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這個問題,我還是比較有發言權的。我是從2003年開始玩傳奇的,今年33歲,在業內也是一個骨灰級玩家。我也開過私服,各種打廣告,各種沉迷遊戲,最後還是放棄了。為了自己,也為了下一代。對於明星代言遊戲,我是比較反對的。 分享到: 關鍵字: 代言 陳小春 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