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一塊紅地毯引發的十萬餘元賠償

2016年10月國慶期間,被告某家居店為了喜迎國慶,對店內進行了裝飾,並在其店外臺階處鋪設了長達8米,寬為1.5米的紅地毯。10月8日,原告劉某某路過該店門口時,不小心右腳踢到了兩塊地毯的連接處,同時絆到左腳,導致摔傷。因雙方私下協商未果,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家居店賠償。

萍鄉:一塊紅地毯引發的十萬餘元賠償

安源區法院受理該案後,發現原告劉某某系殘疾人,且原告劉某某起訴前因需賠償問題與被告之間的矛盾已經較為尖銳,為此,主審法官希望能夠做到案結事了,遂決定將該案審判的重心放在調解上。首先通過“背靠背”調解,平息雙方敵對情緒,接著進行“面對面”調解,促使雙方當面化解矛盾。最終,被告同意賠償原告115000元,雙方終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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