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媽處處護著自己孩子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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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句古話:愛之則為之計深遠。母親愛子女之情,是人類最偉大的愛。正因為母愛的偉大,才有無數前賢今人歌之誦之。

那麼,媽媽處處護著自己的孩子對嗎?

這要分幾種時間和情況。

第一,分時間。

孩子在3歲以前,基本上是沒有自我生存的能力的。這個時候,處處護著,是必須的,必要的。無可厚非。

但是孩子在3歲以後,開始慢慢學會一些生存技能,作為媽媽,該學會教孩子生存技能和獨立生活的能力,而不能處處護著孩子,該吃的苦要吃,該受的磨練也要受。特別是孩子成年以後,媽媽必須學會放手,讓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活得更好、更精彩。動物世界裡,很多動物長大了,動物媽媽都會把孩子趕走,這是連很多動物都有的本能。如果此時,媽媽還處處護著孩子,那不是愛孩子,而是害孩子。慈母多敗兒,講的就是這類凡事包辦、該放手時不懂放手的媽媽。

第二,分情況。

每個孩子有很多差異。有一種特例,孩子一輩子的生存需要依靠媽媽,那就是一些缺乏獨立生存能力的殘疾孩子。對於這些殘疾孩子,需要媽媽處處護著、一輩子護著,甚至需要社會的每個人都對他們一輩子護著,不歧視、不放棄。否則,他們就可能夭折或者遭遇不幸。這也是人之所以為人而不是動物的根本區別之一。

綜上所述,媽媽處處護著孩子,不能一概而論,要分清各種情況。總體而言,希望母慈子孝,每個人都能享受母愛,享受關懷,同時,又各盡所能,發揮所長,為構建美麗和諧的社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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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和自己的孩子都是有著血緣關係,本能上處於一種母愛,肯定會護著自己的孩子,但是過分的寵著孩子,不分好壞的對護著,那麼將會害了孩子一生。我們家婆婆就是這麼一個人,處處護著自己的孩子,對自己孩子百般呵護,就算我跟他有一點不愉快的事情而她總不幫著勸說,反而在中間起著相反的作用,天天在我老公面前表現的特別特別好,可是她對我做的一些事情,真的跟他兒子鬧矛盾的時候,比如孩子一雙襪子她都不會去洗一下,她根本不把我跟孩子放在眼裡,吃飯也只是一味的為他兒子,什麼都是為了他兒子著像,一味的對他的百般呵護,可是在我老公看來她媽媽對他很好很好,卻忘了就自己的老婆和孩子他媽媽又是怎麼對待的,正因為我老公不把我放在眼裡,造成我的婆婆也不把自己放眼裡,處處跟我作對,天天拿一些事情來氣我,我每天都會被她氣的半死,經常把氣撒在我老公身上而他全然不知道我經常生氣是為了什麼。所以過度的不分皂白的護著孩子,也許會害了孩子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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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護孩子是一種原始本能,但是我們要分情況而定。

每一位孩子就像天使般的降臨,從十月懷胎到呱呱墜地,又開始吖吖學語,到揹包上學,整個環節中,都是媽媽心血所就,多少個日日夜夜的焦慮和期待、多少個分分秒秒的擔心與呵護,把他們養育出來。用“心頭肉”、“小心肝”稱呼孩子都不為過。

但是在家裡過分袒護就不對了。每一個家庭都有家風、家規。譬如:孩子遇到不愛吃的飯菜把盤子摔了,自己霸著電視機整半天看他喜歡的動畫片,孩子上街遇到想要的東西撒潑打混,這些媽媽就要採取一定的家規,約束他,教育他,引導他,力爭讓他成為有規矩、有節制的孩子。

走進學校、走向社會再袒護就是一種放縱。一個孩子嬰兒期到學前期、再到學齡期,心智不斷的發育,特別是青春期就漸趨完善。整個階段,如果對孩子一味的遷就和縱容,譬如:孩子和同學爭吵,家長就抱打不平。孩子說學校老師講不行,媽媽也信口迎合。孩子學會偷偷拿鄰居家的東西,媽媽誇獎他會把家。這些具體行為,輕則讓孩子孤家寡人,重則讓孩子浪蕩入獄。

當然,孩子的健康呵護、孩子的心理呵護是必須的,孩子發燒、感冒、挑食不吃飯。這需要媽媽的精心照料。孩子考試遇到挫折、與好朋友有點誤會,我們做情緒引導,這都是家長必須及時的給予引導。

總之,陪伴孩子成長是一個漫長的、可期待的、有挑戰的、也很有意思的一段旅程。方向定好了,我們事半功倍,方向錯了,地點錯了,我們心理坎坷,同時孩子也不會愉快。



丙方觀點


出於公平心,有利於孩子長遠生活發展的,怎麼愛護都是對的。出於偏袒心,不利於孩子長遠生活發展的,怎麼愛護都是不對的。


比如說:1.在自己家裡,他喜歡吃的東西可以優先讓他吃,但不能護著他霸佔。護著他霸佔容易滋長他的貪心和傲慢,貪心會讓他對他喜歡的東西不知足。由於不知足,他就會失去幸福感。傲慢會讓他輕視同學的存在,不利於同學朋友的交往。


2.說好到玩具店買兩樣玩具,絕不因為他哭鬧,就買三樣四樣。讓他養成從小就對自己的選擇和承諾負責。


3.不護著他奢侈浪費。要讓他惜財惜福。奢侈浪費不光苦了孩子,更會拖累一家人。因為現在的孩子,往往辛苦掙的錢,不夠他們隨便花費。讓他們從小知道合理消費,才能保持長久的幸福。
4.自己跌倒了,要鼓勵他自己站起來。損壞了東西,雖不訓斥他,但要鼓勵他他勇於承認錯誤。不能護著他,將錯誤轉嫁到其它人物上。





5.嚴格要求孩子先做作業再玩,不能護著他養成先玩,再做作業的習慣。
6.寓教於樂,在陪孩子玩耍時,要善巧方便教他些學習技巧,和生活技巧。這些技巧才是他們未來使用不完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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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護孩子也要分清情況,不是什麼事兒都護著,有時候護他反而是害了他。

以下二種情況家長千萬不要護孩子:

1、公共場合,孩子有違公德的時候,不要維護孩子。

去年有一則新聞,深圳一位年輕媽媽帶孩子到書店看書,孩子在那兒吵鬧,旁邊一女生正在寫論文,提醒她讓孩子安靜點。

結果這位媽媽破口大罵,女生不堪其擾,先行離開,可這個媽媽不依不饒,追出去拽住女生繼續謾罵。

身教重於言教,這位媽媽的行為,給孩子做了個錯誤的示範,下次他依然會犯同樣的錯誤。

2、孩子的壞習慣,一定要及時糾正。

曾看到有寶媽說,她四歲的孩子在外看到喜歡的玩具,會偷偷拿回家。

她沒有發火,而是耐心跟孩子解釋別人的東西不能動,更不能拿。又打比方說,假如別人拿走你喜歡的東西,你是不是會很難過?

接著,媽媽又告訴孩子,可以跟小朋友交換玩具玩,也可以跟媽媽商量,只要要求合理,媽媽就會滿足他。

孩子通過媽媽的教育,瞭解了自己行為的錯誤,並且學會了解決方法,下次便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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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媽媽處處護著自己孩子對嗎?這是典型護犢子心理!

保護自己的孩子是每個父母的天性,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收到傷害。但是,如果孩子做錯了事情或者欺負了別人,就要站在公正的角度,讓孩子認錯、道歉!很多人有一個問題,就是孩子做錯了事是不是不能當著別人的面批評孩子?這種也要分情況!

如果你的孩子跟你自己鬧矛盾或者自己犯了錯沒影響到別人,那你可以等孩子回到家了以後再跟孩子溝通,做思想工作,畢竟小孩子也有自尊的。

如果你的孩子是因為跟別人鬧矛盾或者影響了別人,那就要當面道歉,因為這已經傷害到了別人,就應該付出應有的懲罰。即使孩子哭啊鬧啊,也不要服軟,堅守原則!


MT教育碎碎念


“處處”一詞體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溺愛和過多的控制。

我們常說,護得了孩子一時,護不了孩子一世。作為媽媽,我們養育孩子,是為了讓他以後長大了能夠獨自面對未來。

我們什麼時候應該保護孩子?

答案就是:他需要你的時候。

  • 0-3 幼兒期

在他爬來爬去,跌跌撞撞的時候,我們需要給孩子提供安全的物質環境,讓他探索世界的同時,不受傷害。

  • 3-6學齡前期

是孩子剛剛接觸這個人情世界,開始建立與小夥伴的友誼,開始由幼兒教師長時間照看,這個時候,我們的保護更多的就是覺察孩子的情緒,交給孩子處理遇到問題的辦法。

  • 6+學齡期

是時候學著放手了,你太多的保護,反而會成為孩子的障礙。

零花錢該怎麼給?作業的輔導方式?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孩子被欺負的處理方式?青春期家長的應對方式?良好習慣的培養如何?孩子的情商如何培養?

在這些事情的處理方案上,你塑造著你的孩子。

什麼時候我們要放手了?

25歲。25歲,孩子可能已經組建一個家庭,可能已經踏入社會,他有了為自己負責的能力。這個時候父母就要放手,讓孩子去過他自己的生活了。

紀伯倫的《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

你的孩子,其實並不是你的孩子,

他是生命對自身的渴望而生的子女。

他借你而來,卻非因你而來。

他與你在一起,卻不屬於你。

你可以給他以愛,卻不能給他以思想,

因為他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護他的身體,卻不能庇護他的靈魂,

因為他的靈魂屬於明天,屬於你的夢境也無法到達的明天。

你可以拼盡全力變得象他一樣,卻無法讓他變得象你一樣,

因為生命不會倒退,不會停留在過去。

你是弓,孩子是從你那裡射出的箭。

射手望著未來之路上的箭靶,

用神力將你拉開,讓箭飛得又快又遠。

讓自己能在射手的手中彎曲而感到喜樂吧,

他愛飛馳的箭,也愛靜默的弓。

借用紀伯倫的這首詩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最為合適了。你的孩子只是借你而來,你可以給他愛,你可以庇護他的身體,卻不能庇護他的靈魂。

所謂母子一場,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媽媽的處處保護,只會讓孩子失去遠行的能力,失去看到更寬廣世界的機會。


微光家庭教育


自己的媽媽處處護著自己的孩子這個本事是沒毛病的呀

哪個媽媽不會護著自己的孩子呢

但是要看是在什麼情境下了

如果婆婆總是護著自己的兒子,喜歡責怪兒媳

或者丈母孃總是護著自己的女兒,喜歡找女婿問題

這個情境下就是要好好分析了

一切本著團結,本著和諧的角度出發的愛都是無私的

#春季科學育兒經#


七媽育兒科普


這個問題很難用對錯來回答。

比如當孩子還是小嬰兒的時候,那麼媽媽必須這麼做,這樣才能夠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

但是隨著孩子慢慢的長大,母親就需要不斷的後退。

當孩子犯錯,總有人為他兜底,為他處理好,並且處處維護這孩子,孩子就會失去敬畏心,也沒有責任感。

將來就是出現李天一、我爸是李剛這樣的情況。

看似在保護孩子,實則是害了他。


媽媽休息室


.當然不對的。自己媽媽一直照顧和陪伴在孩子身邊,是孩子第一任老師。應該讓孩子從小就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孩子就像那小樹一樣,正直向上生長,才會生機勃勃。

媽媽不能處處護著孩子,讓孩子知道,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倘若孩子做錯了,及時糾正他。孩子做錯事,該承擔什麼,就讓他去承擔。這樣,孩子就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有正確判斷力,家長要授之以漁,而不是授之以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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