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來說柯南中,怪盜基德偷完東西還回去的做法違法嗎?

蜜汁微笑993


《名偵探柯南》當中有這樣的一個人,那就是怪盜基德,他因為自己獨有的易容術,並且易容技術高端,再加上其他的一些武器設備可以在空中滑翔。每次在向別人拿東西的時候,他都會事先下一個戰書,然後讓別人人心惶惶的去配備人力和物力保護財寶的時候,結果往往是在一瞬間的時候就被基德將寶物偷走。



可是怪盜基德,他偷了寶物之後很得意,但不會據為己有,過一段時間又會把偷走的東西還回去,那麼從這樣的一個角度來說,他還是沒有經過別人的允許情況下又把東西拿走,即使最後再還回來,小編認為他依然是違法的,違法的原因有以下幾點內容:

一、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拿走貴重物品已經達到數額構成盜竊罪

為什麼一件物品有它的所有權,那是因為一個人獲得物品的所有權,那就說明這件物品是屬於個人的,不在同意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被其他人拿走的,那一般情況下如果你想要借用的時候也是需要跟別人打招呼,並且被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但是基德卻不是這樣的,基德是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就隨意拿走了貴重物品,並且在《名偵探柯南》當中細數怪盜基德盜走的貴重物品,它的價格特別的高。

絕大部分他盜取的東西都價值千萬,那麼從盜取的這個價格來看,它就可以判罪,雖然說怪盜基德,他現在偷盜東西是為了查明八年前父親到底是被誰殺害的,可是這個理由並不能夠洗脫他的罪名。



二、盜竊行為已經發生,還回去屬於悔改行為,可能會從輕發落,依然構成犯罪事實

從法律來看,他的盜竊行為已經發生,並且既定金額已經定性,同時又有人證和物證,那麼證據齊全即可以判罪,現在他因為盜取的財物不是自己所需要的,然後又把寶物還回去,還回去的這一個行為,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怪盜基德的悔改行為,可是悔改行為只能說在罪行上邊可以從輕發落,視人情而定,但是他的犯罪事實已經構成,這個在法律上是難以逃脫制裁的。

如果說怪盜基德先把東西偷走,然後又因為後悔又把寶物送回來,這樣就不可以構成犯罪的話,那麼這個世界就會亂套,因為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是其他人所覬覦的。



如果我們因為一時的好奇或者一時的興趣所在,就像基德一樣,然後去把自己所喜歡的東西偷回來,然後把玩之後再把這個寶物送回去,那這樣的是不符合世界規律的,這樣也有悖物品的所有權,並且這樣的行為屬於不勞而獲,將其他人的物品佔為己有,完全無視物物品的所有權,也沒有去考慮他人的感受,從道德原則來看,怪盜基德也是屬於違法行為。

三、蓄謀型的僥倖心理形成的偷竊癖,挑戰他人底線,給他人造成心理傷害

還記得怪盜基德在給園子的叔叔下戰書的時候他們全家出動,並且又通過自己的財力僱傭了大批的人力去保護他們貴重的物品。那一天人心惶惶,很多的人都看著他們的比拼,最後還是在大眾的眼皮子底下,怪盜基德將鈴木園子他們家的貴重物品盜走。

從另一種角度來看,他完全的踐踏了鈴木原子他們的尊嚴,且完全地影響到了大家的生活,同時因為警方也出動,如果說在此期間單單因為保護他們而讓其他的人受到傷害的話,這是一個很大的事故。怪盜基德他這樣的一個行為就已經給世界的規則擾亂。

並且每一次怪盜基德偷盜寶物的時候都要先下戰書,那麼由於他的粉絲很多,在他去實施這樣一個行動的時候,就會有很多很多的人聚集在這樣的一個場所當中,由於在那樣的一個時刻,人們的內心特別激動,完全不會顧及到周圍的安全因素,既有可能會傷害到其他人,也有可能會傷害到自己,那麼拋去怪盜基德他偷取財物的這樣的一個行為。



從他人的角度來看對他人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可彌補的,這樣的傷害行為也是要算在怪盜基德的頭上的,那麼從這樣一個小的層面來看,它也是屬於違法行為的,並且他給被偷盜者的內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從精神層面來看,也已經造就了不可磨滅的傷害。

結語

我們分析怪盜基德本身的心理反應還有他現在造成的行為,以及他偷取寶物自身的價格範圍,在法律上已經造就了違法的事實,另一方面他對其他人內心的傷害,從精神層面的傷害已經構成了極大的損害。畢竟人包括心理和身體這兩方面,那麼現在怪盜基德已經將人的這兩個方面造就了很大的損害,他自然是違法的。而且偷取東西再次又還回來,這樣並不能抹去他的犯罪事實,因為他犯罪行為已經發生了的,已經發生了的東西是不可以再進行更改的。


動漫小悟


在動畫中,中森警官一直在追捕基德,即使基德把盜走的珠寶歸還也不放棄。因為日本的漫畫中的道德規範不能與現實中的法律相牴觸。作為一個梗的就是在《月刊少女野崎君》中,因為現實中的交通法不允許騎腳踏車載人,於是為了營造出各種浪漫場景,自己各種笑料百出的取材。

再說回現實,在日本《刑法》第235條規定:“竊取他人的財物的,為盜竊罪,處10年以下懲役或者50萬日元以下罰金。”而且,第243條還規定:“犯罪未遂的,應當處罰。”所以即使把東西歸還也是“未遂”一樣違法的哦!

順便吐個槽,中國的這種角色可是要比他早哦,“香帥”楚留香我只認鄭少秋版!





瓶內觀察者


偷東西后又主動還回去的,已經屬於盜竊既遂,但主動退贓,可予以從輕處罰。

個人把東西偷了又還回去,算犯罪。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偷了別人的東西后又將東西還回去的,如果偷盜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就會構成盜竊罪既遂,而將財物還回去的,是屬於投案自首的表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suer紫夜


這個問題,我粗淺的回答一下。

首先,先說一下本人剛剛通過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個還沒當律師的小白。

第一,我們要先明確一個概念。就是我們說的偷,究竟是什麼含義。

如果基德的偷的含義是據為己有,那麼它屬於完全違揹他人意志將他人緊密佔有財物的據為己有,這個就成了法律意義上的偷。這樣才能構成盜竊罪。

如果基德的偷的含義是佔有,那就是移轉他人不緊密佔有的財物,構成侵佔罪。

第二,我們再來說說歸還

如果是上文中說的法律意義上的偷,那麼盜竊罪已經構成。後面歸還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積極補救受害人損失,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年初處罰。

如果是侵佔的意思,那麼其歸還財物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因為在他佔有期間剝奪了物主對財物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能,應當進行賠償。


神的領域yx


名偵探柯南里的基德偷完東西再放回去,有沒有構成違法行為?

首先從基德的一個動機來看,已經是構成偷竊罪了,所以按正常流程來走,基德也是需要去公安局坐坐,畢竟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就比如:晚上的時候,小明想要去偷花生,剛剛進入了花生店,就已經被抓了!及時你沒有偷到實物,但是你已經有了這個動機並且做出了這個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

但是從基德將偷盜物品進行歸還,這個只能說明什麼?基德歸還偷盜物品,認識錯誤良好,知錯能改!可以進行減輕判罰,但並不代表基德不是偷盜人員!

當然各國的法律法規的判定都都不一樣,基於什麼樣的動機從而進行什麼樣的罪責判定,這個世界是有規則的,不然無規則不成方圓!不管是對動漫還是現實。

以上就是我的一個個人觀點了,感謝閱讀!


飛飛小動漫


父親黑羽盜一是著名的魔術師,第一代怪盜KID(有留八字鬍)但在多年前失蹤,據說因為偷竊珠寶卷入神秘組織中而被暗殺。因為發現父親留下的密室,並知道了父親是被人殺害的,為了找出兇手,他繼承父親怪盜的身份,以吸引殺父仇人的注意。 他曾偷盜過許多藝術品(大多數是寶石——他的殺父仇人正在尋找“潘多拉”寶石),但是他總會把他偷來的東西原封不動的放回去。還有kid叫黑羽快鬥......希望能解決你的疑惑。




豆豆的動漫世界


法不外漏,偷即使犯了法,如動機情有可原,可功大抵過,或當事人不予追究,法院也會從輕處理,但以法不外漏來講,偷以是原罪,該怎麼確定對錯是人心來定。換一句話說,法律法規是對人不對事,犯了錯就是犯了錯,是你乾的就行。人情世故是對事不對人。偷的情有可原,事後歸還,事主理解,不予追究,皆大歡喜。



我不懂日本法律,這個沒法說。我總感覺名偵探柯南給人留下懸念,整得事還挺大。難道不是嗎。柯南在火車上遇到了他的媽媽,勇質問的方式你是誰,那集就結束了。後來下一集的開始是他媽媽令人哭笑不得。就像郭冬臨的臺詞,你要問這足球進沒進呀,下回轉播接著談。


柯南撒嬌


問這種問題,說明你在現實裡面就是一個法盲。偷東西本身是先發生的違法行為,不能因為後面還回去了就當作沒有發生過,時間不可逆,發生過的事也不可逆轉。說嚴重點,如果你偷的錢是救命錢,因為被偷,造成被偷的人沒有錢治療造成死亡,你事後再還回去有什麼用?


勤勞的沐沐大叔


按中國法律來說,只要盜竊者實際控制了被害人的財產,或財產脫離了被害人的控制而不要求盜竊者實際控制財產,在那一刻整個犯罪已經既遂了。試想犯罪已經既遂了還可能再倒回去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