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醫藥代表出事,最高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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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口罩進行詐騙,一名醫藥代表獲刑11年

3月12日,最高人民檢查院發佈第五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通報了5起詐騙犯罪案件。

又有醫藥代表出事,最高獲刑11年

在最高檢通報的5起詐騙犯罪案件中,廣東一家藥業公司醫藥代表伍某某謊稱賣口罩進行詐騙,涉案金額達160多萬,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瞭解,2020年1月下旬,伍某某由於沉迷賭博需要資金,遂萌生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緊缺騙取錢財的想法。

由於伍某某擔任醫藥代表期間添加了大量從事醫療行業客戶的微信,加入了多個醫療行業微信群,瞭解到這些客戶有大量採購口罩的需求。於是伍某某有意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或相關微信群內發佈售賣口罩信息,謊稱有專門渠道可以購買到N95口罩、KN95口罩和醫用一次性口罩,並抓住客戶渴求口罩的心理,要求必須付清款項後才能發貨。

1月23日至2月5日,山東、浙江、安徽等省的11名被害人為購買醫用口罩,通過微信等方式向伍某某支付貨款共計人民幣1621301元。伍某某收到被害人支付的全額貨款後,均沒有為被害人聯繫購買口罩、發貨。被害人發現上當受騙後,要求退還貨款,期間伍某某共退還795400元給被害人,其餘貨款共825901元用於網絡賭博。

2月15日,陽春市公安局提請陽春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伍某某,該院於2月17日作出批准逮捕決定。2月21日,陽春市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又有醫藥代表出事,最高獲刑11年


又有醫藥代表出事,最高獲刑11年

3月4日,廣東省陽春市檢察院檢察官通過遠程提審系統訊問犯罪嫌疑人,伍某某被指控犯詐騙,法院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伍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八萬元。伍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

今年已有多名藥代出事

除了上述這名醫藥代表,今年還有多名醫藥代表出事。

此前,央視《新聞直播間》播放了溫州警方破獲竊取醫院“統方”牟利案的新聞,作案人吳某曾經是醫藥代表,蕭某則有20多年的醫藥代表從業經驗。據瞭解,吳某通過盜取並出售統方數據,非法牟利近百萬,其同夥獲得非法收入數十萬,目前相關作案人員均已被警方抓獲。

被抓的藥代還有貴州省的唐某,她是四家公司在貴州某地區的醫藥代表。負責在當地人民醫院、縣中西醫結合醫院的銷售,唐某拓展業務的方法便是給醫生回扣。按照約定,唐某按每盒藥5毛錢的好處費作為酬勞給幫她“牽線搭橋”的人,據當事人交代,對方一共拿到統方費32.5萬,用學術推廣的幌子做掩飾。但唐某因為工作原因和其他原因,引其丈夫的不滿,進行了舉報。

此外,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王曉俊、潘新華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2019】浙0122刑初400號)顯示,12名藥代以帶金銷售方式向原桐廬縣第一人民醫院藥劑科藥劑士王曉俊、潘新華推銷藥品,涉案金額在十幾萬到上千萬之間,目前王曉俊、潘新華已受到懲處,涉案藥代下場可想而知。

以行賄手段推銷藥品,對藥企和藥代來說都是兩敗俱傷,藥企樹大根深,或許一兩起行賄時間並不會帶來太多實質性的傷害,但長此以往,政策的口子只會越來越嚴,終究會遭遇整頓;而醫藥代表個人,如果因為違規獲罪,人生便也毀了。國家近期種種醫藥政策無不表明,整頓醫藥行業腐敗勢在必行,藥企不應再讓藥代違規,將自己置於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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