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檢察藍”助力臺企“開門紅”


長樂“檢察藍”助力臺企“開門紅”

近日,隨著企業復工限制的解除,如何安全恢復生產成為眾多企業當務之急。長樂區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多措並舉助力臺企復工復產。

一是深入調研,落實情況。長樂區檢察院依託涉臺檢察室,會同區臺港澳辦一起調研轄區涉臺企業總體復工復產情況,理清當前涉臺企業在用工、防護物資保障、資金等方面主要困難。目前共有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福州名揚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福州新密機電等16家臺資企業復工復產,企業員工到崗率超過80%。

二是實地走訪,精準服務。長樂區檢察院先後實地走訪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福州明揚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瞭解企業辦公場所和生產經營場所消毒、相關防疫物資儲備以及員工生活起居和防控情況,幫助企業妥善應對疫情防控期間各項法律問題。

三是出臺意見,助力發展。長樂區檢察院為保障轄區內涉臺企業復工復產與防疫工作兩不誤,結合實際出臺《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的十條意見》,細化服務保障工作措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服務,齊頭並進,不斷提升檢察機關服務檯企精準度。

四是出臺通告,法律護航。長樂區檢察院聯合區法院、區公安局制定出臺《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從重從快打擊拒絕強制隔離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明確十二種有關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為臺企復工復產提供良好的環境。同事及時向臺企介紹相關法律政策與防疫復工工作法律指南,幫助企業做好疫情期間生產經營工作。

接下來,長樂區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繼續加強與區臺港澳辦聯繫,持續為涉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以實際行動幫助涉臺企業順利復工復產,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供稿:長樂檢察

通訊員:林金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