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遇有哪些情況,鍋爐應立即停止運行?
(1) 鍋爐缺水在關閉汽包水位表的汽門後,依舊看不到水位時。
(2) 鍋爐滿水超過汽包水位表上部可見水位時。
(3)鍋爐發生爐牆裂縫而有倒塌危險或爐架橫樑燒紅時。
(4)所有水位計損壞後。
(5)液壓站發生嚴重損壞,不能建立油壓時。
(6)水冷壁管或省煤器管爆破,不能維持爐內正常水位時。
(7)鍋爐給水或蒸汽管道爆破,對人身或設備有危險時。
(8)送引風機損壞,無法繼續運行。
2. 鍋爐滿水時的現象、原因是什麼?如何處理?
現象:
(1)水位不可見或無,高水位報警;
(2)蒸汽溫度降低,鍋爐主汽隔離閥和汽機進汽閥可見白汽;
(3)汽機或蒸汽管道發生水衝擊;(4)給水流量不正常的大於蒸汽流量。
原因:
(1)給水自動跳為手動,造成給水不正常的加大;
(2)汽包或集汽聯箱上的安全閥動作,造成水位上漲或帶水;
(3)鍋爐蒸發量超負荷較多,發生了汽水共騰。
處理:
當鍋爐汽壓及給水壓正常,而汽包水位上升,超過+50mm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進行汽包兩隻水位表的對照與沖洗,以檢查其指示是否正確。
(2)給水調整由自動改為手動,關閉手動給水門及關小總調整門以減少給水量。
如經上面處理後,汽包內水位仍上升,超過+75mm時,應進行下列措施:
(1)開啟汽包緊急放水門待水位放至正常水位時應立即關閉。
(2)根據汽溫情況,關小或關閉減溫水門,開啟主汽管疏水門及過熱器疏水門。
經處理汽包水位仍繼續上升,並超過汽包水位表上部可見水位時,就緊急停爐,儘快與母管解列,立即停止進水,開啟再循環門,加強鍋爐放水,並注意汽包水位表上部水位的出現,待水位放至正常水位後關閉。待機爐情況正常後,取得值長同意,可按熱爐升火操作。
如汽包水位表內看不見水位時,並未及時發現,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進行汽包兩隻水位表的對照與沖洗,檢查指示是否正確。全開汽包水位表放水門,再緩慢關閉其放水門,如水位表內有水位出現,並繼續上升充滿水位表,證明鍋爐滿水尚未超過水位表汽側面管,則按緊急停爐處理。
(2)開啟水位表放水門,又緩慢關閉其放水門後,水位表內看不見水位。為證實是嚴重滿水,再關閉汽水門,開啟放水門,將水位表內存水放盡後,立即關閉放水門。迅速微開汽門水位表內有水位出現,並充滿水,此時方可確定水位已超過汽包水位表的汽側通管,應按緊急停爐處理,儘快與母管解列。
(3)當鍋爐發生水位事故時,若難以判明水位高低,應立即停爐。停爐後用叫水法進行叫水,檢查汽包水位。
3. 當汽包水位不明時如何進行“叫水”?
(1)緩慢開啟放水門,注意觀察水位,如水位計中有水位下降,表明為輕微滿水。
(2)若不見水位,關閉汽門,並緩慢關閉放水門,注意觀察水位,如水位計中有水位上升,表明為輕微缺水。
(3)如仍不見水位,關閉水門,再緩慢開啟放水門,若水位計中有水位下降,表明嚴重滿水;若無水位出現,則表明嚴重缺水。
4. 鍋爐負荷驟減的現象、原因是什麼?如何處理?
現象:
(1)蒸汽流量猛降,汽壓猛升。
(2)如發現與處理不及時則會導致鍋爐安全門動作。
(3)鍋爐水位瞬時下降後又上升,高水位信號報警。安全門回座時,水位迅速下降,可能造成低水位信號報警。
(4)若送電開關跳閘,各輔機電流表有不正常地大幅度擺動,照明閃光。
原因:
(1)外線路開關跳閘。
(2)汽機緊急停機。
(3)隔離汽門或主汽門閥門蕊脫落。
處理:
(1)根據汽包水位表,蒸汽與給水流量表的指示,將給水自動改為手動,及時調整水位。
(2)根據負荷下降及汽壓上升情況,及時關小引、送風量,停爐排,保持鍋爐不熄火,開過熱器疏水。
(3)及時調整減溫水門,使汽溫正常。
(4)如發現處理不及時,壓力超過安全門動作壓力,而安全門不動作時,應將升火排汽電動門打開,直至正常壓力。
(5)做好接帶負荷準備,並回報班長、值長。
(6)事故後,檢查動作過的安全門情況,是否關閉嚴密。
5. 汽包水位計故障該如何處理?
(1)如鍋爐汽包水位表中有一個損壞時:立即關閉損壞水位表的水門、汽門,開啟其疏水門。用另外一個正常的汽包水位表監視汽包內的水位。採取緊急措施,修理或更換損壞的水位表。
(2)如汽包兩隻水位表都損壞,但鍋爐的給水自動,差壓水位計在前一小時內曾與汽包水位表校對過,證實其正確可靠時,參照給水和蒸汽流量表的指示,繼續運行20分鐘。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都應報告班長、值長,使鍋爐維持穩定的負荷,並採取緊急措施更換汽包水位表。
(3)如兩隻汽包水位表都損壞,而差壓水位計運行不可靠時,應按緊急停爐處理。
6. 省煤器管損壞的現象及如何處理?
現象:
(1)水位下降,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於蒸汽流量。
(2)省煤器附近有異聲。
(3)省煤器爐牆漏風處及預熱器下部轉變處灰鬥內有冒汽、潮溼現象。
(4)省煤器兩側煙氣溫度差增大,洩漏側煙溫低。
(5)省煤器進出口水壓下降。
處理:
若損壞不嚴重,應回報班長、值長,降低該爐負荷,將給水自動改為手動,並通知汽機增開給水泵加強給水,穩定燃燒,加強對故障點的檢查與監視,做好防止人身安全措施,維持短時間運行,彙報總工程師,請示停爐。
若有危及臨近管子或影響運行爐進水時,或雖經加大進水,汽包水位還是迅速下降,應緊急停爐,停爐後禁止開啟再循環門。
7. 過熱器管系損壞的現象及如何處理?
現象:
(1)過熱器附近有響聲。
(2)蒸汽流量不正常的小於給水流量。(3)燃燒室負壓不正常的偏正或晃動,嚴重時由人孔門等處向外噴汽和冒煙或熄火。
(4)過熱器管損壞則爐煙溫度降低。
(5)過熱蒸汽溫度發生變化。
處理:經檢查確係過熱器管損壞時,必須立即回報,停爐修理。引風機待爐內蒸汽基本消失後方可停止運行,以防止事故擴大和延長處理時間。
過熱器管損壞不嚴重時,立即回報班長、值長、運行主任,允許短時間運行。如損壞部分擴大與惡化時,應要求值長停爐,按緊急停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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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風機故障時的現象是什麼?
(1)風機及電動機軸承溫度突然升高或溫度超過規定值。
(2)風機及電動機軸承振動突然增大或振動超過規定值。
(3)風機及電動機軸承發出異常雜聲。
(4)風機電流增加或有不正常的晃動,故障嚴重時,電流超過額定值或電流突然到零,則紅燈滅,綠燈閃光,跳閘警報報警。
9. 怎樣沖洗水位計?
(1)關閉汽側閥門與放水排汙閥門,開啟水側閥門,將水位計上滿水。
(2)關閉水側閥門,開啟排汙閥將水位計水放掉。
(3)關閉排汙閥,開啟水側閥,將水位計上滿水。
(4)重複以上(2)(3)步驟直至水位計清晰為止。
(5)關閉排汙閥,開啟汽側與水側閥門,恢復水位計運行。
(6)關閉放水門檢查並核對兩隻水位計指示,應一致並有輕微晃動。
10. 鍋爐並汽應具備什麼條件?
(1)鍋爐設備情況正常,
(2)料層厚度合適,爐內燃燒穩定。
(3)過熱蒸汽壓力稍低於蒸汽母管壓力,一般為0.05~0.1MPa。
(4)蒸汽溫度在370~400OC之間。
(5)汽包水位為-50mm左右。
(6)蒸汽品質合格。
(7)管道已充分暖管。
11. 鍋爐運行調整的任務是什麼?
(1)汽壓汽溫能滿足汽機的需要,水位正常。
(2)垃圾給料出力較穩定,料層均勻,燃燒狀況良好,爐溫正常。
(3)液壓站油系統穩定,逆、順推爐排、推料、灰渣等系統運行正常,
(4)布袋入口溫度在規定範圍內並經常布袋吹灰。
(5)爐排配風系統運行正常,調節靈活。
(6)燃燒室一直處負壓狀態運行。
(7)鍋爐蒸發量在額定值內,且波動範圍較小。
(8)保證飽和蒸汽和過熱蒸汽的品質。
(9)保證鍋爐機組安全、連續運行。
(10)不超標運行,不壓紅線,不低參數運行。
12. 廠用電中斷時的現象是什麼?如何處理?
現象:
(1)10KV母線中斷,引、送風機電流表指示到零。
(2)鍋爐熄火。
(3)流量、汽壓、汽溫下降,水位下降。
處理:
(1)查明停電原因,當外部故障,立即通知調度,恢復送電。若內部故障,應立即依次復位引、送風機開關等。
(2)回報值長,聯繫電氣盡快恢復廠用電。
(3)密切監視給水,及時調整水位使之正常。
(4)在電源恢復前,按正常停爐處理。
(5)如電源恢復,即可重新投入運行。
13. 鍋爐排汙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鍋爐運行中飽和蒸汽、過熱蒸汽、爐水由化學人員取樣分析,鍋爐人員應按化學人員的通知進行排汙。
(2)定期排汙前,應與同一母管相連的其它鍋爐聯繫,逐爐進行。如同一排汙母管相連的鍋爐檢修,要做好隔絕措施,以確保排汙時不讓排汙水倒灌入檢修爐。
(3)定期排汙時,應保證爐水水位微高於正常水位,排汙過程中必須加強對鍋爐水位的監視調整,防止因排汙造成低水位事故。
(4)排汙的一般程序:先開一次門,緩慢開啟二次門,排汙完後先關二次門,後關一次門,排汙應緩慢逐只進行,防止排汙母管水衝擊。
(5)在排汙過程中,如有鍋爐事故發生,應立即停止排汙,但發生汽包水位過高和汽水沸騰,可以進行排汙。
14. 空壓機啟動前應具備哪些條件?
(1)檢查壓縮機外部各重要組合體是否緊固,不允許任何聯接有鬆動現象。
(2)檢查油位計指針在綠色或橙色區域。
(3)用手按規定方向動聯軸器數轉,應靈活無阻滯現象。
(4)檢查電氣是否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確認後接通電源。安裝或重新接線後,應檢查電機轉向與接筒外表所示方向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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