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構中的“ 政治部”

現在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設有政治部外,國務院系統的司法部、應急部、公安部、海關總署也設有政治部,現已經機構改革撤銷的原鐵道部、民航總局也設有政治部。這些單位都是轄有紀律部隊或者準紀律部隊的。設立政治正是出於加強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

政治部本是解放軍中管理黨務和政治工作的領導機關,政治部主任協助政委工作,級別相當於所在單位的副職。

政治部主任,也是相當於單位的副職,主要負責幹部人事、培訓教育、群眾團體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要負責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及直屬單位組織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法規、條例、規章等;指導全國法院思想政治、表彰獎勵和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各高級人民法院領導班子建設以及地方人民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政治部內設幹部部(保留警務部牌子)、宣傳部、幹部教育培訓部、辦公室。

司法部政治部主要職能: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管理司法部直屬院校。

海關總署政治部承擔幹部管理、領導基層黨組織建設、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設、隊伍建設等職責。政治部日常工作由海關總署人事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等承擔,其中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與機關黨委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應急管理部政治部: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政治部目常工作由人事司、教育訓練司等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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