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聽了一個說法,說古時候的人娶妻子是不花錢的,只有娶妾室才花錢。是這樣的嗎?

楊淵濱


這個說法是不現實的。我們來講講娶妻和納妾的區別

娶妻

首先必須家境清白,家裡必須是正經本分的人家。其次兩家要門當戶對,家境必須相當,家庭條件也得差不多。

娶妻是要下聘禮,聘禮就是所謂的三媒六聘,三媒六聘又叫三書六禮

三書為“聘書”“禮書”“迎書”。

六力為“納禮”“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

這一系列下來,沒個幾百兩銀子都完成不了。

而且古代納妾是有規矩的,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納妾的,娶妻三年無所出,在經過妻的同意下,男主人才能納妾。

納妾

納妾就簡單多了,只要正妻進門三年無所出,男主人就有資格納妾。再經過正妻的同意,男主人就可以納妾。

妾可以是正妻的陪嫁丫鬟(比如說通房丫頭)

也可以是男主人自己家的丫鬟(過去有的少爺會把自己家的丫鬟納了妾,比如說紅樓夢裡面的賈寶玉和襲人)

但是以上這種情況,還不能算是正兒八經的妾,只能算是丫鬟。

妾的來源,可以是丫鬟,可以是青樓女子,可以是戲曲演員,反正妾是不問出身的。只要男主人喜歡,一兩銀子可以納妾,一百兩銀子也可以納妾。

甚至妾是可以隨便買賣的,比如說大詩人東坡先生就有買賣妾的習慣

總結

妻是明媒正娶的,必須是家世清白和男方家門當戶對的。是要主持內宅的,死後是可以入宗祠,族譜的。

妾只能說是買賣來的,只是男主人的生育機器或者一個玩物,玩膩了可以隨便丟棄。


二十四畫生shw


古代是,

妻家門當戶對,平等往來,共享資源,有聘禮有彩禮有陪送有嫁妝。

妻父為嶽,禮數參比父母。

妻生子女為嫡,有繼承權。

有大錯,通報族人,請示父母,皆無非議,才能離婚。

夫死,妻有財產繼承權,視同家主。

妾通買賣,所付錢財稱為“買妾之資”,買斷妾的人身權,生死由主,原家不可追索。

夫不與妾母家論親,不負擔責任,不關聯。

良妾同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女主內,所以妾日間勞動主要是侍奉妻。妻有權管教妾。

賤妾同物,常用於招待朋友、贈予、交換、變現。

妾生育子女為庶,

法理上,庶子女沒有繼承權,且歸於妻所有,尊妻為母,不與妾母家論親。妾算作自己子女的奴僕。

法律不容完整權利公民間的殺傷,但妾死常不深究。

妾沒有人權,

作為財產,賣妾、贈妾只需要家主決定,老母、老父、夫、妻,都可以做主。

家中觸法,被責令抄沒時,物、妾、奴要被一起沒收轉賣。即使妾子女已作為妻名下子女,獲得高位,也無法從法理上救母。

庶子女重大貢獻獲得朝廷誥封,封父妻不封父妾,封己妻不封己妾。即使父妻亡,只要父不將母扶正,始終不配封。

以妾為妻是重罪。賤妾扶正犯法有刑。

妻亡偶有扶正良妾,通常是在真正的良家中再娶閨閣女續絃為妻,妾繼續為妾。


用戶95764626


你是把三媒六聘放哪了,娶個大家媳婦夫家不掏空個家底你看娶得進門不,不過當然那些東西都是在嫁妝裡面,但是嫁妝,不論是夫家拿的還是孃家拿的,只要是嫁妝裡的都是媳婦自己的私產,不論哪方都不能拿,除非媳婦自己拿出來,一般情況下媳婦的嫁妝都是留給自己閨女繼續添嫁妝的。凡事知道半吊子就不要拿出來丟人現眼,半瓶水響叮噹,也不嫌丟人。


太一招兮


哪聽來的啊,從古到今娶媳婦沒聽說不要錢的,皇帝大婚都得給皇后風光的聘禮


Qiqi1992


[呲牙][呲牙][呲牙]沒用的,諷刺不了誰,娶妾花錢又怎樣?就算在古時候,妾也輪不到窮摳男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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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娶妻,雙方父母會給兒女一筆財產。也叫分家。男人得從家裡分出來。男方出房女方出錢。誰想給的少?給的多的說了算。取回來的是正妻!正妻如果死掉,必須要告訴女家父母!經得同意才能下葬。埋葬在那兒也要通知。如果是按正妻之禮取回,男人和女人就要養雙方父母。這就是為什麼古代成家立業是一個詞的原因。

彩禮本身性質上屬於紅包。是買人家閨女才給的錢。這筆錢一給這姑娘死不死!與孃家再無關係!


匹夫12500


在古代,男人用自己老婆嫁妝的錢物是十分丟人的,女人的嫁妝是女人的私產,通常會留給自己的兒女,一般富裕或者有一定地位的家庭,兒子都不會要母親的陪嫁,會留給自己的姐妹,沒有姐妹的會留給自己的女兒,但最終還是由嫁妝的持有人自己分配的。嫁妝的組成主要是聘禮(男方給)加陪嫁(女方出)!


洪豆昭昭


古時候你想一分錢不花就去老婆,首先皇帝就會瞧不起你,不堪重用,花錢也是門學問,不會花錢的肯定不會賺錢,太花錢的也不會有用,只有精打細算的才是過日子的,還有一般不花錢的那一定是上門的,或者確實沒錢的,太窮的女孩子也不跟啊,那不是倒死黴啊,好日子不過,過窮日子,一句話,不花錢娶媳婦的,想必自己就是個窮人,想得可美了,不花錢就能得到食物呢,你去拿啊


好好說話認真做人


首先三媒六聘,然後聘禮要放在孃家,不過孃家會準備嫁妝,這個嫁妝是女子的私財,她的親生子女是第一繼承人。休妻和和離都要把嫁妝送回孃家,還有一種情況叫“義絕”,同樣是孃家把嫁妝抬回家,再跟婆家斷親。

總而言之呢,古代娶妻不止是要花錢,花大錢,這花的錢還都是妻子的,客觀的說,除了這個人,你花的所有錢都不再是你的。


淺墨清詞


古代取妻要往女方家下聘雁,女方有陪嫁。但女方陪嫁是女方私有財產,男方家動用了女方的陪嫁是要被恥笑的。納妾給的錢是買妾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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