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婆住一起,我每天上班12個鐘頭,公婆只接送兩個小孩,晚飯應該由誰煮?

每天上班12小時,下班加上通勤時間到家就是晚上九點左右了,這麼晚了還等著兒媳婦回家做飯,大人無所謂,孩子不餓嗎?我聽著都心疼!話是這麼說,孩子是自己的,公公婆婆沒義務。但是親情是什麼?不就是在困難時守望相助,才能體現親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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