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規定,這四類教師將被“開除”,永不錄用,網友大呼過癮

在大多數人看來,老師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擔負著教書育人的重擔,一舉一動都是學生的表率。每個國家的人才都離不開老師的諄諄教導,而一個國家要想一直立於不敗之地那依靠的就是人才,由此可見,老師這個職業很重要。

教育部新規定,這四類教師將被“開除”,永不錄用,網友大呼過癮

國家發展,教育先行,在我國,國家給予教師的待遇非常好,老師工資雖然不是很高,但總體的福利是不錯的,而且還有很長的假期,也正是因為如此,老師職業非常吃香,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人報考。

但是教師的素質卻參差不齊,許多人並沒有達到可以教書育人的道德標準。今日,教育部推出了一系列規定,一下這四種情況,出現在教師身上,立刻開除,永不錄用。

一、違背師德的老師

“師德”是重要考查因素。根據教育部《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內容進行考察,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考核組對中小學校推薦的正高級參評對象進行實地的師德考查。中小學副高及以下參評對象由學校對其進行師德考察,評價標準及結論與正高級要求一致。凡存在違反師德行為、不適宜參評的實行“一票否決”,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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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能力差的老師

實際上在每個學校,都有一幫實力不濟的老師,教師的老本行就是教學能力,這是你吃飯的本錢,如果這一點做不到,又不知道自我進行提升,對學校來說影響還是比較大的,目前義務教育階段的校長也實行末尾淘汰制,就是在全縣統考,成績靠後的學校先把校長解聘了再說,所以作為一個學校的第一責任人,老師實力不行,自然是首先要淘汰的。

三、無證上崗的教師

備案審查重點針對培訓機構的規範經營資質、培訓內容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材料證明、培訓人員的資質材料等。尤其提出實施培訓人員必須持有教師從業資格證,聘用外籍教師的機構,必須公示外籍培訓人員的學習、工作和教學經歷。教育部明確規定任何學校和私人補習機構都不得招聘無證的老師,不然將要接受處罰。現在,教育部嚴抓無證上崗的教師,一旦發現直接開除,不得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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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自開補習班、收費的教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根據以往情況,凡在職教師利用寒暑假辦班的,都沒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為教師有休息權、參加培訓權,教師這些權利在假期裡要得到維護。

因此,在職教師利用假期辦班,基本上屬於非法辦學,應該嚴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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