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裡的事業編會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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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相關改革政策。

只要你在鄉鎮政府待過,你就會知道鄉鎮事業編分工勤,管理以及,技術崗位。

工勤崗位主要集中在專業軍人。

管理崗和技術崗現在都是逢進必考的。而技術崗位的部門也分有派駐部門和鄉鎮直屬部門。派駐部門一般為縣級部門下派:如水務、農業、林業、派出所等部門。

目前部分地區在實行機構改革政策,要求於3月底完成機改任務。取消某些部門,將其職能職權劃歸其他部門或新成立機構。但是,這都主要集中在縣級以上層面,鄉鎮一級機構目前無具體文件要求改革,根據以往改革經驗,鄉鎮一級部門頂多為部分部門(辦公室)更改名稱,具體人員、工作任務沒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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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只有領導幹部是公務員,像我們鎮也就是這兩年才考進來三個公務員,現在我們鎮的人員主要有:公務員、事業編(有全額和差額之分)、工勤、公益性崗位、臨時工,還有一些是享受事業待遇沒有編制的,反正崗位編制特別亂,另外就是我們現在的工資到手也就3000元,我們當地的房價都6000多了,買房都是一中奢求,現在我們事業編跟公務員乾的工作都是一樣的,但是同工不同酬,國家一直在改公務員相關政策,從來都很少見對事業編怎麼個好的說法,從很早以前國家就在說提高基層幹部的各項福利待遇,到現在已經說了幾年了也沒見對基層有什麼特殊的照顧,我們都是“5+2”“白加黑”,還隨時面臨被問責的可能,鄉鎮幹部真的太不容易了。最後我想說的就是提拔幹部這一塊,現在我們這事業編基本上是很難提拔的,就是提拔也是要求85年之後必須要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本科,像我是大專生,無論你乾的再好,成績再突出也是沒有希望提拔的,只要你學歷高就有希望,現在就是來以學歷論英雄,不看你能力和成績,只要學歷達不到就是一棒子打死,這點我就很想不明白,不知道大家那裡的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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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政府的事業編如何改革?

由於改革時間及進度安排,暫時還沒有到鄉鎮這一級,在這裡,我只是就目前改革的情況做一個簡單的推測,各位看客只管看,只管噴!👊👊

目前鄉鎮的事業單位主要有四大中心,即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農村文化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四個事業單位。



其它的還有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國土所,司法所,畜牧站等單位屬於上級業務派出部門,雙重管理,主要歸業務部門管,改革隨上級業務部門一起改變,當然也會是派出機構,具體不做詳細贅述。



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預計將會改為衛生健康教育服務中心,其醫療手術這部分只能會劃歸鄉鎮衛生院,而其主要承擔作用為宣傳,教育等服務性職能!與原來職能相差較大!

農村文化服務中心職能不會有太大變化,不過會增加一部分如旅遊或者精神文明方面的工作!與原職能相差不大!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會承接農業農村局和林草局以及農業技術服務等業務工作。與原職能相差不大!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在現有職能的基礎上會增加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及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應該比原來的工作多了!

鄉鎮作為基層部門,人少,事多,活累,壓力大。我的推測就是這樣,不管怎麼改,還是這麼多人幹這麼多活,不會增設崗位,不會增派人員,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關於具體的改革,還有不多的幾個月了,不著急,慢慢等唄!

謝謝收看,我是微亂侃!期待和你共同討論!!


微亂侃


隨著機構改革不斷深化推進,今年將完成區縣級機關事業單位的改革。大部局整合減少各部局委辦設置數量,隨著職能整合優化相應的人員將精減不少。區縣級事業人員將轉崗轉制分流下沉鄉鎮級事業單位,部門優化整合鄉鎮級派出機構隨之減少,部分區域對鄉鎮佈局進一步優化整合擴大鄉鎮級管理範圍減少鄉鎮數量進行撤鄉並鎮。原鄉鎮七站八所在編人員將進一步優化組合,有的部門將由事業單位轉變為服務性質的企業單位,除必要的行政職能部門配置變化不大。其他的事業單位人員也將會轉制轉崗分流出去,不管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將取消工勤編制。所有輔助性崗位將外包或者由政府統一購買公益性工作崗位,部分事業單位有編制沒有財政支付。除黨政機關,教育機構,公檢司法及政府職能部門全額撥款供養,其他的事業單位可能會轉制轉崗撤併。鄉鎮級事業單位人員將進一步優化精減,高學歷綜合型人才將引進來鄉鎮級行政機構事業單位,以前的老弱病殘知識結構單一的人員將會清退轉崗轉制分流出去,黨政機關幹部行政參公人員保留編制以外。其他事業的人員將分流充實村居社區基層隊伍建設中去,鄉鎮級事業單位隨著職能的轉變,機構部門逐步整合減少管理會更加完善,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基本素質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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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重要的一條是編制取消

目前在我國大概有3000萬的事業單位編制,對於我們國家的財政來說是一個“負擔”,而現在自從這個新的規定頒佈以後,各個省份也開始陸續的去編制化,很多省份對此作出的相關措施是凍結所有空缺的事業編制,在編人員也是隻進不出,一個新穎的制度“聘任制”應運而生,對於一些新招進事業單位的人員來說,只簽訂用人合同。

這個情況下讓很多考生開始猶豫起來,不知道還有沒有考的必要,畢竟現在的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跟公務員完全不能相比較,如果不去考的話,公務員競爭壓力可不是說說而已的,怕自己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最後還是考不上。

編制的取消帶來的就是很多人眼中穩定性下降,但絕不是大家眼中的事業單位“臨時工”的性質。大多隻是將編制改聘任制,這個聘任制不同於一般企業,並且同在編人員同工同酬,只要在崗期間不犯原則性錯誤就基本還是“鐵打的飯碗”。

工資一定幅度的增長

新的規定下發以後,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相比之前也有了一定的增長,並且根據所處的崗位和級別不同,基本工資都有一定幅度的上調,對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工資標準也提升了一部分,相對於前幾次改革這次改革後工資增加的幅度對比前幾次改革也提升了許多,如果換算成具體的數額的話,也就是相當於每個月增加了將近300元的工資。

對自主擇業人員進行補償

由於種種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編外人員下崗的問題在新的規定中也給出了新的解決辦法,對於下崗後自主擇業的人員進行一定金額的補償,一般對於編外人員的補償是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對於經濟情況實在困難的個人以及家庭,會安排到一些公益崗位上來進行就業。

延伸:事業單位根據其承擔的職能,分為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

1、參公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其中,主要或者全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才可以經由省級公務員管理機關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成為參公機構,人員是參公人員。最典型的就是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

2、企業化的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職能:承擔生產經營類職能的事業單位,是指以前成立的負責接待、後勤服務等可以由社會提供服務,由市場配備資源的單位,比如賓館、招待所、市政、康復療養、養殖種植、農藝園藝、技術開發、諮詢服務、評估鑑定等。

3、真正的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職能:正規的事業單位,就是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將來也是唯一存在的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也就是常見的直屬事業單位、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承擔的是公益服務職能,或者行政輔助、支持職能,不能由社會服務代替,也不能由市場配置資源。這類事業單位中,承擔的部分行政類職能,要劃歸下政府部門承擔,承擔的部分生產經營類職能,也可剝離改企,實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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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山子:壓根不知門道,鄉鎮幹部無論人員多少80%是事業編制,行政編佔不到20%。


乾富3


已經到了非改革不行的地步了


一心為黨


目前沒有相關改革政策,改革時間及進度安排,暫時還沒有到鄉鎮這一級


中公吉林事業部


臨時工清退還是保留。給答案要有準備。我希望是保留繼續工作。以後不再用臨時工就是咯。有沒有同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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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與不改,你就在那裡,不悲不喜。這是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真實現狀

事業單位改革,核心是政事分開、政企分開、企事分離。改革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減機構壓編制,而是為了理順職能。因此,除了部分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將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轉為企業,被取消編制剝離體制外,其餘事業單位不會有根本性的轉變,無非是按照職能進行必要的整合,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調整而已。省市縣如此,涉及到鄉鎮亦是如此。

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有幾點是肯定的:

第一,事業編不可能改為公務員。很多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寄望通過改革從事業編轉為公務員,這樣的美夢最好不要做。機關行政編制現在實行的是總盤控制,在總量範圍內可以調劑分流,但原則上不允許增編擴編。鄉鎮事業編制想通過改革直接轉公務員,沒有可能。

第二,不用擔心編制被改掉。鄉鎮事業編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其中多數是公益一類,少數二類,改革不會觸及編制性質本身。部分實際承擔公益一類或二類職能的站所,過去因為鄉鎮機構編制有限,被核定為自收自支性質,按理應該改企,但因為鄉鎮機構人員本來就緊張,在實際工作中這些性質的站所仍發揮著重要作用,一般不會被改掉體制身份。相反不但不會改企,在編制有富餘的情況下,這些自收自支編制人員還可能轉為差額或全額撥款性質的編制,因改得福。

第三,撤併整合成立綜合服務中心是大趨勢。七站八所已經不適應現代行政體制要求,鄉鎮事業機構“中心化”是當前鄉鎮事業機構改革的基本方向。目前,在鄉鎮很多站所都被併入了各類服務中心,比如農機站整合進入農業農村事務服務中心,文化站併入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等等,相應的站所按照職能撤併整合,儘量減少機構的重複、職能的重疊,是改革的方向。換而言之,鄉鎮事業機構總量會減少,但實際職責不會減少,人員現階段也不會壓縮,無非是換個崗位繼續幹革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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