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女人,不應該經濟獨立嗎?又要怎麼做到家庭事業兩邊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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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伴就是她管錢,開支了就交給她,用花錢我就要(自己取也行)這也沒啥不好的。這樣做不是我怕老婆,是我自願讓她當“財政部長”。既然是大半輩子夫妻了,還分彼此?誰把錢都一樣。有人和我開玩笑,你倆誰把錢?我立馬指著老伴,她這個樂啊,得意勁兒,真顯著有面子。夫妻間都各自管自己的錢,總覺得日子過的不舒服,生硬。當然,也有好的一面。

我的一個不遠的兄弟,他平時好喝酒抽菸,花錢隨意,媳婦為限制他亂花錢,就把自己掙的錢獨立保存,家裡賣糧等收入共同存起來,零花錢我兄弟負責。一開始我兄弟還接受不了,但也沒辦法。前年的一天,我弟妹出去打工回來,橫穿馬路時被汽車撞死了。收拾她的遺物時,發現存摺上有30萬元錢(有媽家給的錢)我兄弟這才明白:她把錢都攢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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