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蘇地區各縣(市)相繼發佈“禁火令”

隨著天氣轉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已進入春季大風季節。為了防止由大風引發的火災事故頻發,3月10日,阿克蘇市、溫宿縣等地區各縣(市)人民政府相繼發佈大風天氣期間“禁火令”,禁止室外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十種行為。

《禁火令》要求,本禁火令自發布之日起至5月20日止,並根據當日天氣預報,凡風力達到4級以上,以下十種行為被嚴令禁止:嚴禁動用明火,焚燒垃圾、農作物秸稈、動物糞便、樹枝和其他可燃易燃物;嚴禁在祭祀活動中,使用明火焚燒紙錢和香燭;嚴禁放火燒荒和在野外使用明火取暖;嚴禁隨意傾倒爐灶灰燼和丟棄菸頭;嚴禁兒童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違章用電和私自拉結電線;嚴禁電氣線路從柴草堆垛上方穿越;嚴禁在柴草堆垛附近和糧食曬場使用明火;嚴禁在加油站、木材堆垛附近使用明火作業;嚴禁無防火安全罩的農機車輛進入糧食、棉花存儲場所作業。

“禁火令”強調,凡4級以上大風天時,各鄉鎮、街道、管委會要及時向轄區居民、單位發佈火災預警,並做好消防宣傳工作,教育和引導村(居)民、單位嚴格落實“禁火令”的各項要求,做到人人防火從自身做起,注重抓好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的安全防火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凡違反本禁令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汪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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