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疫情沒有結束暴露出一些業主和物業的矛盾?

大皇蜂


必須的有矛盾。有時業主有點兒錯,物業拿話機業主,事就大了,矛盾也就出來了,要理性處理問題,矛盾就減少了,物業費也好收了,


楓葉快到秋天時


昨天我跟

小區的物業主管吵了一架,原因是我認為他們沒有按政府有關規定要求外來人員進行登記,要求他們認真點,他說我多管閒事,一付拒絕我提意見的模樣。我想這必竟影響到我和小區全體業主的安全,因為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只能向有關部門投訴,但感覺效果不是很好,因為認真登記需要增加工作量,他們不想幹的。


豆然然


我們物業還可以,平常沒覺得有物業有多好,自從疫情各個小區封路開始,才覺得有物業有多好,我們小區物業看的挺嚴,外來的人車不讓進,本區的都是門禁,自由出入(因為本小區無疫)覺得物業暴力的,一部分業主有責任,一部分是物業僱的人有問題


愛痴榴蓮的魚


“物業”這個怪物的產生,很多與開發商有聯繫。其二與所在地亍道居委會有聯繫,二者”狼狽為奸”祘計業主。區內公用設施如地下車庫,地面停車位等全被其強管,收入也未減免業主的物業費,單元門設卡,未交費者進不了自己家。”服務者”變成了”主人”。業主成了”租房戶”?物業成了某些人撈錢的工具。這種物業要它何用?


笑口常開252130573


為什麼疫情沒有結束,就暴露出業主和物業的問題?這是因為疫情突然發生,業主和物業都沒有準備好如何面對?

物業和業主沒有換位思考。業主心裡想的是:物業收了物業費,不管怎樣應該有讓業主滿意稱心的服務!你們做的不夠好!

物業管理工作人員心裡想:我做這麼多事(量體溫、搬菜滿足生活需要、消毒等),這麼幸苦!你們還不滿意,有怨言!

實際上雙方多溝通、多理解、多換位思考,那麼這個問題能夠解決的。



五里歸元俗人


小區是需要清掃衛生的,也需要門衛,也需要維修的,但真正做這些的人能拿幾個錢,大部分的錢到那兒去了,天曉得,現在的物業是業主不請自來,它來的目的是打著需要的幌子,實際是搞錢來的。而且業主委員會是誰都不知道,怎麼選的呀,只不過為搞錢合法的說法而意,應該:月月年年公示才行。


風中雄鷹690


因為物業和業主的目的不同,物業以盈利最大化為目的,上不封頂,看看原來國家制定的物業費標準,每個物業公司都是按照最高標準收取的,業主需要的是價廉物美的,但往往無法實現,物業按照最高標準收取物業費,相應的服務卻無法達到,物業公司有很多都是個人註冊成立的,保安,保潔,維修人員工資低,這樣,更多的錢才能被物業老闆獲取,物業公司沒有部門對他進行審計,所以進入小區的廣告費,佔地費都被老闆無償佔用,停車費在產權不明晰的情況下,非法提高停車費,但收取的費用卻不用於改善停車場環境,收取的業主費用大部分被物業老闆進行揮霍,而且,物業公司並沒有擺正位置,把自己擺在服務者的位置上,相反的是把自己當成管理者,物業公司最好由社區進行接管,這樣今後的黨群活動也能正常開展,遇到重大事情發生,也能更好應對


火水灶


題主,你說的不對。不是疫情沒結束暴露出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而是原有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根本沒有解決。題主你沒住在小區嗎?但凡住在小區的,有一點良知的業主都知道,每個業主都在被寄生蟲一點一點吸著血,那就是物業。他們只收費不服務,履行著與合同法相悖的霸王條款。業委會攆不走物業,因為有相關部門(街道、築建部門)當道,物業進駐小區與他們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物業與業主不是疫情後產生的矛盾,是物業進駐小區的目的所不能改變的,那就是,進駐小區為了撈錢,榨取業主的血汗!


及時雨269


物業這個怪胎應財而生,既不受行政管理部門領導,也不是居民選舉出來的,可以說是開發商的私生子。國家應該考慮將其納入行政管理實體,重建規則。另外建議購房者還是選擇具備基本管理或由業主自建管委會的開放性小區,特別是老城區的二手房源,畢竟物業支處和自由舒適也很重要。


用戶2818750680184


物業就是毒瘤!取不取消物業,不是主要矛盾!主要在制度在管理,物業也有盡職盡責熱愛工作的!居民不是不交物業費,錢交了,結果是物業公司為了多賺錢,壓低物業從業者的工資,招聘一些社會無業遊民,素質低,或者年齡大的工作。這樣一群人怎能管好治理好小區,物業公司的本性就是多賺錢,壓低最低的成本,做最少的工作。有問題,有矛盾是必然的。政府應該對物業公司進行考核,滿意度不達標,進行罰款,甚至吊銷從業資格!或許會好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