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更好地服務福建省排汙單位辦理排汙許可手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錄製了排汙許可技術幫扶系列培訓教程,今天進入第五講——企業如何開展“信息公開”和提交“承諾書”。
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需要在申請前將排汙許可證申報材料進行信息公開,也需要向發證機關提交書面承諾書。
信息公開和承諾書
信息公開的依據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五條 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在提交排汙許可申請材料前,應當將承諾書、基本信息以及擬申請的許可事項向社會公開。公開途徑應當選擇包括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信息公開的方式
企業可以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公共網站、行政服務大廳等方式進行信息公開。“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有“信息公開”模塊,建議直接在此平臺上進行公示。
信息公開的步驟
1
登錄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點擊“福建省生態環境親清服務平臺”圖標進入。
2
選擇“企業用戶”模塊。
3
輸入賬號、密碼及驗證碼,進行登錄。
4
登錄“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後,進入“業務辦理”界面,點擊“信息公開”圖標。
5
進入“信息公開”界面後,點擊“許可申請前信息公開發布” 圖標,填寫發佈時間,時間要求為5個工作日,填寫完畢點擊“發佈”按鈕即可。
6
發佈完成後,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最左端“申請前信息公開”即可查詢到自己企業的信息公開內容。
溫馨提示:信息公開期間內排汙單位不可以修改公示信息的表單,不可以提交申請;可以編輯“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和地方環保部門依法增加內容等信息”。
提交承諾書及情況說明表的依據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六條 排汙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並提交排汙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1)排汙許可證申請表;
(2)自行監測方案;
(3)由排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
(4)排汙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
……
因此,信息公開後,企業需填報《排汙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
填報步驟
1
將《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網頁往下拉,在“附件資料”中可以找到“排汙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樣本)、“承諾書(20180824新)”,請大家下載填報。
2
- 起止時間要求為5個工作日。(圖中2月29日和3月1日是週六週日應扣除,因此結束時間為3月5日。)
- “信息公開方式”中需給出具體方式。(上圖案例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因此本表格填寫“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若是採取其他方式,請填報相應的方式。)
- “信息公開內容”一般情況下勾選“排汙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產排環節”、“汙染防治設施”,若未勾選“上述信息內容”的部分條款,則需進一步填寫“未能公開內容的原因”。若勾選“其他信息”則需進一步說明“上述公開信息內容之外,還公開了哪些信息內容”。
- “反饋意見處理情況”需在公示期結束後,在《申請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系統平臺》上查看公示期間是否有公眾填報反饋意見,若無公眾反饋意見,表格這裡填寫“無”,不可不填。若有公眾反饋意見,且是多條的,需在此表格中,對反饋意見予以逐條回覆。
- “單位名稱”處需加蓋單位公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排汙單位,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且與排汙許可證申請表、承諾書等保持一致,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排汙單位,可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對於集團下屬不屬具備法定代表人資格的獨立分公司,也可以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 落款時間必須在公示日截止時間之後。
《承諾書》填寫要求
最新版的《承諾書》由生態環境部於2018年8月份發佈,請大家自行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下載《承諾書》電子本。(下載方式見上文)
- “XX環境保護廳(局)”填寫要求為有權發證的生態環境部門。
- 《承諾書》(2018年版)是固定格式,文中具體內容 不可修改。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與信息公開說明表的簽字要求一致。
想要了解有關排汙許可證的更多信息,歡迎關注“福建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輸入關鍵詞“排汙許可證”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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