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女子被醉駕者威脅?湖北省高院:已停職調查;交管部門:已刑事立案

以下內容均轉自:煙語法萌

交通事故女子被醉駕者威脅?湖北省高院:已停職調查;交管部門:已刑事立案


日前,網上熱傳一則消息,稱湖北省法院一公務員涉嫌違規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引發社會關注,造成惡劣影響。

爆料人稱,案發3月11日晚上8點58分,他駕車在武漢徐東大街往中北路方向行駛,被一輛輔路衝出的灰色車撞到武漢大道中間,車身右邊安全氣囊全部彈出,前面引擎蓋和保險槓被撞壞。

在他準備給警察、保險公司電話期間,對方不停請求不要報警,自稱是湖北省高院公務員,疫情辛苦,請求私了,答應給兩萬元。

“因不知修車可能要多少錢,希望直接轉給4S店,對方則說出一些威脅的話。”

車主自稱也是一名志願者,早就有加入接送醫護人員上下班的車隊,也希望能互相理解和包容,但最終不得不報警。

瀟湘晨報記者試圖聯繫爆料人和涉事法院,未果。

3月12日下午,湖北省高級法院發佈一則《通告》,稱涉事法院幹部是許多,辦公室四級調研員,現在院防疫工作專班工作。

通告稱,省法院高度重視並研究決定:一是該同志立即停職。二是請省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進行調查。三是全力支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四是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

另據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隊官方微博通報:2020年3月11日晚20時50分左右,許某(男,42歲,某單位四級調研員)駕駛一輛小型轎車,沿沙湖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徐東大街右轉時,與另一輛小型轎車相撞,車輛受損,無人員受傷。

民警對許某進行酒精篩查,並依法抽取血樣。經檢驗,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4.6毫克/每百毫升,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目前,交管部門已對許某刑事立案,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以上轉自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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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議

:發生這種事,酒駕醉駕在前,應該先給人認錯,爭取大事化小,不就是賠償車輛損失嗎?即使再給人點精神損失費,能把事情處理好了也是應該的。現在可好,成了刑事案件,公職危險了。

:酒駕全責是免不了得了,酒醒後悔是免不了的了,做人真的要低調,特殊時期特殊的區域想不成熱門都難!最後只想對喝酒的人說,酒後誤事呀,不論對方是否訛詐,錯在己,低姿態,即使是蒼蠅,也不叮無縫蛋!

:不管2萬能不能修車,多還是少。首先醉駕了好嗎,酒駕這一點就沒得洗,況且酒駕還出了事故撞了別人車。之後還說別人撞了他的車,就他那態度,說話語氣明顯喝多了,而且是很多。喝酒不開車,即使不為別人也為自己好嗎,為自己的父母孩子愛人好嗎。

:該志願者堅持錢不過自己的手,只讓酒駕者去付修車費。這只是一種自我保護,防止對方反告勒索罪。酒駕這種事,處理起來一定要當心,很可能就有給錢後有了轉賬記錄再反告。

法萌君語:

1、在這個舉國關注支持武漢之時,湖北三級法院很多同事日夜戰鬥在防疫一線參與值班,當志願者服務社區,卻被人這樣以這種方式上了熱搜,實在是不應該。工作再辛苦,工作再重要,也不是可以醉酒駕駛的理由,應受到嚴懲。

2、發生了交通事故,尤其是自己還是酒駕醉駕,首先應該爭取多方諒解,態度很重要,法律責任必須先明確,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這樣才能爭取大事化小。公職人員更要注意,在手機都有攝像頭的年代,耍橫威嚇,嚇不住人的,反而會小事變大,損失更大。

3、處理此類交通事故一定要有法律風險意識,私了一定繃緊這根弦,視頻中女子的做法很對,不要自己喊出要多少錢,也不要經手錢財,否則可能由受害者成了被告人。

4、發生這種事,最好是儘快找明白法律事務的人來現場處理,切莫因言語衝突,引發此生後果。

5、開車莫喝酒,喝酒莫開車,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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