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附近有個殘疾的快遞員,每次送快遞都無法送到樓上,到底應不應該同情一個安裝了假肢的快遞員?

殘疾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同情,但我鄙視這家快遞公司,僱傭殘疾人享受到了國家在政策和稅收方面的優惠,卻把成本嫁接到了消費者身上。不能上樓大概率是下肢不便,應該把他安排到如分揀員等能勝任的崗位,並給予高於此崗位的工資,用公司利潤來攤薄成本,至少對得起公司享受的福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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