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用不用還彩禮?男方出軌小孩3個月,能離嗎?

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還彩禮,不需要三種情形全部存在。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離婚用不用還彩禮?男方出軌小孩3個月,能離嗎?

問:結婚3年,沒有領證,有一個孩子。離婚要賠彩禮錢嗎?

離婚後婚前彩禮符合條件才返還。相當多的當事人認為彩禮是為結婚而給付的,離婚了就應返還。其實,這是個誤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十條中“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在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還彩禮,不需要三種情形全部存在。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持返還彩禮。

你的情況屬於第一種。沒有領取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返還的數額需要法院認定。在處理離婚糾紛案件中的彩禮返還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結合查證的彩禮數額予以判決。而婚約彩禮糾紛案件中,只要是屬於法院查明的彩禮部分,即應全額返還。在需要的情況下建議聘請律師代理相關法律訴求。

小孩應該由父或母撫養,不撫養方應給付撫養費。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離婚用不用還彩禮?男方出軌小孩3個月,能離嗎?

問:老公有家庭暴力,而且遊手好閒沒責任心,為了孩子一直忍讓,換來一次又一次的傷害。現在心裡已經絕望了,沒感情了。分居中想離婚,一兒一女想要撫養權,法律會怎麼判。他不同意怎麼辦,求解。

撫養權問題需要看孩子年齡,10歲以上的會徵求孩子意見,2歲以下哺乳期理論上傾向於給母親,還會看雙方家庭條件,對孩子的教育等等。

你的情況不足以下定論,而且每個法官的感情傾向不同也可能導致結果不同。如果丈夫確實有家暴行為,建議留存證據,以作為丈夫不適宜撫養孩子的證據,而且一方有家暴行為,無過錯的另一方在申請離婚時可以請求賠償。

離婚用不用還彩禮?男方出軌小孩3個月,能離嗎?

問:有小孩,3個多月大。現在男方背叛,如果想要離婚,該如何處理?

哺乳期內的小孩應該隨母親生活,由母親撫養。父親應該給付撫養費。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是男女雙方感情問題,感情破裂,不能再繼續共同生活可以考慮離婚。

離婚的程序:

一、行政離婚,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帶上結婚證、身份證、離婚協議書即可辦理。雙方協商好達成協議,協議約定小孩由女方撫養,男方給付工資的30%作為撫養費。可以約定男方探視的時間、期限;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處理。

二、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請求事項:請求離婚;婚生子由母親撫養,父親給付撫養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債權債務的分擔;因為男方不忠實於夫妻感情,應該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