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費用


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費用


房地產繼承過戶所需的費用
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稅費: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
10000以上部分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
房屋繼承過戶可以免契稅
房屋繼承過戶需要經過繼承權公證和繼承登記兩個步驟,免繳契稅。
第一步: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這裡分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兩種,相應需提交的資料也有所差別。
(一)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資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原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外銷房需公證);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一般按受益額(即所繼承房屋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收取,*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地產繼承登記。房屋繼承人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房屋產權繼承登記(如為外銷房應到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
(一)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原件(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格式);
2、當事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3、如由委託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房地產權證原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
6、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後提交;
7、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8、繼承權公證書原件;
9、其他有關文件。

(二)費用:登記費:100元/件;合同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的0.05%;權證印花稅:5元/本;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契稅:免繳。
(三)辦理期限:2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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