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在全軍武器裝備採購信息網2020年2月26日發佈的各類採購信息當中,這樣一組信息引起了筆者的注意:“海警直-9飛行模擬器”。這條看似不起眼的消息,卻意味著中國海警長期延宕的航空部隊建設,特別是艦載航空力量方面,終於有了進一步實質性推進的消息。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在這一條採購需求中,可以確認海警將裝備直-9直升機,並擁有自己的直升機飛行員

自第一次改組的國家海警局於2013年成立以來,納入了很多原海監、漁政的公務執法船舶,也新建了為數不少的新型海警執法艦船,其中許多艦船設計佈置了直升機起降設施。目前,具備直升機起降甲板與機庫的有萬噸海警船、5000噸級海警船、818型海警船以及數個型號的3000噸級海警船以及由海軍退役053H2G所改裝而來的巡邏艦,總數接近40艘,已經超過日本海上保安廳17艘“直升機配備型”巡視船(PLH)近一倍有餘。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如今已頗具規模的各類海警船力量,與薄弱的航空力量確實不相稱

儘管海上保安廳較新銳的PLH有部分是“2機搭載型”,而中國海警的上述艦船均為單機庫佈置,但這些海警艦船的最大理論載機量總和,仍然大幅超過日本海上保安廳的24架。另外,未設置機庫,僅佈置了直升機起降甲板的海警艦船數量相對較少些,不過數量上也有10餘艘。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難得一見的海警載機艦與”海警“直升機同框圖,當然——直升機是美國海岸警衛隊的HH-65”海豚“,該照片攝於2016年中美海警聯合訓練活動中

不過,一個頗為尷尬的現況是,相比於日本海上保安廳現在所裝備的50餘架直升機,目前經過二次改組的海警部隊,卻幾乎看不到使用直升機執行任務的情況,這就導致這近40艘載機型海警船,大部分時間處於“有庫無機”狀態。儘管在2017年,曾有一架塗有“中國海警”字樣的直-9出現在了由哈飛公司舉辦的一場活動上,但後續也沒了音信。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這架塗有“中國海警”字樣的直-9,後續並未出現在任何公開報道中

雖說海警部隊理論上可以在上級領導機關的統一協調下、與其他政府公務部門,乃至民間通航企業的直升機配合使用,也確實在近年來的聯合救援演習、訓練和實際搜救任務中進行過這類配合作業,但在日常管理和及時反應方面,這種模式必然存在著諸多不便之處。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2019年10月,浙江椒江一漁民海上作業時受傷,儘管接警後相關部門也聯繫了海警,但最終還是決定由東海救助局出動搜救——因為有救援直升機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今年1月,海南文昌一漁民在海上作業時不慎受傷,隨後海警4001艦出動救援,但在後續的直升機轉運環節中,仍然使用的是交通運輸部救助飛行隊的S-76直升機

目前我國政府公務部門當中,負責海上作業並擁有直升機運用能力的,主要有國家海洋局海監總隊、交通運輸部救助飛行隊、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海巡)。這些政府公務部門的直升機,此前有很大一部分採用在中信海直、青島直升機公司等社會通航企業租用或進行託管的模式進行運作。

其中直升機規模和使用頻次相對最高的交通運輸部救助飛行隊,近年來則開始向飛行員與機務隊伍自培自訓、直升機自我管理轉化,有著很高的職業化水平。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儘管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的直升機有著統一標準塗裝,但後機身的藍色標記還是說明了它其實屬於通航企業中信海直的身份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救助飛行隊的S-76系列直升機在報道中頻繁出鏡,本來今年春節大家還能夠看到一部關於他們的電影《緊急救援》來著......現在何時能看到就不一定了,但也說明了其非常重視對外宣傳軟實力的態度

前文中提到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其上級主管機關則是日本國土交通省,這就使得在我國主要由交通運輸部救助飛行隊所承擔的海上搜救任務,也是海上保安廳的主要職能之一。所以在日本,除了各都道府縣的警察部門、消防廳/局之外,河川、近海和洋上的直升機救援力量基本統一在自衛隊與海上保安廳。其實作為一個國際化程度不比海軍低的強力部門,許多國家的海岸警衛隊均承擔了大量的海上人道主義救援任務;在這種情況下,航空救援必然是最為高效快捷的方式。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日本海上保安廳的直升機除在爭議海區執行對峙外,也承擔了較多的搜索救援任務

從2013年中國海警局掛牌成立,到海警改組成為武警部隊海警總隊再到如今,中國海警在執行維護國家海洋主權與權益方面取得了許多成就。不過同時也要看到,雖然中國海警從海洋局、公安部聯合指導工作,改組為了中央軍委領導的武警部隊海警總隊,“武裝”的成分有所增加;但作為一支“Coast Guard”,其平戰兼具的特性仍然十分明顯:在海上維權任務當中,有效管轄治理與防止外方侵權同等重要,在這種情況下,作為“有效管轄”的一部分,人道主義救援和相關航空作業仍然是作為我國海上維權主力的海警部隊將來所繞不開的一環。

另外,海警部隊所遂行的海上執法機能中,也包括對可疑船隻依據需求進行跟蹤、查證、驅離或者登船臨檢。由於我國管轄海域面積廣大,僅依靠海警艦船本身難免會出現不及時的情況;而直升機則可起到快速到達、持續監視、喊話警告甚至視情況直接登船的能力,大大拓展海警艦船的有效執法範圍。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在遂行海上執法任務時,若非海警部隊自有,而是租用或託管在社會通航企業的直升機,就難以具備執法機關的權威性

如果說在海上人道主義救助、環境作業方面,海警還能夠與其他政府公務部門或社會通航企業進行聯合作業的話,在顯示執法機關身份時,其他部門特別是社會通航企業所屬的直升機,就會遇到一定的“身份尷尬”。從這些角度出發,海警自身直升機部隊的建設確實不能再拖了;而使用無論軍民領域都應用廣泛的直-9系列作為第一代海警直升機,也是較為合適的選擇。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海軍航空兵有著豐富的直-9系列直升機艦上使用經驗,因此在與之關係密切的“海警航空兵”的組建中,海航也有條件在人員和裝備上給予很大的幫助

除了來自海航的可能支援之外,正是由於海警在調整改革後劃歸武警部隊海警總隊,而武警很早就建立了屬於自己的航空部隊,在現有武警航空部隊的基礎上,為海警總隊擴編航空部隊理論上也不存在機構上的障礙。只是由於海警任務的特殊性質,要求大部分直升機和飛行人員具備艦船上起降、海上作業的能力,這是目前武警航空部隊較為空白的部分。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從經典的“迷彩直-9”到最新的“全綠直-8”,武警部隊的航空部隊建設實際上時間並不短

與現有海警船直升機搭載能力配套的直升機力量建設,是目前海警部隊較為急迫的需求。不過,由於我國管轄海區範圍較廣、海域面積較大,在一些較遠的海區執行維護主權與海上權益時,直升機仍然難以滿足需求,特別是在快速到達、情況判別與監視取證方面,固定翼飛機,特別是相對長航程的固定翼飛機仍然具備得天獨厚的優勢,這也將是海警部隊在補足直升機短板之後,下一個需要考慮完善的問題。

巡邏艦總數超過日本,補齊艦載直升機短板,打造“第二海軍”

▲這架短暫塗刷過海警塗裝的新舟-60,也未見更多後續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