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陽法院:千萬股權執行變更 助力景區恢復開放

春暖花開,萬物復甦。在河南省沁陽市神農山風景區2020年3月14日恢復開放之際,河南省沁陽市人民法院於3月10日順利將涉及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案予以執結,有力地促進了神農山景區的正常復工和遊覽。

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控股人為寧波某建設公司和河南某實業公司,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2015年9月15日,寧波某建設公司與河南某實業公司簽訂《股東合作協議》,雙方共同投資受讓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股權並改制事宜。協議約定: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由雙方共同投資設立,寧波某建設公司佔股份80%,河南某實業公司佔股份20%。協議書第四條約定“出資,公司變更手續完成後,雙方應按約定時間出資,如果一方未按約定時間出資,則未出資方按未出資金額的年息24%賠償另一方,且不享有公司分紅權,兩個月內未出資方仍未將資金全部出齊,則另方選擇為未出資方補齊資金,未出資方應按年息24%支付補足出資資金方利息,超過二個月仍未補齊,則按另一方補齊資金稀釋未出資方股權,股權稀釋計算公式[(未出資方原股權-未出資金額)/總股權]100%,未出資方必須配合完成,否則未足額出資方放棄股東身份,股份稀釋前按原股權比例承擔虧損”。從2016年10月9日至2018年12月20日,寧波某建設公司分20次向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共計投入資金8000萬餘元,河南某實業公司未按照雙方約定向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投入資金。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於2017年10月28、11月28日、12月18日和2018年1月14日、2月9日向河南某實業公司發出催款函,要求其支付股東款,但河南某實業公司均未向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支付其應投資的股東款。寧波某建設公司於2019年7月17日訴至法院。2019年10月15日,沁陽法院作出(2019)豫0882民初249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河南某實業公司喪失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身份,其持有的20%股權歸寧波某建設公司所有;河南某實業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配合將其持有的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20%股權變更至寧波某建設公司名下。判決生效後,河南某實業公司未自覺履行,寧波某建設公司於2020年1月2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因在疫情防控期間,執行法官多次與雙方公司負責人進行溝通協調解決未果,於2020年2月25日將被執行人河南某實業公司在河南省神農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20%股權予以凍結。日前,為確保神農山景區按時恢復開放,沁陽法院向沁陽市有關監管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使股權在景區恢復開放前得到了及時變更,為神農山景區下步的正常經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 原玉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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