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考古新發現,夏王朝中心、地望、文化特徵終於撥雲見日


重大考古新發現,夏王朝中心、地望、文化特徵終於撥雲見日

(作者:趙輝)“對中國考古學而言,夏的存在長期被視為哥德巴赫猜想”,夏商周斷代工程首席科學家、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李伯謙如是說。如何探索夏文化?夏朝是否存在?夏王朝存在於哪裡?夏朝的中心或者夏文化的中心究竟在哪裡?這些問題在歷史學界和考古學界一直廣受關注又充滿分歧。能否解決這些問題,是考古學能否重建古史的試金石,是檢驗中國歷史學與考古學成就的一項重要指標。

“過去數十年的考古實踐表明,學術界對於夏文化的認識不但沒有形成共識,反而有漸行漸遠的趨勢,甚至有學者開始懷疑歷史上夏代是否真的存在。毫無疑問,導致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探索夏文化的方法出現了偏差。”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孫慶偉、現任考古文博學院院長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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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輝萬丈的夏朝夏文化已經融入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華地區的各個方面,要在四千年後辨析、確定夏朝夏文化的發源地,確實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數千年來古人先賢們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試圖還原出華夏文明的內涵本質與文化來源。他們通過各個角度記載傳承著大禹、夏朝、夏文化的點點滴滴,為後人們指明夏文化的基本特質,是我們破解夏朝夏文化的原始可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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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何駑,在其關於夏朝夏文化的研究文章中的一個思路、線索,將使得夏朝夏文化的研究,顯露出黎明前的曙光。何駑在文章中,通過對“禹”“夏”“萬”字的演變過程與《詩經》中關於夏朝大禹的“萬舞”的密切關聯,歷史考證中關於夏人、夏舞、夏籥、夏樂、中國之人的典籍記載,還原了夏人在舞蹈音樂方面的對當時周邊各部落的影響力。何駑在文章中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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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簡兮》唱到:“簡兮簡兮,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前上處。碩人俁俁,公庭萬舞。有力如虎,執轡如組。左手執籥,右手秉翟。……”《鄭箋》雲:“以幹羽為萬舞,用之宗廟山川。”“幹”本意是盾牌,綠松石龍牌長約70釐米,貼嵌於木託板之上,也可以視為盾牌類。羽是指羽毛,即“右手秉翟”,《孔疏》詳解為“翟羽謂雉之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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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定雲先生的分析極有啟發與裨益。但是,我們進一步認為,曹先生解釋的《合集》8984甲骨文“夏”字,應是戴羽冠跳萬舞的側身人形。三根高豎的羽毛,恰似二里頭2002VM3墓主頭頂三個斗笠形器和81YLM4綠松石管內插上雉羽的寫照。無論正面的還是側身的“夏”字,頭頂都有高高的雉羽,其實表現的都是舞蹈的人。《禮記·仲尼燕居》:“升堂而樂闋,下管象舞,夏籥序興。”鄭注曰:“夏籥,文舞也。”阮元《研經室集·卷一·釋頌》進一步解釋為:“夏籥文舞,用羽籥也。”西周時期《仲夏父鬲》的“夏”字,為側身舞人形,手中拿著的物件表現為日或☉,很可能是籥的會意。也就是說,至遲在西周時期,已經流變為羽籥之舞的萬舞,還被認為是夏籥,是一種文舞,據信是從夏朝傳下來的,只不過不再用於祭祀夏禹,而用於宗廟山川祭祀。此解釋也忘了所謂的萬舞夏籥,在夏代原本是專門祭祀夏禹的舞蹈。准此,從古文“夏”字演變的軌跡,以及文獻對於“夏”字的定義,我們大致理清了一個邏輯,那就是居住在“中國”的人,因為戴羽冠跳萬舞,祭祀大禹,有別於周邊的其他部族,於是這些“中國之人”以萬舞的舞姿創造出一個文字“夏”來自稱,其他部族接受了這種稱謂,稱“中國之人”為夏人,同時也接受了夏人先王的稱謂“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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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駑在文章中論述的關鍵點,在於對“夏”字、“禹”字與夏籥、夏舞的理解與認識,無疑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夏文化之所以成為華夏民族、中華民族的共同認同,正是因為夏文化被各氏族的廣泛認同而成為我們民族的文化特徵。而這種文化認同,更多地表現在人文方面,而不是體現在考古文化遺址

物質文化遺存上。只有考證出夏舞、萬舞在中華大地上非物質文化遺存,才是確定破解夏文化中心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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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前期的文章中,已經論證了“夏”字的來源,正是“禹合諸侯於塗山”的淮河塗山地區的當地花鼓燈舞蹈動作,夏字的不同字型是對花鼓燈不同舞蹈動作的刻畫。對此,筆者不再複述,那麼淮河花鼓燈舞蹈,與“夏舞”“萬舞”是什麼關係呢?“舞”字的產生與淮河花鼓燈舞蹈有關嗎?我們來看一下“舞”字的演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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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花鼓燈舞蹈是中華民族五十六個民族中,漢民族的代表舞蹈。也許許多漢族人對花鼓燈舞蹈一無所知,也許很多歷史學者與考古學者對花鼓燈舞蹈聞所未聞,但這都不影響淮河花鼓燈作為漢民族舞蹈的代表。因此,要認識到“舞”字來源,必須首先要了解花鼓燈舞蹈,否則只能是盲人摸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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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鼓燈舞蹈中,“華蓋”是必不可少的表演用具,是花鼓燈舞蹈的代表形象。“華蓋”也是後世皇帝出遊時的標誌代表,是皇權的象徵,在花鼓民間舞蹈中使用“華蓋”,必有其歷史文化的深層緣由

。我們在“舞”字的演變過程中看到,華蓋的傘型是構成“舞”字的主結構,在傘下是兩邊人疊人的造型。圖中1、2、3、5、6的舞字無不表現了這一造型。華蓋下眾人的群舞表演,也可以稱之為“萬舞”,也是花鼓燈表演中的大花場。下圖就是花鼓燈舞蹈表演中“舞”字的代表造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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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舞”字的演變,對比花鼓燈的舞蹈造型,我們可以得出明確結論:“舞”字產生來源正是淮河花鼓燈舞蹈這一現今的地方民間藝術——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詩經·簡兮》中對“萬舞”的描繪,被認為是對祭祀大禹時所跳的舞蹈,這在淮河塗山每年夏曆三月二十八日祭祀大禹會諸侯的塗山廟會中,得以完全印證。花鼓燈舞蹈歌舞表演是大禹塗山廟會的主要內容,其鏗鏘的鑼鼓,剛勁的舞蹈表演,是“公庭萬舞,有力如虎”的形象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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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歷史記載中的“夏舞”“萬舞”就是今天現實中的淮河花鼓燈舞蹈,是為了祭祀大禹、祭祀夏朝的獨有舞蹈,展現了淮河沿岸華夏先民對大禹夏朝的歷史記憶

文學作品《詩經》不承擔記載歷史的作用,但卻真實地記錄了歷史,是歷史情景的真實反映,而且成功地躲避了當政者對歷史的抹殺與掩蓋。《詩經·鼓鍾》中“鼓鍾將將,淮水湯湯”真實地記錄了大禹塗山廟會對大禹祭祀活動;“鼓鍾欽欽,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籥不僭”生動地記錄了花鼓燈舞蹈歌舞、夏舞、萬舞的各種樂器演奏情景。明確了花鼓燈舞蹈與夏舞、萬舞為同一種舞蹈,是夏人祭祀大禹而傳承下來的獨特舞蹈,是夏朝、夏文化歷經四千年的文化遺存,是夏朝、夏文化中心位於淮河塗山地區的歷史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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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籥”這一夏朝獨特的樂器“夏籥”,音同樂,在《詩經·簡兮》《詩經·鼓鍾》中都有特別記載,而其“竹”字頭的文字表明瞭“籥”為竹製樂器,為南方地區的特有。古文字研究表明,古文中大量的“竹”字頭文字,印記了古文字產生於中國南方。“夏籥”在《詩經·鼓鍾》中濃墨重彩的描寫“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將在淮河塗山大禹的祭祀活動推向了高潮,表達了淮河塗山大禹祭祀活動的正統、隆重、熱烈、嚴肅;以淮南塗山的大禹祭祀最為正統,嚴格按照祭祀禮制來進行,不僭越祭祀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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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通過對歷史文獻對“夏舞”“夏籥”“夏禹”“萬舞”的記載,與淮河塗山每年舉行的大禹祭祀活動,以及淮河花鼓燈舞蹈這一民間藝術的對比論述,我們可以清楚而明確地得出一個結論:“夏之興也以塗山”是夏朝歷史的可靠記載,是夏朝夏文化的中心,夏朝的統治中心位於塗山地區,夏文化的發源於傳承在淮河塗山地區,塗山地區是夏朝夏文化在四千年前的夏王朝與文化中心;以塗山地區文化為研究對象,才是真正的夏文化研究,才能真正地破解中國考古界的“哥德巴赫猜想”難題。(作者:趙輝)

參考資料:何駑《二里頭綠松石龍牌、銅牌與夏禹、萬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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