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不還錢 法院扣劃公積金

映象網開封訊(記者 崔學慶 實習生 吳文中)失信人耍橫不還錢,法院扣劃公積金。近日,對於被執行人張某,尉氏縣人民法院通過對其社保賬戶中6萬元住房公積金依法強制提取,實現了申請人的勝訴權益。

據瞭解,被執行人張某曾以資金週轉為由向王某借款5萬元,並承諾按期還款。不料到了約定的還款時間,張某分文未付。王某在向張某再三催要無果後,一紙訴狀告到尉氏縣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張某應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6萬元。判決生效後,張某仍拒不償還借款,王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尉氏法院立案受理後,立即向張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其仍拒不履行義務,也拒不申報財產。執行法官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得知張某為尉氏縣某單位離休公職人員,便想到從查詢張某的社保賬戶出發,尋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經過調查,瞭解到被執行人張某在尉氏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有公積金賬戶,而且有6萬多元的賬戶餘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公積金不包含在規定的豁免執行的財產範圍內,故具備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而將住房公積金列入強制執行範圍,對“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

隨後,執行法官向尉氏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執行裁定書》,要求將被執行人張某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提取至法院執行專戶。最終在該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下,法院依法扣劃了該筆金額,交付給了申請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