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天窗脫落是否為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案情簡介

江西某消費者購買一輛配置了全景天窗的轎車,使用一段時間後,因天窗異響多次去經銷商處維修,但問題一直未能解決。在車輛使用至8個月左右時,天窗的黑色玻璃蓋板開裂,消費者到經銷商處免費安裝了新部件。更換約半個月後,該消費者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時11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駛時,車頂突然出現異響,隨後天窗玻璃從車頂脫落飛出。消費者認為在購車後的一年時間裡,因為天窗問題反覆到經銷商處維修,還險些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強烈要求徹底解決問題或退換車。


相關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處理意見

消費者可以查看維修記錄,如對天窗異響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可以要求經銷商換車。

高速行駛中天窗玻璃脫落,符合《家用汽車產品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斷指南》中對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斷的三個原則:故障的突發性、風險的不可控性和後果嚴重性,故屬於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應保留好相關記錄,如果達到與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相關的退換車條件,可以要求經銷商退換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