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给民间中医留一条生路》以李跃华案为例

人民日报:给民间中医留一条生路

作者:人民日报客户端 苍生 谨以致谢!

武汉新冠疫情发生后,除本地医院积极开展救治外,各省市医护力量也在中央的调动下,纷纷奔赴武汉救治新冠肺炎患者。

由于疫情紧急,患者暴增而医院不够,当地的一些民间中医也参与了救治行动,其中李跃华和张胜兵因媒体报道而比较知名。

李跃华本人证实,采用自己的专利方法,以万分之一的微量苯酚注射相关穴位,治好了新冠肺炎患者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副厅长陈某某夫妇及其儿子三人,收取治疗费2200元。

张胜兵,号称中医鬼谷子,从1月23日武汉封城开始,用纯中医方法治疗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达2000余人,并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理论和治疗方法。

3月1日,在网上看到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的一个文件——《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内称:2月25日,收到《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函》(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20]4号)后,次日派员进行调查。

结论是:李跃华、张胜兵等人无证非法行医,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这件事,迅速引起舆论关注。人们议论纷纷,意见不一,但以支持民间中医者居多。

应当说,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只不过因新的事件而引发了新一轮的关注和讨论。

笔者认为,非法行医这个罪名,足以把民间郎中和民间秘方置于死地。

要知道,中医是有生态的,犹如植物,自下而上依次是青苔、草、灌木、大小乔木,构成了植物的完整生态,而中医事业的生态,自下而上依次是民间中医、乡县中医院、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治疗与研究教学机构。

离开了民间中医的肥沃土壤和生机勃勃的创造力,没有了民间中医对中医知识的普及传播,而只保留高高在上的庙堂,正是中医走向衰微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疫情期间,情势火急,患者暴增,而医院床位不足,在此之际救人于危殆,实乃最大的义举!表扬还来不及呢!怎么就成了罪过了?

完全不问这两个人救治了多少人,疗效如何,而只以所谓“合法”与否来判定是非,这是西方法律观念的产物。

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德治为主的国家,评论一个人、一件事的功过是非,除了讲法律,还要讲情理,讲道德。

有证医生把人治死了,是无罪的,这从法律上可以接受;

而无证医生把人治好了,却是有罪的,这在法律上依然可以理解,但道德上、情理上就不能接受。

救人无功,无证有罪。

按照现行法规,这样的判断似乎符合法律;但问题在于,非法行医的法规是存在问题的,因为它不符合道德,不符合情理,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故应废除之。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应该是道德引领法律,法律捍卫道德。

如果一部法律不但不维护道德,反而破坏道德,那么这就是一部恶法。

恶法带来的后果,比无法还要坏。

实践证明,民间中医,绝大多数是有两下子的,甚至拥有祖传秘方或拿手绝活,否则也不会吃行医这碗饭。

试想,如果给他们打开一条通路,有多少秘方、绝活会得以延续、应用和发扬!

由于近代以来西风东渐,中医一直受到挤压和抹黑,民间中医更是没有活路,我国祖传的各种秘方、绝活大批量失传,遗留下来的已经不多,再不采取保护抢救措施,就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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