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遊戲《傳奇》,20年的經久不衰背後,可能還有著遊戲界最冗長的一次維權故事。
日前,“盛趣遊戲”母公司世紀華通於2020年3月9日發佈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亞拓士軟件有限公司(下稱“亞拓士公司”)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寄送的(2018)蘇 05 民初 31 號民事判決書。
本案中,亞拓士公司認為,娛美德有限公司(下稱“娛美德”)未經亞拓士同意擅自將《傳奇》軟件著作權授權星輝天拓開發手機遊戲,星輝天拓據此開發了《烈火雷霆》,並由蘇州仙峰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簡仙峰網絡)發行、運營,後來娛美德成立株式會社傳奇IP(下稱“傳奇IP”),傳奇IP與星輝天拓簽訂了補充協議協議。亞拓士因此在蘇州中院起訴了四家公司,要求確認傳奇IP與星輝天拓之間簽署的授權協議無效、《烈火雷霆》手遊停運以及索賠人民幣9900萬元等。
公告稱,蘇州中院在該案中經審理認為,相關約定賦予了亞拓士公司在一定期限內在中國地區行使《傳奇》共有著作權人的一切權利,排斥了其他共有人的相關權利行使,據此認定娛美德主張有權進行授權不能成立,株式會社傳奇IP(下稱“傳奇IP”)代替娛美德有限公司(下稱“娛美德”)履行和承擔的與廣東星輝天拓互動娛樂有限公司(下稱“星輝天拓”)之間的2016年11月11日《MIR2 手機遊戲許可協議》無效;並駁回亞拓士的其餘訴訟請求。
對此,《傳奇》遊戲開發商娛美德官方公眾號於3月11日發文作出回應。娛美德表示,該案中亞拓士提出了5項訴訟請求,但法院僅支持了其中一項請求,駁回了其他請求。“特別是對於案件受理費用536800元,法院判定由亞拓士負擔536000元,傳奇IP負擔800元,這明顯是原告敗訴的結果。”
在娛美德看來,該案判決結果雖然部分支持了亞拓士公司的訴訟請求,判令傳奇IP代替娛美德履行和承擔的與星輝天拓之間的2016年11月11日《MIR2手機遊戲許可協議》無效,但也駁回了亞拓士9900萬元的高額索賠以及關於涉案遊戲《烈火雷霆》停止宣傳及運營的訴訟請求,這“對於美德、傳奇IP以及其合作伙伴的正常業務不產生任何影響”。
此外娛美德表示,“法院同時認為,在2017年9月28日之後即2018年6月12日傳奇IP與星輝天拓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已經不受上述亞拓士‘獨佔授權’權利的限制,因為簽署時間已經超過2017年9月28日,並不屬於無權處分,即在認為2017年9月28日以後,傳奇IP和亞拓士可以各自行使權利”。換言之,娛美德和傳奇IP後來授權的有效性並未被判決限制。
圍繞《傳奇》著作權產生的糾紛已經多達數十起,訴訟地主要分佈在中國、韓國、新加坡。去年12月,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曾宣判一批相關案件,支持了娛美德與傳奇IP關於亞拓士、世紀華通子公司藍沙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簽署的《續展協議》侵害其享有的共有著作權請求,並判賠30萬元,同時駁回了亞拓士針對傳奇IP、娛美德授權上海時光、上海遊光等公司開發手遊的侵權指控,即認定娛美德、傳奇IP這些授權協議有效。
娛美德和亞拓士之間關於授權關係一直有爭議,據悉,該爭議已經提交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仲裁,近期或將有結果。知產力將繼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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