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理賠、維權,一文看懂保險,不再吃虧

買了保險之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怎麼繳費?怎麼理賠?怎麼投訴維權?這些你都清楚嗎?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這些問題。

1、保險公司有哪些售後服務?

保險公司除為被保險人辦理理賠、支付養老金、年金、保單紅利和投資收益等服務外,一般還提供:

(1)為客戶更改保險單內容、辦理保單遷移等保全事宜;

(2)為客戶遞送保單、提供諮詢;

(3)繳費和領取保險金提醒服務;

(4)急難救助服務;

(5)回訪服務;

(6)保單及發票遺失補發等。

2、被保險人改名了,該怎麼辦?

如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由監護人持身份證、保險單和被保險人的戶口簿原件及派出所出具的變更證明(如戶口本上有新舊姓名的不用再開證明)到公司辦理即可。如被保險人是成年人,則需由其本人辦理。

3、如何變更地址和電話等聯繫方式?

您的聯繫方式變更後,請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手續,可以選擇到保險公司櫃檯或委託他人、信函、電話等方式辦理,便於保險公司與您保持聯繫。

4、如何變更受益人?

由投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保險單正本到保險公司櫃面提出申請,並由被保險人簽字確認後,保險公司出具批單,粘貼在原保險單上。

經以上步驟,受益人即得到了修改。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金在被保險人不能領受的情況下將付給批單上所記載的更改後的受益人。

5、保險單遺失了怎麼辦?

不慎遺失保險單後,可由投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到保險公司櫃面進行補辦,一般需交工本費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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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長期繳費的保險,如果中途交不起了怎麼辦?

如果您選擇的繳費方法是分期繳付,則您應按合同約定,按期如數繳納續期保險費,以保證保單持續有效。如果萬一碰到繳費困難,可以考慮採取以下辦法:

(1)利用寬限期。寬限期一般為60天,可以作為緩沖時間,用來籌措資金繳納保費。

(2)自動墊交保費。有些保單具有自動墊交保費條款,且投保時您可選擇此項功能,只要保單現金價值大於應交保費,就可由現金價值自動墊交保費。

在籤保單時,應仔細閱讀“自動墊交保費”這一欄的內容並諮詢它的涵義,並經認真考慮後選擇是否使用該條款。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保險營銷員替自己選擇,以儘量避免簽約後不必要的麻煩。

(3)保單質押貸款。有些保單具有保單質押貸款功能,可按此條款以壽險保單作為質押物向保險公司辦理貸款,繳納保費。

(4)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如投保滿2年以上,可以保單現金價值作為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對應金額的保障,可使原險種和期間不變,只是保險金額相應減少。

(5)減保。即部分退保,可以降低保險金額,減少所繳保險費,這樣能緩解繳費壓力,擁有部分保險保障。

(6)失效與復效。如果以上辦法均不成功,則保單效力將暫時中止(稱“停效”或“失效”)。此時,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付責任。但在兩年之內,您仍然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保單復效不但可以維持原保單的現金價值,而且是按被保險人原來的年齡繼續繳費。因此,建議在重新具備繳費能力後,在兩年之內及時辦理復效,以便重新獲得保險保障。但如果被保險人身體狀況不佳,保險公司有可能拒絕復效,因此最好不要讓保單失效。

(7)退保。這是下策,退保雖然是投保人的自由,但它會帶來很多不利後果。主要是失去了保障,保費有所損失,若今後重新投保,要按新的年齡和健康狀況收取更多的保費等。

7、忘記繳付保險費怎麼辦?

購買保險後應及時繳納續期的保險費,如果忘了繳費,您首先應該檢查一下是否在寬限期之內。如果仍在寬限期之內,應迅速通知保險公司客戶服務專員辦理收費或儘快繳納(儘快去授權銀行存錢)保費;如果超過了寬限期60天,保單就失效了,需要辦理保單復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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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的保險業務員離職了怎麼辦?

如果您的原業務員因工作調動離開了公司,保險公司將委派客戶服務專員為您提供專門服務。

9、保單復效應具備哪些條件?

保單復效應具備:(1)投保人向公司提出復效申請,雙方達成恢復合同效力的協議;(2)復效申請的保留期限為合同中止之日起兩年;(3)投保人必須補繳保險合同中止期間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

10、保險單現金價值與保費的區別?

保單現金價值是投保人在解除壽險合同或合同失效時,保險人將投保人所繳保險費的本利和,在扣除已承擔的風險費用,並提存必要的責任準備金之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保險單現金價值一般隨繳費年限和投保年齡的變化而變化,一般投保初期較少,隨著保單年度的增加,現金價值逐年增加。

11、解除保險合同時,退保金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在這裡,小島想說明的是,猶豫期退保可減少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八條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約定猶豫期。投保人在猶豫期內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及時退還全部保險費。猶豫期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單之日起算,不得少於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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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險事故發生如何報案申請理賠

保險金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給保險公司撥打全國統一的客服熱線報案,以便及時獲得幫助。您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得理賠幫助:

(一)通知您的保險營銷員,尋求協助;

(二)若是通過保險公司授權的代理機構購買的,可以向代理機構提交理賠申請,再由代理機構轉交保險公司;

(三)若是通過銀行購買產品的,可以向銀行提交理賠申請,再由銀行轉交給保險公司;

(四)通過保險公司的網上報案系統進行報案;

(五)親自前往保險公司,客戶服務人員將為您解答理賠問題並協助您辦理理賠。

13、有哪些保險諮詢或投訴途徑?

你可以撥打各保險公司全國統一的服務電話、向保險代理人諮詢或到保險公司櫃面諮詢。如要投訴,可選擇向保險公司、當地保險行業協會或當地保監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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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資料齊備理賠有門

(一)身故理賠

需要提供的必備資料(如無特殊說明,所有資料均要求原件)

1.理賠申請書。

2.保險合同。

3.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戶籍證明。

4.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係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親屬關係證書等。

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請提供法定繼承人公證文件。

6.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件、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戶籍註銷證明、喪葬證明。

7.您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8.若因意外原因導致身故,請提供意外事故證明。

(二)非身故理賠

需要提供相關的檢查檢驗報告,如:核磁共振、CT、B超、X光、心電圖、實驗室檢驗報告、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等。

1.重症監護室的證明包括重症監護室收費證明、護理記錄等。

2.身份證件/戶籍證明:若保險金申請人為未成年人的,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理賠金,申請時請提供監護關係證明、監護人的身份證件等資料。

3.若因意外原因就診,請提供意外事故證明:公安部門筆錄、證明、報警回執、法醫檢驗報告等;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調解書、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工傷事故鑑定報告、單位工傷事故報告等;其他:剪報、照片等。

4.申請豁免保險費時需同時提供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身份證件。

5.重大疾病類理賠申請資料請同時參考條款的要求提供。

6.在醫院門診進行診治的,門診資料包括:完整且真實的門診、急診病歷記錄;姓名、日期等內容完整無誤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正式收據;門診急診檢查檢驗報告單;發票所對應的處方或費用明細單。

7.您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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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從申請理賠到領款需要多長時間

材料齊全後,對屬於保險責任且不需要調查的案件,保險公司將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理賠決定並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反饋。

對10個工作日內不能確定結果的案件,保險公司在第10個工作日結束之前將進展情況通知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並向其說明可能需要的時間。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理賠結論通知書作出說明。

保險公司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將根據已有的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保險公司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再支付相應的差額。

小島備註:《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及時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未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作出核定後,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發出拒絕賠償或者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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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其他理賠注意事項

1.需在規定的索賠有效期內(壽險5年、意外及健康險2年)及時申請理賠。

小島備註:《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2.理賠申請書、委託書必須是理賠受益人親筆簽名。

3.理賠申請書填寫時需寫明事故情況和申請險種。

4.受益人尚處於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理申請,同時需提供監護關係證明。

5.就診醫院需是保險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

6.醫療費用的收據與處方需互相對應。

7.醫療收據的姓名與身份證需相符。

8.需及時回覆理賠審核通知書。

9.住院醫療險一般都有等待期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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