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可以賣醫用口罩和普通口罩嗎?有哪些風險呢?

疫情期間很多人看到了口罩商機,開始在朋友圈銷售醫用口罩。然而,在朋友圈售賣防疫用的醫用口罩,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朋友圈可以賣醫用口罩和普通口罩嗎?有哪些風險呢?


一、非法經營的風險售賣醫用口罩需滿足資質要求

目前口罩主要分醫用口罩、勞保口罩和日常防護口罩三大類,用於防疫的只能是醫用口罩。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相關規定,用於防疫的醫用口罩屬於屬於國家二類醫療器械。國務院頒佈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的生產企業,需要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以及醫療器械註冊證。

根據條例要求,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應當有與經營規模和經營範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貯存條件,以及與經營的醫療器械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國家對第二類醫療器械的經營實行備案管理,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由經營企業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並提交其符合從事醫療器械經營活動要求條件的相關證明資料。若需要在網上銷售,還要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網絡交易的備案。

如果沒有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併到相關部門去備案,那麼你就沒有資格在朋友圈去銷售醫用口罩。沒有相應資格銷售醫用口罩的行為,屬於違法經營,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甚至面臨刑罰。

銷售醫用口罩不僅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第二類醫療經營備案憑證》。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經營者還必須能夠提供出售口罩的進貨票據,供貨單位(個人)資質證明和產品的合格證明。

因此,對於微商而言,醫用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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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哄抬物價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疫情防控期間,因醫用口罩供需不平衡並利用市民恐慌焦慮的心理,哄抬物價,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違反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225條“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風險

如果售賣的口罩,商標為仿冒的,則可能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刑法》第214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風險

如果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則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包括口罩),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140條:“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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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構成詐騙罪的風險

如果虛構擁有口罩的事實,在朋友圈發佈擁有口罩的廣告,收到貨款後不提供口罩或拒絕提供口罩的,可能構成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六、買賣普通口罩呢?

普通口罩的話,需要勞保防護用品營業資格證,且會在其營業執照會明確的給岀營業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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