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20%獎金!松山湖重金獎勵環境違法舉報

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鼓勵社會公眾共建生態文明,發揮東莞松山湖功能區區域統籌協調發展功能,近期,松山湖出臺《松山湖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下稱有獎舉報辦法),創新性提出針對已先行向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舉報且獲得獎勵的公民,在原有獎勵金額基礎上再追加獎勵金的20%,且每宗獎勵不低於2000元,進而更大程度帶動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

根據有獎舉報辦法,獎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分為涉水、涉氣、涉危廢三類環境違法行為,包含未經審批,設置電鍍、漂染、造紙、洗水、製革、溼式印花、電氧化(電解陽極氧化)、化學鍍、酸洗、磷化、蝕刻(含線路板蝕刻)、鈍化、電泳汙染工序並投入使用的;未經審批,新建、擴建燃用高汙染燃料的設施,或者已註銷的高汙染燃料設施重新燃用高汙染燃料的;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多種違法行為,為全方位打擊違法行為夯實基礎。

松山湖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獎勵範圍涵蓋“松山湖高新區”“鄰近區域”“鄰近上游區域”三大區域,其中,“松山湖高新區”三類環境違法行為全部適用;“鄰近區域”僅適用涉氣環境違法行為;“鄰近上游區域”僅適用涉水環境違法行為。

“此次出臺的有獎舉報辦法獎勵力度更大,內容覆蓋、適用範圍更廣,突破了松山湖行政區域的界線,除松山湖轄區範圍,適用範圍延伸至與松山湖接壤的鄰近鎮域,涉及到34條村,有針對性地為跨區域汙染溯源提供線索支撐。”松山湖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介紹,作為《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辦法》的配套性辦法,松山湖有獎舉報辦法通過市級有關部門先把關,松山湖後獎勵的方式形成市園兩級聯動機制。

【記者】黃浩博

【作者】 黃浩博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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