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情感勒索,假愛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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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是一位女性來訪者,她向我講述了自己的故事:從小到大,父母對她管教很嚴,有一段時間,父親經常對她說的話是:你是個女孩子,我就希望把你保護的好好的,把你的生活安排的好好的,讓你幸福。

小文說:如果一般人聽到這樣的話,一定會感到高興,甚至充滿期待;而我聽了這話卻很害怕,因為這是一種無法形容的負擔和痛苦。比如,爸爸會要求我,書本上不能有漂亮的粘貼,不能穿鮮豔的衣服,不能跟同學逛街等等。在學習上更慘,一旦考不到父親要求的分數,就會捱打。

進入青春期以後,她變得很叛逆,逃學、處男朋友,更是經常會遭到父親的打罵。父女的關係變得很差,兩人經常一週也說不上一句話。上大學後,有一次,她跟父親發生了很嚴重的爭吵。父親吵不過她,突然之間崩潰了,瘋狂的喊著,騎在窗戶上要從樓上跳下去。

這一瞬間,她和媽媽都驚呆了。二十多年,他們看慣了父親在單位、在家當領導時的樣子,是那樣的無可置疑、不容分辨、一言九鼎。當他叫著喊著要跳樓的時候,小文內心的倔強瞬間崩塌了。她說,雖然那一刻我服軟了,但是父親在我心中的形象也毀了。

小文說她一直很困惑:明明爸爸說好了,他會愛我保護我,為什麼我感覺如果我不按他的要求做,就會什麼都得不到,甚至還格外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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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把她遇到的情況稱作家庭中的“情感勒索”,這樣的情況在親情、愛情當中並不少見。

我們知道每個人都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一個人沒有權力去“使用”另一個人。可是我們常會在親情、愛情中遇到這樣令人困惑的事,比如我們今天的主角小文,父親認為她只有聽話才是對的,不聽話就會遭到各種懲罰,把父女關係逼到了崩潰的地步。還有,在戀愛或者婚姻中,有些女士常會抱怨自己的男友或老公不懂自己,喜歡讓他猜自己的心思,一旦猜中就滿心歡心,猜不中就說他不愛自己。長此以往,倆人都身心疲憊,曾經的幸福就變成了痛苦。

心理動力學有一個客體關係理論,把這種現象定義為“自體客體”,也就是“我”把另外一個獨立的他人,當成“我”的一部分來使用,藉著使用他人來滿足自己的需求。這就好比是一個嬰兒,當它感覺餓了的時候,自己沒辦法動地方,就想讓人喂,如果被滿足了,它會很高興、很舒服,如果不被滿足,它就會很生氣,大哭不止。這種現象不止發生在嬰兒身上,成年人也是如此,所以我更習慣稱呼它為“情感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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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勒索”迫使他人滿足自己的需求,一方覺得我怎麼想,對方就應該怎麼想或者怎麼做。當自己想法不能被滿足時,“勒索”方就會感到很生氣,甚至很崩潰,有時候想用懲罰,甚至是毀滅自己的方式來威脅對方,以達到控制的目的。說白了就是“我要死給你看,看你還服不服?”

我們再舉個例子:李雷和韓梅梅是情侶關係,他們很相愛,但是李雷最近對韓梅梅有些不滿,就是當韓梅梅發微信給李雷,超過兩分鐘沒有得到回應的時候,韓梅梅的內心就會很抓狂,她不停的看手機,當超過五分鐘還沒有信的時候,韓梅梅就義無反顧的給李雷打去電話,問他,剛才為什麼沒回我微信,你在幹啥?跟誰在一起?如果李雷沒接電話,那情況就更糟糕了,韓梅梅會不停的打,直到李雷接電話為止。剛開始,李雷覺得這是女友粘人的表現,還是蠻可愛的。可是後來他就感到很痛苦,感到一種無形的控制。韓梅梅也挺難受,明明我打電話發微信是愛你、關心你,可是你為什麼越來越疏遠我呢?兩人談了好幾趴,每次都是談完之後好幾天,過幾天又一切如故。

在這種關係裡面,“勒索”方常常會說“我這都是為了你好”“我是愛你的”等等。潛臺詞也在警告對方,一旦你不按照我的條件做,我就會讓你承擔嚴重的後果。除了服從,你沒有別的路可走,我也不會向你妥協。

有人會問,這是他們想表達愛的一種方式吧?沒錯,這不但是想表達愛的一種方式,同時更是他(她)想獲得愛的一種方式,用這種逼迫和臣服,來展示自己在對方心中的存在感。而這種自戀一旦被打破,“勒索”方往往會極度的崩潰,甚至不惜真的尋死覓活,因為,他(她)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了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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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勒索,在中國社會中並不少見,還經常被包裝在傳統的“孝道”文化當中,曾有一部挺火的電視連續劇《都挺好》,裡面的主人公蘇大強,各種各樣的花式作妖,其實就是對子女的一種情感勒索:我養大了你們,你們就必須管我,只要有哪怕一點不順心,不按我的意思辦,你們就是不孝。我就要死要活,讓大家都看看,你們是什麼樣的不孝子。

面對情感勒索,勇敢的說“不”是一個重要的前提,這是一個劃清雙方界限的過程。“勒索”方往往邊界感很不清晰,分辨不清自己和他人的邊界在哪裡,或者說他們往往是靠一步步的情感勒索來探尋人際邊界的。所以儘早的劃好邊界,講好規矩以及爭端解決方式,雙方互不越界,才能做到“你好,我也好”。在情感上不勒索別人,也不被別人勒索,應該是現代人心理健康的表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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