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科普雜誌」宋代“刺配”刑罰究竟有多重

《水滸傳》中,“刺配”是一個常見的詞,梁山108條好漢中有不少人遭受過刺配刑罰,如宋江、盧俊義、林沖、武松等,所以官軍罵梁山好漢為“賊配軍”。第八回“林教頭刺配滄州道,魯智深大鬧野豬林”,林沖受高俅陷害,持刀誤入白虎堂。高俅定林沖“手持利刃,故人節堂,殺害本官”之罪,欲置林沖於死地,將其押到開封府治罪。開封府尹也知林沖冤屈,再加孔目(古代官府衙門裡的高級吏人,掌管獄訟、賬目、遣發等事務)孫定周旋,僅將林沖定性為“不合腰懸利刃,誤人節堂”,給予了“脊杖二十,刺配遠惡軍州”的處罰。

「一起讀科普雜誌」宋代“刺配”刑罰究竟有多重

“故”和“誤”一字之差,保全了林沖一條性命。開封府尹將這一判決告知高俅,“高俅情知理短,又礙府尹,只得準了”。

於是,開封府尹升堂問案。“就此日府尹回來升廳,叫林沖除了長枷,斷了二十脊杖,喚個文筆匠刺了面頰,量地方遠近,該配滄州牢城。當廳打一面七斤半團頭鐵葉護身枷釘了,貼上封皮,押了一道牒文,差兩個防送公人監押前去。”從這段描寫看,林沖遭受了三種刑罰:脊杖、墨刑、流放。這三種刑罰在宋代是合為一體的,即“刺配”,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重刑。

《宋史·刑法志三》曰:“刺配之法二百餘條,其間情理輕者,亦可復古徒流移鄉之法,俟其再犯,然後決刺充軍。”

刺配一刑多用於盜賊、犯罪軍人、犯贓官吏、累犯、雜犯罪貸死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要分三個步驟。

第一,執行脊杖。杖刑是中國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荊條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一種刑罰。杖刑起源很早,《尚書·舜典》有“鞭作官刑”之說,即用鞭杖懲罰失職的官吏。脊杖是杖刑中最重的一種刑罰,因用板子(棍棒)打擊人的脊背,很容易將人打得鮮血直流,甚至殘廢。而臀杖是打擊人的臀部,一般不會將人打殘。

常行官杖,規格不一,如後周顯德五年(958)制的法定規格為,長三尺五寸,大頭闊不過二寸,厚不得過九分。徒、流、笞通用常行杖。

第二,要在面部刺字。刺字即墨刑,又稱黥刑、黥面,即在犯人的臉上或額頭上用刀刺字或圖案,再染上墨,作為受刑人的標誌。此刑罰不僅殘害人的身體,而且對人的尊嚴是極大的傷害,使人蒙受恥辱。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請焚燒儒家書籍,如果命令下達之後30天內不燒者,要“黥為城旦”。“城旦”,是一大早就起來修護城牆的苦役工。但是,歷史上也有受墨刑後改變命運的。據《史記》載,秦末漢初名將英布在小時候,有位客人給他看了相說:“當在受刑之後稱王。”英布到了壯年,犯了法,被判處黥刑。英布愉快地笑著說:“有人給我看了相,說我當在受刑之後稱王,大概就是這種情形嗎?”聽到他這麼說的人,都戲笑他,稱他為“黥布”。

唐朝時的才女、武則天的寵臣上官婉兒因得罪武則天,被武則天以刀刺面,並不準拔出。幸上官婉兒才識過人,跪作《乞拔刀子詩》,才得以退出進行救治。上官婉兒的確有才,她在傷疤處刺了一朵紅色的梅花加以裝飾,沒想到顯得格外嫵媚。宮女們皆以為美,有人偷偷以胭脂在前額點紅效仿,漸漸地宮中竟流行起了這種紅梅妝。

到了宋代,黥面之刑改變以前用刀刻的方式,一律改用針刺,因而又稱為“黥刺”,在民間被稱為“打金印”。“原來宋時但凡是犯人徒流遷徙的,都臉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喚做打金印。”(《水滸傳》第八回)北宋時規定,犯人的罪狀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樣、排列的形狀也有區別。凡是盜竊罪,要刺在耳朵後面;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頰上或額角,所刺的字排列成一個方塊;若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為圓形。

第三,執行流放。流放是將罪犯放逐到西北沙漠、西南煙瘴和東北苦寒等邊遠、荒蠻之地,或是一些孤懸海外的島嶼,以示懲罰。

流放之刑起源較早,在遠古時期就有。如戰國時的偉大詩人屈原立志報國,憂國憂民,多次向楚王建議獻策,然而他生不逢時,多次遭到流放,最終在苦悶、絕望的情境下,投汨羅江自盡。

流放之刑在秦漢時代逐漸形成,南北朝後期進入五刑之列,隋唐時正式確立以徒流刑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宋代的流放按罪行輕重分為10個等級,即本城、本州、鄰州、500裡、1000裡、2000裡、3000裡、遠惡地、廣南、沙門島。這種刑罰一直延續到清末。

在中國古代,流放是一種特殊的政治現象,一些大臣犯罪,或者被冤枉而流放者不計其數。統治者還把此作為仁政和慎刑的一種體現,即所謂“不忍刑殺,流之遠方”。北宋大文學家蘇軾一生多次被流放,他在流放嶺南期間,曾作詩《食荔枝》表達當時的心情:“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橘楊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民族英雄林則徐在花甲之年,遭陷害被流放到新疆伊犁,在西安與妻子分別時,寫下了“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詩句,表達了他不計個人得失,為國為民的豪情壯志。

宋朝官衙在執行刺配過程中,有配套規定,流放的里程和脊杖的數量是法定的,不是隨意裁決的。《宋史·刑法志一》載:“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並配役一年。”林沖是脊杖二十,流放遠惡地滄州。據一路上押送的公人薛霸的言語可知路程在2000裡以上,“好不曉事,此去滄州二千里有餘的路,你這般樣走,幾時得到?”武松為兄報仇,砍了潘金蓮的頭,又鬥殺西門慶,手裡兩條人命,但是武松屬於自首,所以寬大處理,“脊杖四十,刺配兩千裡外”。宋江發配到江州,即現在的江西九江,也應該屬於2000裡的等級。而盧俊義則是最高一級的,“脊杖四十,刺配三千里”,“便差董超、薛霸管押前去,直配沙門島”。沙門島,即現在山東煙臺廟島群島中的廟島。盧俊義在流放途中發生變故,又被官兵捉住,改判死刑,幸被梁山好漢劫法場救下,逼上梁山,坐上第二把交椅,與眾好漢一起,做了一番“風風火火闖九州”的大事。

文章摘選自《文史博覽》20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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