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被拖欠了,社保無法正常交,這樣怎麼樣解決?

無我同行


工資拖欠又不止你一個人,肯定全公司都一樣。交社保難道不是每月財務直接從工資里扣嗎?那麼,財務肯定跟社保局有聯繫,他們可以直接跟社保局解釋。

特殊時期特殊對待,我想是可以的。


一葉草73


疫情期間企業推遲復工,政府已經出臺相關政策,企業延遲報稅、延遲社保繳納,你的社保不會因推遲發工資而受到任何影響,所以你不必擔心。如果說惡意拖欠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饋解決。

如果你實在不放心可以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電話諮詢。



南飛朱雀人力資源解說


不喜歡聽到社保斷繳、拖欠工資這種事了,社保斷繳是影響自身待遇享受的事情;

一、社保斷繳的基本事實

1、社保無法繳納情況:社保無法正常繳納,斷繳風險,正常待遇享受不到;

2、導致後果:因病住院,公司社保欠費導致住院醫療費無法報銷——有形損失,處理不善損失將更大;

3、公司財務狀況:經營不善,面臨轉讓或破產的風險——客觀上公司不能給員工繳納社保;

4、公司回應:現在沒錢,主觀上老闆不想給員工繳納社保,拖欠工資;

6、訴求:妥善解決,維護己方權益——合法合理訴求。

二、相關法律法規

員工與公司間存在著合法的勞務關係,公司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為題主按月繳納社保。用通俗的話講,在這件事中,是佔理的一方。從描述看,追求的是妥善解決而非與公司大戰一場。我們接著看看這種想法的可行性,首先是將遭受的損失及具體解決辦法。

三、社保斷繳將造成的後果


當然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中斷是沒影響的,因為它的要求是繳納15年,但五險是一體的,要交一起交,要斷一起斷。而落實到一些具體的政策比如醫保報銷、買房買車、子女入學等之上時,往往會要求一段時間的連續繳納記錄。


四、解決辦法首先補繳是必須的!社保一直得不到補繳,那麼想及時止損找下家也是做不到的,因為你們公司社保欠繳狀態是做不了減員的,即使你到了新公司,你的社保還是在舊公司,新公司沒法給你交社保,這意味著只要公司不給你補繳社保,就會一直這樣被耽誤下去。如果公司良心發現,決定去給你繳納社保,那真真是極好的。雖然現在的社保已經算中斷狀態了,但如果公司去進行社保補繳,還是算“補繳”而不算“中斷”。


五、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1、與公司協商,但明確這是最後一次機會。息事寧人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啊,可以聯合同事一起,向公司提出協(shi)商(ya)。個人利益面前哪有什麼聖母白蓮花......

2、公司不採取措施,就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要2個月左右,嫌時間長可以拿身份證到社保中心打一份社保記錄清單,拿著你的合同、工資單(或銀行卡發工資記錄)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注意如果申請勞動仲裁的話應當把自己的訴求都提出來。

3、當然,還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最後還是要說一下啊,對於社保欠費、拖欠工資這種事,因為很多企業的拖欠行為都是悄無聲息的......總之,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方式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發放薪酬,如果權益受到侵害,一定要記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人力雜談


一、無故拖欠工資的認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屬無故拖欠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1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約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5日內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合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等,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勞動者工資。




yangxushun


如果確定用人單位屬於故意拖欠工資,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且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只能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該規定,用人單位不及時足額支付工資或者不依法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但是,如果以上問題是在發生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者不能因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因為不少地區有所規定,可以緩繳社保,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規定:“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對於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7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因此,根據情況的不同應當分別處理。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最後武器,也是最好的武器。但是如果自身可以解決,就不用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避免訟累。


律師Tamara


【大陳觀點】雖然說現在相關勞動法規制度已經比較健全,但是員工在僱傭關係中任然處於【弱勢】地位。職場沉浮,難免會遇上一些無良的老闆,不籤合同、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長期拖欠工資等情況比比皆是!但是很多員工因為不瞭解相關勞動法,【缺乏維權意識】,再加上維權成本等原因,常常自己吃啞巴虧,才讓各個老賴公司更加猖狂!

首先給大家分享個【案例】:

一、案例分析:

劉小姐畢業後在北京某互聯網公司工作,並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沒想到到第二年公司經常拖欠工資,剛開始劉小姐以為是公司資金週轉不開,沒想到連續3個月都沒有發工資,對於一個剛畢業的不久的職場新人來說,在北京生活壓力特別大,再不發工資根據就無法維持生活。

上個月劉小姐去藥店拿藥,才發現自己的社保卡里已經有6個月沒有交五險一金啦。跟公司財務反映,只說是資金週轉不開,自己也會是打工的,也是好幾月沒有發工資啦。

作為新時代的勞動者我們遇到以上這種應該怎樣為自己維權,在自己的權益受侵犯時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別擔心,我在這裡為您準備了3招應對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的老賴公司的方法!

二、如何應對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的老賴公司

1.和公司【協商】

這是最初始的手段,也是勞動者普遍採用的手段。畢竟法律維權需要一定的精力和費用,大家都是討生活的人,自然也不願這麼做。所以只要公司願意發放拖欠的工資、補齊社保費用,大家還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問題,那就要先禮後兵啦!用人單位不予繳納社保,拖欠勞動者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屬於勞動監察大隊的查處範疇。這個時候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設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障政策和貫徹執行國家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此外、勞動監察大隊的調查材料可以作為將來有可能發生的訴訟的證據使用。

3.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的法律程序中,勞動仲裁是勞動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

勞動者未經勞動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會被法院駁回起訴,因此,你與單位的未繳納保險與拖欠工資的糾紛需要你先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三、需要注意的是: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你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超過一年再提出申請的,將會喪失勝訴權。所以大家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必須先清楚兩個事情。

第一,公司拖欠社保和公積金工資未發的證據必須已拿在手上。

第二、在公司拖欠社保公積金工資未發的前提下。員工可以單方面向公司提出解約。並主張按工作年限給予補償。

總結:

碰到以上問題先和公司有個良性的溝通,俗話說“先禮後兵”,是有道理的。如果和公司未達成共識,那你要保留好你的相關證據,提交勞動仲裁機構或向你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饋處理。要勇於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大陳的觀點,歡迎大家補充!


大陳牛牛


拖欠工資的話,先看單位經營狀況。因為不論是走勞動監察還是勞動仲裁,單位的經營狀況直接關聯單位的支付工資能力,如果賬上沒錢或者單位都要倒閉了,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拿著仲裁裁決書申請執行,如果經營狀況不好即使走了勞動監察也可能要不回錢來。

社保問題:目前除非是因為社保繳納不上而產生了賠償,仲裁跟法院才會受理,如果單純要求補繳社保,仲裁及法院都不受理。你是想要為了補繳社保還是想要以此為由希望單位給你點錢呢?如果是為了補繳社保可以選擇一下幾個方式

1、自己拿錢交上避免單位原因拖欠社保而導致你離職後因社保欠繳無法做社保減員而影響以後繳納社會保險,這樣子你可以在繳納之後向仲裁或者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賠償給你單位應當支付的部分。

2、如果單位拖欠工資導致你辭職,這種情況在正常繳納社保的情況下是可以獲得失業保險的,你可以就這部分因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導致你想受不了失業保險為由向勞動仲裁申請單位賠償。


環保小衛士民哥


按法律規定,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應當按法律規定為勞動者支付社會保險。否則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拖欠工資為由提出辭職,並主張經濟補償金,同時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補交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張慧律師在線諮詢


工資被拖欠,社保、無法正常交,怎樣解決問題呢?這個問題分2點回答:第一如果不想與現在的工作單位鬧的很僵,就先自己找單位負責人先溝通,看能不能解決工資拖欠問題,這樣還能保住自己的工作單位,也解決了問題,這樣還能一舉兩得,這也是最好的結果。第二,如果自己不能協商解決,也只有到勞動仲裁去解決,去打官司,勝訴沒問題,可是還得看執行效率,因為咱們要的是最終結果。


駿馬奔馳666


工資拖欠的情況,和單位溝通解決,如果單位一直拒絕發放工資,你可以去單位開一個工資欠條,然後拿這這個欠條去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出面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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