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把結婚當兒戲,半年未讓丈夫近身,最終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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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這件事,自古以來都是神聖無比的,無論在婚前是否有感情,只要你毅然決定結婚,那就必須要收起你的花花心思,從此刻起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身份。

常言道:“兒子結次婚,父母扒層皮”,結婚從來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在結婚的年齡,絕大多數人都是靠父母而結的婚,結婚的代價又不言而喻,所以說讓父母掉層皮並非誇誇其談。

再說,就算是辛辛苦苦娶回家媳婦了,誰又敢保證這一輩子就穩妥了?人心最難測,除了自己不懂得珍惜外,對方的態度也至關重要。

把結婚當兒戲,聽起來可笑,其實在身邊屢見不鮮。因彩禮數目糾纏導致結不成婚的;不把結婚當回事,今天結明天離的;本身不願意,受父母逼迫硬是結了婚的,這些都是太把結婚當兒戲,糟踐了別人的同時也輕賤了自己。

我有位小時的同學兵亮,父母種了一輩子的地,母親還是聾啞人,家裡條件非常不好。儘管兵亮學習成績不錯,奈何負擔不起上大學所需的費用,高中畢業就沒再繼續上,直接進工廠打工賺錢養家了。

不管有錢沒錢,到了年齡當父母的總要操心兒子的婚事,兵亮又是老實人,不像別人那樣能說會道,因此父母早就開始託人給介紹相親。

相了幾次都沒成,主要還是女方看兵亮家庭條件差,母親又是聾啞人。其實工作了幾年,兵亮也攢下了點錢,那時結婚彩禮和費用沒有現在這麼多,兵亮手裡的錢加上父母一輩子的積蓄,給自己結婚差不多也夠了。

(也就兵亮勤勞肯幹還節約,那時村子結婚的人,基本上都得借錢,然後婚後慢慢還,有的甚至要還上十年十幾年,兵亮家其實還算輕鬆。)

後來給兵亮介紹個鄰村的女孩,家庭條件差不多少,在外地工廠上班,見面後兵亮挺願意的,女孩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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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人說女孩在外面搞著對象,她父母不樂意,嫌那個男孩不正經,又不想獨生女遠嫁,所以才同意和兵亮相親。

由於是相鄰的兩個村子,兩家情況都互相知曉,女孩父母是樂意兵亮這個女婿的,既老實又肯幹還孝順。父母都知根知底的,女兒嫁過去肯定不會吃虧。

但是女孩不願意,年輕的她被愛情衝昏了頭,對父母揚言非她對象不嫁

做父母的是過來人,識人要比年輕女孩多得多,二老見過女兒對象,染著黃頭髮,說話不著調,不管坐還是站腿就不停地抖。最讓他們擔心的是男孩家庭很亂,父母早就離了婚,父親因偷竊罪入了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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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怕女兒節外生枝,女孩父母催著兵亮家把婚事辦了,也許太過急於求成,結婚僅半年時間,兩人又不得不離了婚,害得兵亮家扔了不少東西還壞了名聲。

原來結婚是女孩被父母強逼著的,自己始終就不願意,結婚當晚女孩手裡一直攥著剪刀,就是不讓兵亮近身。

兵亮也知道女孩的事,以為結婚後時間長也就變好了,可從剛結婚一直到半年時間了,女孩還沒變樣。剪刀是不拿了,只要兵亮上了床,她就用指甲摳的兵亮滿臉都是血道。

父親顧及兵亮名聲不敢聲張,母親又是啞巴,所以兵亮的一肚子委屈只能咽在肚裡。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時間長了,到底還是讓人知道了,鄰居的嘲諷,親戚的冷語,滿村人在看笑話。兵亮忍住了,女孩還是沒忍受住,畢竟不對的是她,於是回了孃家,以死相逼最後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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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悲劇的人活成了同一個悲慘的結局,我不同情女孩,是女孩根本就沒放正自己的位置。

既然已經結了婚,就應該履行身為妻子的義務,盡妻子所應該盡的責任,婚姻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共同經營的。

像女孩這種所謂的堅守愛情,恰恰不是真正的愛情,愛情是無私奉獻的,是有擔當責任的。而女孩這種傻行為,最多是把個人的自私慾展現到了男女關係上,實在是愚不可及,害人害己。

至於兵亮那就悲劇多了,父母的積蓄,自己辛苦攢下的血汗錢,都隨著離婚變為烏有。

不光是錢財物質上的損失,人也被扣上了二婚的帽子,感情上經過失敗的人勢必會增加心理防線,再加上家庭的現實情況,兵亮的將來彷彿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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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現實,赤裸裸的現實,也許是有心,或者是無意,一個把結婚當兒戲的人,你要知道你不光損失的是你自己,那是你咎由自取。你更要想到被你欺騙的人,人都不容易,你的無厘頭最終搭上了別人的後半生,難道你不會良心不安嗎?

婚是嚴謹的是神聖的,在結婚之前,必須要反問自己是否真正做好了準備,能否擔當起婚後所要盡的責任。結婚不是兒戲,而是成全兩個志同道合的人更好地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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