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給民間中醫留一條生路》以李躍華案為例

人民日報:給民間中醫留一條生路

作者:人民日報客戶端 蒼生 謹以致謝!

武漢新冠疫情發生後,除本地醫院積極開展救治外,各省市醫護力量也在中央的調動下,紛紛奔赴武漢救治新冠肺炎患者。

由於疫情緊急,患者暴增而醫院不夠,當地的一些民間中醫也參與了救治行動,其中李躍華和張勝兵因媒體報道而比較知名。

李躍華本人證實,採用自己的專利方法,以萬分之一的微量苯酚注射相關穴位,治好了新冠肺炎患者湖北省司法廳退休副廳長陳某某夫婦及其兒子三人,收取治療費2200元。

張勝兵,號稱中醫鬼谷子,從1月23日武漢封城開始,用純中醫方法治療新冠肺炎確診、疑似患者達2000餘人,並在網上發佈了自己的理論和治療方法。

3月1日,在網上看到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局的一個文件——《關於對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的調查報告》,內稱:2月25日,收到《關於對李躍華、張勝兵治療新冠肺炎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函》(國中醫藥法監監督便函[2020]4號)後,次日派員進行調查。

結論是:李躍華、張勝兵等人無證非法行醫,嚴重影響了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和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建議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嚴肅查處。

這件事,迅速引起輿論關注。人們議論紛紛,意見不一,但以支持民間中醫者居多。

應當說,這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一個老問題,只不過因新的事件而引發了新一輪的關注和討論。

筆者認為,非法行醫這個罪名,足以把民間郎中和民間秘方置於死地。

要知道,中醫是有生態的,猶如植物,自下而上依次是青苔、草、灌木、大小喬木,構成了植物的完整生態,而中醫事業的生態,自下而上依次是民間中醫、鄉縣中醫院、省市中醫院、國家中醫治療與研究教學機構。

離開了民間中醫的肥沃土壤和生機勃勃的創造力,沒有了民間中醫對中醫知識的普及傳播,而只保留高高在上的廟堂,正是中醫走向衰微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疫情期間,情勢火急,患者暴增,而醫院床位不足,在此之際救人於危殆,實乃最大的義舉!表揚還來不及呢!怎麼就成了罪過了?

完全不問這兩個人救治了多少人,療效如何,而只以所謂“合法”與否來判定是非,這是西方法律觀念的產物。

中國曆來是一個以德治為主的國家,評論一個人、一件事的功過是非,除了講法律,還要講情理,講道德。

有證醫生把人治死了,是無罪的,這從法律上可以接受;

而無證醫生把人治好了,卻是有罪的,這在法律上依然可以理解,但道德上、情理上就不能接受。

救人無功,無證有罪。

按照現行法規,這樣的判斷似乎符合法律;但問題在於,非法行醫的法規是存在問題的,因為它不符合道德,不符合情理,不利於中醫藥事業的發展,故應廢除之。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應該是道德引領法律,法律捍衛道德。

如果一部法律不但不維護道德,反而破壞道德,那麼這就是一部惡法。

惡法帶來的後果,比無法還要壞。

實踐證明,民間中醫,絕大多數是有兩下子的,甚至擁有祖傳秘方或拿手絕活,否則也不會吃行醫這碗飯。

試想,如果給他們打開一條通路,有多少秘方、絕活會得以延續、應用和發揚!

由於近代以來西風東漸,中醫一直受到擠壓和抹黑,民間中醫更是沒有活路,我國祖傳的各種秘方、絕活大批量失傳,遺留下來的已經不多,再不採取保護搶救措施,就為時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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