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編!國家統計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2020年國家統計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我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數據管理中心、統計教育培訓中心(中國國際統計培訓中心)、統計科學研究所、統計資料管理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統計信息服務中心(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中國信息報社9家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0名,其中應屆畢業生36名,社會在職人員4名。崗位信息及崗位要求見《國家統計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有關招聘單位的職能簡介和機構設置可登錄查詢。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學歷。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

(四)本次擬招聘的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的具體要求是:

高校畢業生為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應按時取得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4週歲(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週歲(199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週歲(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京內生源是指入學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京外生源必須符合人社部辦理進京落戶政策規定的條件。凡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和委託培養協議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不屬於本次招聘範圍。

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人口戶籍,年齡一般不超過35週歲(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所報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五)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以往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不得應聘。

三、招考程序

(一)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至4月10日)如實填寫《國家統計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往招聘單位指定電子郵箱(各單位電子郵箱地址見《崗位信息表》),郵件標題和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統一命名為“報名人員姓名-報考崗位序號-聯繫電話”。社會在職人員同時將有關報名材料(身份證、工作證明、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畢業證、學位證等)掃描件電子版隨報名登記表一同發送至指定郵箱。每名考生最多報考兩個崗位。逾期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比例達到3:1以上的方可開考。達不到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崗位或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並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進行公告,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考試

資格審查結束後,各招聘單位組織招聘考試,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麵試。視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各招聘單位將在國家統計局網站上發佈考試公告,公佈筆試時間、地點和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等信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聘用計劃人數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聘用計劃人數比例低於3:1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環節與聘用計劃人數比例為2:1,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應聘的,取消考察人選資格。因考生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候選人空缺,經研究,可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網站以及國家統計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並辦理聘用手續。

四、工資福利待遇

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待遇。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進行處理。

2.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複習參考教材和培訓機構。

3.招聘單位將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發佈考試相關信息,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並保持通訊暢通。

4.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社會在職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有編!國家統計局在京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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