人直言:“網格里沒有明確要求巡查文物、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線索,網格員不會專門對它們進行巡查。”

問題二

對居委會、城管有過保護法律與知識培訓

但人員流動頻繁

但是,另一方面,街道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保護類建築由居委的城管專幹和城管協管員進行巡查。他們上廟前西街30號檢查過,裡面的結構沒有改變。巡查的同志應該沒有發現立面改了,業主一開始只是說整飾門面。”

在接到投訴後,這位負責人說:“我們想找專家論證看看,噴漆後對結構有沒有影響。”

負責編制此歷史建築保護規劃的劉暉看到後愕然:“哇,刷得這麼紅!”

他指出:“原來的南立面是清水紅磚牆和淺色粉刷的欄板壁柱組合,紅白兩色對比,現在把欄板和壁柱都刷紅塗料,要害是改變了這處歷史建築的核心價值要素——外立面,而不是結構。

歷史建築保護的重點是它們的核心價值要素,其中最常見需要保護的就是主要立面。每座歷史建築的每一個價值要素都在《歷史建築保護規劃》裡標識出來了,開展歷史建築日常巡查的重點也是對照保護規劃,看這些價值要素是否完好。”

新快報記者調查發現,居委會、城管人員不懂在紅磚牆上油漆、貼磚是破壞歷史風貌,缺乏相關法規和保護知識是造成監管缺位的原因之一。

事實上,自2014年廣州認定第一批歷史建築開始,越秀區已多次對街道、城管等基層人員進行培訓,尤其是每次《新快報》報道有歷史建築被破壞後,越秀區都會組織培訓,大東街道負責人也表示:“城管科有過專門對網格員和城管專幹的培訓,要求發現建築進行裝修或有其他行為時,一定要及時上報。”

“居委的工作人員換來換去的。”大東街道城管工作人員無奈道,“即使有培訓,換一批新人上來後又還是不懂保護。”

在接連發生兩宗保護類建築立面被破壞後,1月17日大東街道請來湯國華教授為街道的社區巡查員、協管、執法隊員和街道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

湯國華教授指出:“歷史建築外立面修繕應參照文物建築,不能改變歷史原狀。要下決心徹底改變過去穿衣戴帽,貼瓷磚片或新青磚片、噴塗假石漆、上油漆的錯誤做法。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都應學習文物建築修繕技術,監督單位或執法人員都應知道這方面知識。”

大東街道負責人表示:“我們會吸取教訓、查漏補缺。不僅僅是城管專幹,網格內有文物、歷史建築和線索的網格員都要參與強化培訓,多重保險。”

問題三

從社區上報到執法人員取證相隔100天

若無媒體反映,執法人員何時去取證?

《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第五條規定,區、縣級市文物執法機構負責對本轄區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定期巡查,查處涉及區級、縣級不可移動文物的違法行為。

據東山街道稱,2019年10月9日,社區網格員巡查過程中就發現江嶺北1號門窗顏色被更改等改變不可移動文物原狀的行為,當天即上報給了越秀區文廣旅局。

但據越秀區文廣旅局表示,他們是2019年12月20日現場踏勘時才發現其外立面及部分門窗油漆顏色等被改變,並且在2020年1月2日市級文物部門督促其調查新快報記者反映的情況後8天,也就是1月10日上午執法人員才到現場拍照取證,1月20日責令業主方整改。此時距社區網格員上報已過去100天。

如何遏制“破壞性修繕”?

志願者建議:建立志願者監督機制

今年,越秀區實施“東山印象”品牌計劃,投資2000萬元,修繕和活化利用街區內的歷史建築等傳統建築,打造商旅文融合發展的歷史文化街區。這將為新河浦的小洋樓、老房子帶來重生與活力?還是更多的“破壞性修繕”?

文保志願者楊華輝是上述其中兩宗案件的投訴人,他說:“據我瞭解,‘東山印象’是招商引資,讓投資者去修復。但在這個過程中,無可避免地‘觸碰’歷史文化街區內受保護的建築,不僅是掛了牌子的文物與歷史建築,也包括未掛牌的法定保護建築。”

他建議:對街道管理與巡查人員要每年進行文保培訓;建立志願者監督機制;對違反保護的,必須依法查辦。

1月17日,湯國華教授在新河浦查看了廟前西、龜崗、署前和啟明路段後,意味深長地說:

“新河浦是廣州檔次最高最有潛力打造成為國際名片的歷史街區,歷史風貌的真實性是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價值的關鍵,失去真實性就失去價值。”

■策劃統籌:何姍

■採寫:新快報記者 何姍 方汝敏

■攝影:何姍 古粵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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