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司法疑案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产生司法疑案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疑案是司法难题,也常常为文艺作品青睐。法律题材影片本身讨巧,易于推高流量。而以疑案为视角则更易获得关注,命运不明,悬念跌宕,案情扑朔,自会产生天然戏剧张力。观察各类作品,无论取材案情本身、破案结果还是追凶过程,都不乏优秀之作。

美国影片《开膛手杰克》、《杀人十二宫》、韩国影片《杀人回忆》、我国影片《暴雪将至》都是疑案影片,仔细观看,每一部都让人感叹案情悬疑、谜题难解,更让人感知:疑案未破是安全感最大的天敌。 公众面对疑案,难免产生恐惧,也难免产生福尔摩斯式的情结投射,期待疑案破解。

疑案破解令人兴奋,但破解过程也可能让司法人殚精竭虑、代价巨大,甚至颇为悲壮。迪伦马特的犯罪小说《诺言》中的退休警探马泰依专业精深、正直善良,为对被害人母亲履行诺言,放弃赴苏黎世之选,设局拿人,换来的结局却是痴呆而绝望。马泰依是优秀的司法人,践守付出、履职尽责,他的悲情更反衬破疑不易。现实中,影片《杀人回忆》的警官原型在接受采访时,曾讲述 “几个月家都不回,像个疯子似的要把他们抓起来。哪怕把妻儿的生日忘掉,也能记得住全部的犯罪时间和手法。” 这份执着与煎熬,估计很多大案警察深有共鸣。

破案虽难但也有解,疑案破获带来的也不止于欣慰兴奋。疑案一旦破解,往往勾连出深藏的私密、极限的人性、挣扎的情理,真相令人瞠目,有时也令人泪奔。埃勒里·奎因推出全世界水平最高的系列推理小说,最著名的还是其中的“悲剧系列”。而东野圭吾代表作《嫌疑人X的献身》中,案情真相大白之际,也恰是读者对X心愿难成的叹息之时;《尼罗河惨案》阴谋败露,穷途末路的恋人举枪自尽,悲剧色彩的场景,国内观众应当并不陌生。现实中,疑案破获的结果未必如此煽情,却也必然伴随各类人间冷暖。

文艺作品中,以福尔摩斯为代表的侦探是真相代言人。但文艺重在表情达意,对司法问题点到即可,未必全现司法真实。现实中,疑案破解有各种表现,不能破解的疑案也有遗憾。但是,以影片娱乐为引导,解读现实疑案,透视司法谜题,却也是法律人逐层深入的不错思路。

疑案探讨,白教堂区谋杀案不可逾越。1888年,维多利亚鼎盛时期的煤油灯时代,开膛手杰克在伦敦东区残暴、无名、恐怖、连环、邪恶┈┈以一系列魔鬼标识上演不解之谜。不同案件行为相似、对象同类、行为线索可析,心理侧写可期,具有推论之基,却无结论之果。甚至,柯南道尔爵士出场,提供的福尔摩斯式心理战术,也未发挥效果。所以,公众看到的只是警察的手足无措、一筹莫展,正如探案警长所言“罪犯如此暴力却看不出什么动机,也没有发现丝毫的证据,不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直至今日,这一案件的最大价值仍然停留于——经典的疑案样本。

辛普森杀妻是众所周知的疑案,各种细节已经精致研磨。十九世纪美国丽兹杀害父亲和继母一案,不仅同样著名,也与辛案颇多可比。富豪家族、家庭谋杀、亲族嫌隙,动机现实,事后掩饰,不乏血液痕迹,他人作案可能小,间接证据证明力不稳定,经历诉讼而无罪开释,都是两案的共通特征。此外,丽兹案法官对陪审团倾向性指示不无争议,而辛案种族歧视的话题也曾掩盖证据探讨。但其实,“无名罪犯是否存在,释放之人就是真凶”的疑虑是两案最大的共同点。

儿童被害,真凶难查,无疑更易引发关注。6岁童星琼贝尼特被谋杀案一直未解就是此类事件,国内对此也曾屡有报道。案件除了琼贝尼特的经历引发同情外,父母是否是真凶一直悬而未解。这是这类疑案的最大难点,毕竟无论结果如何,对儿童还是父母都可能是极大的伤害。

国内疑案中,念斌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念斌食杂店外门把上检出“疑似”氟乙酸盐毒物的物质,而丁云霞炒菜铁锅里检出的氟乙酸盐毒物,加之念斌与丁云霞两家的恩怨,都让念斌具有嫌疑无疑。但是,从嫌疑到定罪并不仅一步之遥,定罪障碍难以扫除,改判无罪的同时自然也留下真凶为谁的疑问;聂树斌案是错案,也是疑案。重要物证的来源不清、证明力明显不足;有的证据曾经收集在案,最终却缺失;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可靠。依据证据裁判原则,聂案最终被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案有利于规范司法,但真凶是谁还是未解之谜;黄静案被称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一度也成疑,虽然最终判决在综合五次尸检、多份鉴定后,认定其男友姜俊武强奸罪不成立。但离奇的死因,尸体器官标的保存不善,使得该案至今仍被讨论;此外,还有备受关注的西客站干尸案、清华女生朱令被害案等,疑案成因都有诸多典型性,值得经年研究。

罪疑从无、疑利被告是现代司法应然要求,从现实出发,疑罪从无也是疑案处理两难困境中的理性选择。人的认识能力具有相对性,受制于主客观条件限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发现真相,命案必破更应体现的是司法期许。不枉不纵是刑事司法最高境界,但司法实践繁复不定,过于乐观态度自会捉襟见肘。坚持疑罪从无就难免有案难定,这是必须接受的事实。否则,不惜手段,强求追诉、口供至上┈┈就可能让疑案衍化为错案,导致更大不公。

不可否认,囿于时代所限,有些疑案不破的部分原因在于科学缺乏、技术落后。开膛手杰克作案后数年,指纹技术才出现;丽兹案件中血迹可分析却不可鉴定的现实,无疑影响侦查推进。假设这些案件发生在现代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是否还会悬疑当可探讨。毕竟,DNA技术的有效适用,成就了白银杀人案真凶高承勇的现身,也成就了南医大强奸杀人案告破。当前,我们有上个世纪难以企及的技术、能力和知识,指纹发现和指纹采集技术,痕迹被科学发现、固定和分析,法医学应用更为普遍,死因鉴定结论明确可靠,DNA分析精确身份认定,还有医学检查、计算机、证据保全、激光增强技术、现代心理学、行为分析、审问技巧等基本侦查技术。有了这些技术手段的助力,司法破案越来越成为趋势,完美犯罪的臆想自然也越来越难。但是,对此同样不能过于乐观,理应辩证看待。

科学技术助力司法需要科学提取、合理采信。否则,即使先进的毛发和纤维分析技术待用,调查人员却在到来之前破坏现场,也是徒劳无功;技术可以从子弹上的划痕来确定哪支枪是凶器,但如果无法确定案发时谁在用枪,鉴定没有意义;DNA证据可以锁定嫌疑人,但证据保全出现问题,还是一无所获。所以,我们需要现代科学技术的助力,也必须为科学技术提供准确适用的前提和土壤。此外,科学证据有时不如想象中科学,专家意见也可能夸大部分知识的重要性,司法人还需态度持正、理性对待。杜培武案件中拉蔓光谱测试,测谎器、DNA技术悉数适用,但却成为以刑讯捷径导致错案的科学“先导”。辛普森案件也告诉我们“DNA证据也具有非常令人迷惑的可能性”。如果对现代科学过于迷信,不能以规范和协调方式认识并利用,现代科技的发展和改进不仅对司法毫无意义,甚至可能影响司法。毕竟,疑案和错案既关系密切又存在交叉,处理不力很可能导致疑案成错。

疑案既不是新生事物,也非本土特色。疑案的产生虽然会受社会、文化、政策等外部因素的直接影响,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疑案仍然既有诸多共性规律。制度层面,科学设置证明标准、合理确定证据规则,是降低疑案、错案防控的实质保障;而实践层面,以问题为导向,反向省视、总结规律、分析机理,才能促进审前程序整体完善,实现从源头减少疑案。

关于疑案成因,影片《杀人回忆》认为:恶劣的治安环境、不科学的调查手段、平时的掉以轻心,都是案件成疑原因。而审视现实,取证困难是刑事司法的实际难题,个别侦查不力也是重要的疑案成因。无论是国外历史疑案,还是国内当前疑案,执法理念、执法条件、执法水平是产生疑案的根本原因。侦查是相对密闭的诉讼过程,相关人员本身的经验、阅历和办案能力起主导作用,对案件走向影响很大。白教堂连环谋杀案中,侦查人员根本不明白面对的是何类凶手;辛普森案件,从现场到鉴证存在大量失误,证据人为减损;琼贝尼特案中,警方对第一现场不仅没有严格保护,反而任由被害人父母和亲属走动践踏。而在当前的现实中,侦查还存在各类瑕疵,有的直接导致证据不可用,影响案件认定;鉴证过程不合理、证物保管缺乏有效监管、证据调取不及时等问题还都存在;在从现场到法庭的距离中,证据提取、保管、利用、分析的任何不当都可能直接导致案件成疑。所以,转变侦查理念、提高侦查能力、规范侦查行为是对侦查人员的个人要求;同时,良性司法体制才能有利于平衡人员差异、保障案件质效,制度完善则是对司法的整体要求。

当前,以员额制为牛鼻子的各项司法改革,目的在于提高案件质量。其中,检察机关“捕诉合一”的制度设置,重在强化审前程序,审查引导侦查,提高证据质量,避免司法两难。因此,检察机关不仅应当强化证据意识,也应当提高引导侦查能力,以审查引导侦查,打通审前与庭审的路径。对此,梳理疑案、反向省视,可以作为达成目标的手段之一。毕竟,防止疑难生成,不仅是避免司法两难的实践刚需,也是不枉不纵司法期待的应有之意,检察官为此应上下求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